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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海6

[群众呼声] 我们高度怀疑高新区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勾结物管公司偷窃小区维修资金[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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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0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4 0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周四开的会,至今没有回复,业主有苦没地诉,希望有关领导引起重视,让我们老百姓也有活路,

发表于 2020-8-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本人就是新港业主, 新港小区常年脏乱差, 物管只知道吃钱, 一点都不关心小区治理

发表于 2020-8-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听听我们老百姓的声音,彻查新港小区维修基金被动用一事。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20-8-1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公园城市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公园城市建设局调查,关于您反映的新港国际花园物业擅自申请维修资金问题,经核实,成都三宜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申请对新港国际花园消防控制系统进行改造,要件齐全、程序合法,我局于2020年7月9日予以备案,工程总金额1659821.28元,拨付预付款829910.64元。就您反映问题我局已展开调查核实,并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交流解释工作。如业主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物业企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7月30日上午,公园局、消防大队、中和街办组织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就业主反映问题逐一进行沟通解释和政策宣传,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消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因您未留有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如有需要,您拨打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4092024。
   中和街道办事处调查,1、2018年11月13日成都市消防大队对新港小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于11月22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和街道办事处依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应急使用)的规定,授权小区三宜家物业通过维修资金进行维修。2、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事宜,由于未达到成立条件的要求,业主和面积同意成立未过半;因此不能成立业委会。以上情况因无联系方式,请您拨打02885656398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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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区 发表于 2020-8-11 13:55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公园城市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公园城市 ...

1、我未接到过任何人的联系!2、你们勾结物业公司偷窃数额高达166万元业主的维修资金,不仅是偷,实为明抢!3、你们利用本小区无业委会、利用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以合法外衣,行偷盗之实,你们这是什么行为?4、把小区好的(或有个别坏的)消防设备设施全部换新,全世界有这样明抢的吗?5、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要求重新启动节约有效的整改消防程序为什么不能接受我们的诉求,难道接受了你们就分不到钱了吗?6、反对此项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你们强动我们的维修资金,我们将讼请国家赔偿我们的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新区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勾结物管公司违规强行套取小区维修资金

成都市高新区纪工委:
  我们是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港国际花园业主。
  我们于2020年7月31日向成都市市长信箱实名举报了高新区公园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举报信标题为“我们高度怀疑高新区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勾结物管公司偷窃小区维修资金”(见附件),但举报信被转到了两个被举报部门手中,并由被举报人处理。处理结果是由高新区管委会将两部门回复汇集后作为统一回复的。两部门的回复没有任何一点道理,还谎话连篇,请看这封举报信的回复为:
  高新区(2020-08-05 17:58:2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园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新港国际花园物业擅自申请维修资金问题,经核实,成都三宜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申请对新港国际花园消防控制系统进行改造,要件齐全、程序合法,于2020年7月9日予以备案,工程总金额1659821.28元,拨付预付款829910.64元。就您反映问题部门已展开调查核实,并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交流解释工作。如业主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物业企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15时25分至15时33分与该项目业主代表赵女士、李先生、熊先生、张先生、吴女士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业主。 中和街道办事处回复:1、2018年11月13日成都市消防大队对新港小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于11月22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和街道办事处依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应急使用)的规定,授权小区三和家物业通过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小区部分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有疑问,通过联名的方式阻止物业动用维修资金消除安全隐患。为此,中和街道办事处决定邀请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一次沟通会,解答业主疑问。将从报名业主当中每单元选出一名业主代表参会,业主代表也可由各单元自行推荐,小区业主代表参与此次沟通会。
  2、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事宜,由于未达到成立条件的要求,业主和面积同意成立未过半;因此不能成立业委会。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1日下午5点3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8月5日
  
  收到这样无理的回复,我们感到非常气愤,对此回复在所有打勾选项中,全部勾选的“不满意”,并对回复结果进行了评价,我们的评语为:
  1、 我未接到过任何人的联系!2、你们勾结物业公司偷窃数额高达166万元业主的维修资金,不仅是偷,实为明抢!3、你们利用本小区无业委会、利用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以合法外衣,行偷盗之实,你们这是什么行为?4、把小区好的(或有个别坏的)消防设备设施全部换新,全世界有这样明抢的吗?5、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要求重新启动节约有效的整改消防程序为什么不能接受我们的诉求,难道接受了你们就分不到钱了吗?6、反对此项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你们强动我们的维修资金,我们将讼请国家赔偿我们的损失。
  今天我们来到纪工委,就是求助于你们为我们作主,阻止两部门套取我们业主维修资金的合法诉求。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为阻止他们偷窃小区业主维修资金,及时依法依规作了我们能够作的阻止工作。查实证据、征集到反对该项目超过51%业主投票、参加了中和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专门召开的相关单位与业主代表沟通会。
  查实证据,请见在中和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专门召开的相关单位与业主沟通会上提交给两部门的标题为“新港国际小区管理现状及业主诉求”,请见附件。
  征集到反对该项目超过51%业主投票请见于7月15日同时报送两部门的标题为“关于反对动用小区维修基金投票结果的报告”,请见附件。
  在中和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专门召开的相关单位与业主沟通会上,我们向参会各方提交了标题为“关于对消防整改动用维修资金的意见与诉求”,请见附件。
  这两个部门,不论我们业主有天大的理由、程序再合法合规,一点听不进业主的意见!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为已私利吗?难道不是勾结物管公司以偷、套专项维修资金为目的吗?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业主被两部门的大权已压得喘不过气来了!!!!眼睁睁的看着我们穷人166万元资金被套、偷、抢而无能为力!!苍天啊?!还有天理在吗?所以我们不得已而求助高新区纪工委,求为我们业主作主!!!!
  我们阻止此项166万改造项目合规合法。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业主知道此动用166万维修资金项目后,第一时间到公园建设局表示反对,并从公园建设局主管此事项的罗文婷女士处得知,按规定要阻止项目启动需要有三分之一以上业主投票反对,因而我们组织了反对此项目业主投票,并将51%业主反对投票的结果报告给了两部门;在中和街办组织的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门为此事项召开的业主代表沟通会上,参会所有业主代表均表示坚决反对此动用维修资金项目!以上两个正式的、业主充分表达反对意见,难道还不能清楚明白地表明业主的态度、意见、决定?这样的程序,不论在时间上、明确决定上,都是合法合规的,为什么两部门视而不见?公园建设局在回复中还说“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15时25分至15时33分与该项目业主代表赵女士、李先生、熊先生、张先生、吴女士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业主。”这样的回复是什么意思?这所谓的五位“项目业主代表”能代表全体业主同意此动用维修资金项目?请问这五位业主是同意了此维修资金项目,请拿出证据出来!回复称“知晓”,难道知晓就是同意?建设局你们为已私利,也太搞笑了吧?!退一万步讲,就算此五位业主同意了,请与前述的两程序中业主所表达的坚决反对,哪个能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
  中和街道办事处在回复中说“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1日下午5点3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不仅发信人、在举报信中所留业主联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表示都未接到过此电话啊!中和街道办事处,不是睁起眼睛说瞎话吗?!中和街办,为已私利连作人的基本道德都没有啊!
  公园建设局在举报信回复中说“如业主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物业企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话,多光面堂皇?!!还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公园建设局明知物业企业在偷窃我们的维修资金,公园建设局作为管理维修资金的最后一关,不阻止偷窃行为,还为虎作伥,协助把自已管理的我们的维修资金强行拟拨给偷窃者!请问建设局你们为什么这么作?你们的行为好象监守自盗?!建设局让我们通过司法途径去告形式上的偷窃者物业企业,我们为什么不通过司法途径去告你建设局呢?!如果我们的维修资金被偷盗,我们肯定第一个要起诉的是你这个管家——公园建设局。让你局赔偿我们所受到的财产损失。
  事实上,该项目维修资金在召开沟通会前,一直都是没有拨付的,不论预付工程款或是进度款!我们相信,到今天为止项目款项均未拨付!为什么想强行拨付?!!请想动者说明免强说得过去的理由!!难道仅是有一个维修资金应急程序?就可行实质偷窃之实?我们也强烈要求及时将消防系统维修好啊!但不能这样全换式花费天价来维修啊!要采用节约有效的方案啊!即哪里坏了修哪里或换哪里啊。
  没有任何一个单位、部门(包括公园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向我们正面解释为什么要采用“全换式花费天价的方案来维修消防系统”!!
  请求高新区纪工委,为民作主,追究中和街道办事处、公园建设局违法违规强行套取本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责任,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我们希望高新区纪工委组织我们与中和街道办事处、公园建设局现场对质,辨论到底是谁在违法违规!?谁有道理!?

            新港国际花园绝大多数业主
                             2020年8月10日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港国际花园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十一问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预算金额高达166万元?!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道理何在?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是不是极大的浪费?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是不是损人利已?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利润是否可达70%?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利润是哪些人、哪些单位、哪些部门分了?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是不是偷?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是不是盗?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是不是抢?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天理何在?
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苍天有眼吗?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港国际花园动用166万资金修消防设施事项反对过程记录
  
  1. 7月11日备案公告
  7月13日到公园建设局投诉取得申请资料并到区纪工委举报中和街办提交题目为:举报信
  2. 7月15日,征集到反对该项目超过51%业主投票请见于7月15日同时报送两部门的标题为“关于反对动用小区维修基金投票结果的报告”,请见附件。
  3. 7月30日,中和街办举行业主沟通会提交两份文件。一为:查实证据,请见在中和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专门召开的相关单位与业主沟通会上提交给两部门的标题为“新港国际小区管理现状及业主诉求”。
  在中和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专门召开的相关单位与业主沟通会上,我们向参会各方提交了标题为“关于对消防整改动用维修资金的意见与诉求”。
  4. 7月31日向市长信箱举报。标题为:我们高度怀疑高新区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勾结物管公司偷窃小区维修资金
  8月5日回复:回复内容: 高新区(2020-08-05 17:58:2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园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新港国际花园物业擅自申请维修资金问题,经核实,成都三宜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申请对新港国际花园消防控制系统进行改造,要件齐全、程序合法,于2020年7月9日予以备案,工程总金额1659821.28元,拨付预付款829910.64元。就您反映问题部门已展开调查核实,并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交流解释工作。如业主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物业企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15时25分至15时33分与该项目业主代表赵女士、李先生、熊先生、张先生、吴女士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业主。 中和街道办事处回复:1、2018年11月13日成都市消防大队对新港小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于11月22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中和街道办事处依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应急使用)的规定,授权小区三和家物业通过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小区部分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有疑问,通过联名的方式阻止物业动用维修资金消除安全隐患。为此,中和街道办事处决定邀请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一次沟通会,解答业主疑问。将从报名业主当中每单元选出一名业主代表参会,业主代表也可由各单元自行推荐,小区业主代表参与此次沟通会。
  2、关于成立业委会的事宜,由于未达到成立条件的要求,业主和面积同意成立未过半;因此不能成立业委会。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1日下午5点3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8月5日
  8月7日我对回复的评价:
  1、我未接到过任何人的联系!2、你们勾结物业公司偷窃数额高达166万元业主的维修资金,不仅是偷,实为明抢!3、你们利用本小区无业委会、利用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以合法外衣,行偷盗之实,你们这是什么行为?4、把小区好的(或有个别坏的)消防设备设施全部换新,全世界有这样明抢的吗?5、我们的诉求合情合理,要求重新启动节约有效的整改消防程序为什么不能接受我们的诉求,难道接受了你们就分不到钱了吗?6、反对此项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你们强动我们的维修资金,我们将讼请国家赔偿我们的损失。
  5. 8月10日到纪工委投诉两个责任单位,提交举报信,标准为:高新区建设局和中和街道办事处勾结物管公司违规强行套取小区维修资金
  同时提交“新港国际花园全换式天价维修消防系统方案十一问”。
  同日将以上文件提交给公园建设局领导(房产管理处吴小华接收材料)。
  

发表于 2020-8-18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事就这样了,没业委会可以走司法途径?

发表于 2021-6-16 22: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严查盗取业主维修基金的事情,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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