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业主知道此动用166万维修资金项目后,第一时间到公园建设局表示反对,并从公园建设局主管此事项的罗文婷女士处得知,按规定要阻止项目启动需要有三分之一以上业主投票反对,因而我们组织了反对此项目业主投票,并将51%业主反对投票的结果报告给了两部门;在中和街办组织的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门为此事项召开的业主代表沟通会上,参会所有业主代表均表示坚决反对此动用维修资金项目!以上两个正式的、业主充分表达反对意见,难道还不能清楚明白地表明业主的态度、意见、决定?这样的程序,不论在时间上、明确决定上,都是合法合规的,为什么两部门视而不见?公园建设局在回复中还说“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15时25分至15时33分与该项目业主代表赵女士、李先生、熊先生、张先生、吴女士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业主。”这样的回复是什么意思?这所谓的五位“项目业主代表”能代表全体业主同意此动用维修资金项目?请问这五位业主是同意了此维修资金项目,请拿出证据出来!回复称“知晓”,难道知晓就是同意?建设局你们为已私利,也太搞笑了吧?!退一万步讲,就算此五位业主同意了,请与前述的两程序中业主所表达的坚决反对,哪个能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
中和街道办事处在回复中说“以上情况于2020年8月1日下午5点3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不仅发信人、在举报信中所留业主联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表示都未接到过此电话啊!中和街道办事处,不是睁起眼睛说瞎话吗?!中和街办,为已私利连作人的基本道德都没有啊!
公园建设局在举报信回复中说“如业主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物业企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话,多光面堂皇?!!还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公园建设局明知物业企业在偷窃我们的维修资金,公园建设局作为管理维修资金的最后一关,不阻止偷窃行为,还为虎作伥,协助把自已管理的我们的维修资金强行拟拨给偷窃者!请问建设局你们为什么这么作?你们的行为好象监守自盗?!建设局让我们通过司法途径去告形式上的偷窃者物业企业,我们为什么不通过司法途径去告你建设局呢?!如果我们的维修资金被偷盗,我们肯定第一个要起诉的是你这个管家——公园建设局。让你局赔偿我们所受到的财产损失。
事实上,该项目维修资金在召开沟通会前,一直都是没有拨付的,不论预付工程款或是进度款!我们相信,到今天为止项目款项均未拨付!为什么想强行拨付?!!请想动者说明免强说得过去的理由!!难道仅是有一个维修资金应急程序?就可行实质偷窃之实?我们也强烈要求及时将消防系统维修好啊!但不能这样全换式花费天价来维修啊!要采用节约有效的方案啊!即哪里坏了修哪里或换哪里啊。
没有任何一个单位、部门(包括公园建设局、中和街道办事处)向我们正面解释为什么要采用“全换式花费天价的方案来维修消防系统”!!
请求高新区纪工委,为民作主,追究中和街道办事处、公园建设局违法违规强行套取本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责任,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我们希望高新区纪工委组织我们与中和街道办事处、公园建设局现场对质,辨论到底是谁在违法违规!?谁有道理!?
新港国际花园绝大多数业主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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