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5050|评论: 60

[热点事件] 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片区 拆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9-2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打黑除恶斗争已经很久了,成都市有关部门至今毫无建树。甚至对网上都能找到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有关单位不但不立案调查,甚至还为犯罪嫌疑人百般辩解。其真实原因何在?是成都没有黑恶势力犯罪吗?是成都没有黑恶势力组织吗?我想都不是!任何一个了解成都的人可能也跟我一样看法,黑恶势力在成都不是不存在,而是有些不法官员长期勾结他们敛财,为他们提供各种保护和支持!

今天专门开此贴,欢迎成都市民曝光在成都了解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曝光那些涉黑涉恶犯罪的事例,曝光那些滥用职权包庇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执法官员。让我们居住的成都更干净,让黑恶势力及他们的保护伞无所遁形,让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在成都市真正得以实施!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4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0-10-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2016年,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片区进入模拟拆迁,一打着拆迁公司招牌的黑恶势力组织,组织一帮流氓分子,在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辖区内犯下多宗涉黑涉恶犯罪,其中包括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暴力恐吓,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当街张贴非法标语攻击国家机关,侮辱诽谤他人等等。仅督院街派出所接到的群众报案即多达十余次,而督院街派出所对此有组织犯罪行为未进行任何调查,对群众报案至今置之不理。其上级机关锦江区公安分局,对群众在网上的曝光也敷衍了事,拒不承认多次发生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对督院街派出所的包庇行为拒不处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开展两年多,锦江区公安分局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人感到讽刺! mmexport1508553451570.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0-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锦江区多年来组织黑恶势力大搞暴力逼迁,作恶多端的幕后主使却至今逍遥法外,这也是锦江区有关部门暴力逼迁的相关案例之一:
     父母家房子要拆迁遭遇多种压力,并且危及人身安全并且危及到全家安全。拆迁办手段之卑劣,先来6、7个人让你无法正常营业,然后说你这违规哪违规,找城管,找锦江区房管局来找麻烦,之后我父母不堪其扰,父亲本身也有高血压,糖尿病所以出去养病。
  拆迁办调到我家庭资料找到我家庭住址,来给我说叫我父亲出面来协商,在我父亲没出面的情况下,多次来我家找我。
  我说可以配合你工作,但是决定权在我父亲。(我的资料家庭住址从来没外泄,这些人找到我家庭住址我认为房管所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泄露了我的隐私,对于平民毫无隐私而言)
  拆迁办李姓工作人员多次对我说如果你父亲不出面,已签约拆迁住户找到他们闹,他不敢保证我家庭住址不被泄露。在他说的第二天我就被4个流氓在家门口打了。导致我脸部肘部,腿部多处受伤,并伴有头晕症状,有照片和医院验伤证明。
  被打后小混混还打电话叫嚣说3天之内不签杀我全家
   一、房屋问题。
  1、我们红星路1段11号是原中医院宿舍是7层楼房,并非低洼棚户,并非拆迁范围。这个拆迁行为是非法拆迁
  2、没有出具拆迁许可证和拆迁管理规定条例。
  二、拆迁办工作方式违法问题
  1. 我们父母房子是红星路1段11号楼1单元4号经营理发店,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使用的营业用水,营业用电。自从拆迁开始,每天喊流氓在我们铺子坐到,使我们铺子无法正常营业
  2. 父母有高血压,被气得病发,出去治病。拆迁办先上门喊我叫父母回来,叫流氓上我住宅打我,4个人围到我打(前一天拆迁办工作人员才到我家,第二天就来流氓打人)
  3. 拆迁办李姓工作人员打电话威胁说我父母不到就每天找人来这边,透露我的家庭地址,第二天果然就来人打我。然后还威胁说如果不搬你们家人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路上经常有车祸之类,晚上还要到我家里来要我好看。
  4.拆迁办还叫社会人员流氓打电话威胁我说3天之内不签字弄死我全家(威胁电话号码(15528410241)
  5.已经严重的危害到我们的人身安全,社会安全。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次序
  6.现在这位李姓工作人员说可以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后期就是不想走也必须走
  7.昨晚夜间门窗玻璃被砸。

40738577_55950241.jpg
40738602_55950241.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控 告 状
袁香蓉、韩艳是起义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韩亚夫的后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区委书记陈歴章,区长王乾对袁香蓉2008年4月4日被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主任徐亮带领400多人把我家93余平方米的房屋实施野蛮强拆,并且在强拆时限制人身自由。把我家的屋内存放的转租公房安置的《公房使用证明书》等各种合法证件,婚嫁配物,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本人从2008年起依法向各个部门和中央领导投诉,要求成都市锦江区政府依法赔偿,被非法强拆我93平方米的补偿安置诉求长达11年之久未解决。都被成都市锦江区领导滥用公权不作为欺上瞒下。至今未解决解决,拆迁办叫我找法院,法院不受理叫我找政府,政府叫我找运输公司,相互踢皮球。成都市锦江区委书记陈歷章,区长王乾对锦江区拆迁办侵害群众利益长期监管不力,请求中央领导对成都市锦江区委书记陈歷章、区长王乾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控告人:袁香蓉,女,汉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3号17栋1单元2号,身份证号:510102195906104967,联系电话:15982830513
控告人:韩艳,女,汉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3号14栋1单元2号,身份证号:510104198605100029.于2008年4月至2018年至今在外租房暂住。
被控告人:陈歷章
被控告人:王乾
被控告人:许亮
诉求:1、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区委书记陈歷章,区长王乾继续包庇拆迁办主任许亮侵害群众利益至今没有赔偿到位,监管不力,使拆迁人至今无家可归,到处流浪11年之久。严肃追责问责。
2、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拆迁办主任许亮滥用公权力和交通运输部门相互推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拆迁补偿至今没有到位,其中是否含有腐败因素严肃查处。
3、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2018年12月3日回复邮寄送达回证严重造假,本人无家可归,根本没有收到任何告知书,邮件派送时也没有接送达人邮政快递员的任何电话,请求中央领导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违初心,有辱使命,按中国共党纪律条例和《公务员法》追责、问责。
4、关于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的回复纯属捏造事实。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个裁定:(2011)成行终字第50号是2011年5月18日已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来访回复函,川立访函(2014)第46号驳回。详见附件证据。
“袁香蓉:你向我院反映落实原公租房产权及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请你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映,特此函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20日。而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心拿着被四川省高级法院驳回的裁定说事,是严重违法失职渎职,应补偿未补偿,严重侵害控告人的利益,应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务员法》追责查处。给受害人有个安身之处。
事实与理由:
我袁香蓉本是成都市锦江区胜利街49号《集体制独立核算法人企业成都蜀美彩印厂(企业主管部门成都市交通局)》职工。该厂集体职工财产的安份产权人,家住厂内,厂房用承租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5所公房,厂房通过区房管局5所同意后转租安置房,从1991年安置居住生活到2008年共17余年。
2008年4月4日被非法强制拆除,全家无安身住房,现在外租房暂住成都市锦江桂馨路75号B区5栋1003号。
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成都市锦江区负责土地整理、。危旧房改造项目策划的单位,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下称:危改中心),该中心在此期间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这一过程中继定市委书记李春城案发前成立的危旧房改造指挥部,任指挥长的“继定方针”办事。成都市房管局局长何立祥副指挥长兼任设在市房管局内的【成都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在何立祥等人的指挥下组织35人的拆迁队伍。在危改中心成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下称:锦江区房屋拆迁办)和危改中心实施本批次的征地拆迁任务。
2008年4月4日上午9时左右,危改中心主任郭辉等负责人和锦江区房屋拆迁办主任赵洪涛和办事处朱旭、徐学义等负责人在未经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400名左右不明身份的人员对袁香蓉强行拖离住房。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个小时,并用挖掘机将袁香蓉承租公房居住长达17余年的砖木结构小青瓦平房三间一厨共93余平方米的房屋实施野蛮强拆、全部拆毁。并造成袁香蓉家房内存 放的转租公房安置的《公房使用证明收》等各种合法证件,婚嫁物品、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危改中心和锦江区房屋拆迁办等负责人滥用公权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敬请中央领导公正执法,认真调查,交办督办严肃查处!依法给我解决至今10余年久拖未决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为受害人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我们起义军人后人能有一个安身之处,安居乐业。敬请主流媒体予以关注。

危改中心和锦江区房屋拆迁办等负责人滥用公权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敬请中央领导公正执法,认真调查,交办督办严肃查处!依法给我解决至今10余年久拖未决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为受害人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我们起义军人后人能有一个安身之处,安居乐业。敬请主流媒体予以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报道:昨天晚上11点过,成都再现血腥暴力拆迁事件,就在万达广场对面的东南苑小区,暴力拆迁者挨家挨户骚扰住户,与业主发生争执,110都来了3次,待110走后,暴力拆迁者与业主再起争执,业主强烈要求拆迁者滚出去,不要深夜还来骚扰,暴力拆迁者将其中一业主拖出大门一阵暴打,120已将其送往解放军452医院(原空军医院),最新消息,由于伤势严重,昨晚已被送往重症监护室(ICU)进行抢救。请全社会都来关注此事,呼吁各媒体前来采访此事,将是2010年拆迁变革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我们将会陆续报道此事来龙去脉,有知道更多真相者请跟帖,揭发利益集团的种种罪恶!
     小区位置:成都东南苑位于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街对面是繁华的商业区万达广场(有图附后),后面是正在修的望江橡树林(有图附后),侧面是正在修的摩码城以及锦江、东湖公园、望江公园,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可以说是这地方的是绝佳的黄金口岸,而东南苑的房子是2001年的新修建的商品房,我们才住进去8、9年时间,根本不属于危房和旧房,关键就是这里口岸太好,所以因无数利益集团垂涎,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来拆迁这里的商品房,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这块地皮,与民争利,抢刮老百姓的私有财产。
  事件缘由:在小区业主不知情况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2009年9月份左右(具体时间需要查证,有图),突然出现一群人在小区了贴出了拆迁通告,告知我们这里属于危房旧城改造的范围,要求我们拆迁,他们代表政府来拆迁我们,后来他们自导自演了评估抽签程序,利益集团组织了一大批评估公司到锦江区教育局,通知小区业主来开会,在锦江区教育局的会议室里面,众业主尚未万全进场,因为会议室太小了(有图为证),进了会议室也没有地方可坐。还在闹哄哄的情况下坐在台上的人根本不理任何人,径直埋头念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众业主抗议离场后,他们自编自演进行了抽签,抽中一家评估公司为我们小区的房产进行评估,你们说这可信吗?但他们要的只是程序合法,为他们的进一步行动打下基础,根本不管这程序中过程的不合法,没有业主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事件合法吗?他们根本不把屁民放在眼里,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程序合法而已,就像唐福珍事件一样,金牛区区长说城管局的拆迁程序合法,他们的合法就是这样搞的,可笑至极。
  而后就有一批批拆迁者,几乎都是牛高马大的社会混混垃圾,天天出入小区,张贴他们的通告,挨家挨户去动员,我们称之为骚扰,不停的给大家打电话,小区业主尽量做到不与其发生摩擦,但其多多逼人,有恃无恐,来不来就是代表政府拆你房子,其中有军属大妈劝阻其不要进入单元门骚扰,然后被其推搡倒地致伤,众业主找到居委会要说法,拆迁者口出狂言,军属又怎样,打的就是你这些军属,很多图片会陆陆续续贴上。
  评估报告出来了:小区房子赔付价在7100左右,临街铺面19000左右,后面临望江橡树林的铺面才10000零点左右,而周围的房价,后面的望江橡树林卖8000多,旁边的摩码城1、2号楼要超万一个平方,关键是我们这里位置比他们更好,再简单介绍一下小区情况。该小区是2001年修建的商品房,总层高6层,共3栋楼,105家住户。物管费0.45一个平方,停车费是60元一个月,供电是一户一表,这里的建设比好多小区好多了,很多后来修的房子电表都不是一户一表。有图附后,大家可以看看祥和宁静的小区是多么和谐。而且房子公摊非常小,不像现在电梯公寓公摊非常大,并且现在二环内只有6层的多层房子也几乎没有了,根本买不到了。所以这房子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不是旁边的电梯公寓可以相比拟的。这里一套70来平方的房子国土面积占27个平方,而旁边的电梯公寓,90、100个平方占的国土面积才6、7个平方,据说利益集团想把这里拆了修55层楼高的酒店,你们说他们是何等的暴利。
  陆续报道会跟上的,敬请关注!

17317814_32659865.jpg
17319230_32659865.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唐吉柯德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8387041-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2002年1月23日成都市锦江区政府对媒体宣布打算将大慈寺片区打造成“春熙路东区”,预计将投入几十亿资金。由于大慈寺片区面积大、涉及4000多户住户,拆迁费预计将达7.2亿元。
2006年4月30日,成都市锦江区统建办对大慈寺片区的拆迁项目却是修建“经济适用房”。并将此项目转包给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拆迁公司,“点石” 拆迁公司。这样有一好处,就是该公司在拆迁过程中所做的坏事可以跟政府作切割,该公司接手,后便发生了一系列暴力事件,无数被拆迁户被打,包括警员也未能幸免。
2006年12月1日,成都市锦江区统建办所签约的“点石”拆迁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到期。
2006年12月27日,我家位于大慈寺片区的玉成街42号的老宅院被锦江区统建办所雇拆迁公司恐怖分子捣毁。次日被成都市锦江区统建办打围后占为已有。
2007年4月18日经锦江区检察院的调查后,责令合江亭派出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罪立案侦察。此案至今七年有余也未能破案,是不敢破?或不能破?。作为受害人的我们不得而知。
七年来警方没有任何线索,而成都市锦江区统建办却堂而皇之的盗卖给了“成都乾豪置业有限公司”。
迄今为上,我们沒有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约过任何关于拆迁方面的任何文书。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均合法有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这是任何贪官和恐怖分子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们都知道,根据国有土地管理和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所有的商业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在完成拆迁灭籍后,由生地变成熟地,方可“招丶拍丶挂”, 开发商也只有通过竟拍的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整个过程就是由锦江区统建办撑腰,黑社会恐怖分子出面抢劫,然后幕后交易,盗卖国有土地,成都乾豪置业有限公司接手销脏。
请问“成都乾豪置业有限公司” 高管,在该地块既未完成拆迁,也未通过竟拍的过程,你公司却已取得了该地块的开发权。幕后推手是谁?,是和谁勾结?,谁是保护伞?,在位?,还是被抓?,你们是否认为有通天的本领,可以摆平一切?,
不过,本人提醒各位,请别低估了反腐的决心,这一切都有待中纪委和中央政法委彻查。


104207z3gw61qc57p61g59.png
150833f226cvayenwnwxy5.png
104207z3gw61qc57p61g59.png
150833f226cvayenwnwxy5.png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证如山,锦江区公安分局长期以治安纠纷名义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勾结黑势力团伙以经济赔偿替代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在滨江路拆迁中遭受黑恶势力侵害,最终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受害人致伤致残却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文书正文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判决书
案号:(2015)成民终字第1873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春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委托代理人马家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许亮,主任。
委托代理人伍应涛,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郭春丽因与被上诉人成都市锦江区危旧房改造中心(以下简称改造中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14)锦江民初字第23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1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春丽及其委托代理人马家俊、被上诉人改造中心的委托代理人伍应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春丽系成都市锦江区业主。2010年12月26日,因成都市锦江区宿舍拆迁,郭春丽及其丈夫马家俊、儿子马振祥一家三人在办手续时与拆迁办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并报警处理。2010年12月27日,郭春丽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0年12月30日,郭春丽出院,出院诊断为:1、头皮挫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出院医嘱为:1、院外继续用药;2、休息2周;3、门诊随访。2011年3月18日,郭春丽、马家俊、马振祥出具一份收条,收条内容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一次性解决因2010年12月26日,在滨江中路13号院内发生的治安纠纷,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及手机、衣物损失等,共计贰万玖千元整(小写:29000元整)。郭春丽、马家俊、马振祥在收款人处签名、捺印。
2011年至2014年期间,郭春丽因膝关节、眼睛等身体不适多次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检查、治疗。2011年3月24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放射科检查的报告单总结意见为:“1、右侧股骨下段小斑片状异常信号影,考虑骨梗死?或其他?2、右膝关节诸骨骨质增生。右侧股骨外侧后份斑片状异常信号影,考虑骨关节炎可能,其他待排。3、右膝内外侧半月板变性。”2014年1月27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出院病情诊断证明》出院诊断一栏为“1、颈椎病2、腰椎间盘突出症3、双膝骨性关节炎4、重度骨质疏松症”。
原审另查明,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督院街派出所《接(报)处警登记表》记载了以下内容:1、接警内容主要为2010年12月26日18时许马家俊因拆迁与拆迁办发生纠纷,马家俊的小孩马振祥在抓扯打斗中受伤;2、处警情况一栏中记录:2011年3月18日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一次性解决,督院街拆迁办赔偿郭春丽、马振祥、马家俊各项损失共计29000元。
原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采信了郭春丽身份证、改造中心组织机构代码、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病历、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督院街派出所《接(报)处警登记表》、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督院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收条、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及成都市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病历和医疗费票据等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庭审陈述。

一审法院认为
原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查明的事实可知,郭春丽已经与侵权人就受伤赔偿问题达成了一次性解决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及手机、衣物损失等。该协议是郭春丽与侵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方已经履行,双方都应该受协议的约束。此外,虽然郭春丽多次前往多家医院检查、治疗,但是郭春丽并没有证据证明其病情与2010年12月26日的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郭春丽要求改造中心赔偿相关费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郭春丽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97元,由郭春丽负担。

上诉人诉称
宣判后,原审原告郭春丽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2010年12月26日郭春丽一家三人被拆迁办工作人员十余人暴力殴打至伤。郭春丽三人的头、眼睛、脸、脊梁、臀部、膝关节等部位受伤。2011年3月18日,郭春丽三人领取的赔偿款29000元是当时三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手机和衣物损坏赔偿款,后续的医疗费并没有考虑。当时郭春丽的伤还没有好,还要进一步检查,但需要多少医疗费郭春丽三人并不清楚,拆迁办承诺有事找他们。之后,郭春丽仍在继续治疗。2011年2月,郭春丽在华西脑外科门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同年3月24日在华西医院查出股骨梗死、膝关节损伤、半月板损伤;2013年9月查出眼睛视网膜问题,至今还未手术。收条与协议具有本质上的区别。郭春丽的上述伤情全是改造中心工作人员暴力行为所致,改造中心应予赔偿。请求赔偿医疗费174990元、护理费15000元、误工费10000元、共计199990元。

被上诉人辩称
被上诉人改造中心答辩称,改造中心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郭春丽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的理由不能成立。2011年3月18日郭春丽已就本案纠纷做了一次性了结。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审理中,郭春丽提交了以下证据:1、拆迁手册1份,拟证明改造中心下属单位督院街街道办事处是拆迁郭春丽房屋的主体。2、医疗费票据;3、2011年1月24日的病历、报告单、病历记录。改造中心质证认为,证据1只是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与本案无关;证据2中没有原件的票据不予认可,门诊票据以及药房的票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证据3中2011年1月24日的病历改正之后没有盖章,无法核实真实性,由法院依法认定。

本院认为
对于本院对锦江区督院街派出所刘志姚警官、锦江区督院街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攻玉、邓超所作的调查笔录,经本院组织质证,郭春丽认为两份笔录中的内容不真实。改造中心认为两份笔录的内容和收条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年**月**日出生的纠纷已一次性了结;不能证明发生的纠纷与拆迁单位的工作有关,即不能证明改造中心是本案适格被告。本院经审查认为,对于上述两份笔录结合本案的相关事实予以认定。

本院查明
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一)关于改造中心是否系本案适格被告的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成都市锦江区宿舍拆迁协议系改造中心与郭春丽一家所签,结合2014年3月10日锦江公安分局督院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以及2011年3月18日督院街办事处及房改中心与郭春丽一家协商解决纠纷的情况,能够认定2010年12月26日郭春丽一家系因拆迁相关事宜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因改造中心是具体负责拆迁的单位,而本案中改造中心未提交证据证明与郭春丽一家发生纠纷的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与其无关,故改造中心称其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二)关于郭春丽现主张的病情是否与****年**月**日出生的纠纷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2010年12月26日,郭春丽在纠纷发生后入住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根据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郭春丽仅存在顶枕部头皮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的情况。本案中,郭春丽所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现所主张的的病情与2010年12月26日的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因此,本院对郭春丽所主张的其现在的病情系改造中心工作人员所致的主张不予采纳。
(三)关于****年**月**日出生的纠纷双方是否已于2011年3月18日一次性解决的问题。2011年3月18日,双方就2010年12月26日所发生的纠纷进行了协商,郭春丽出具的收条明确载明了“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一次性解决因2010年12月26日,在滨江中路13号院内发生的治安纠纷,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及手机衣物等损失等,共计29000元”的内容,郭春丽一家也收到了29000元的赔偿款。本案中,郭春丽虽认为29000元仅是赔偿郭春丽三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手机和衣物损坏的款项,并没有考虑郭春丽的后续治疗费,但根据本院对当时参与协商解决纠纷的相关人员的调查,以及上述收条的内容,能够确认双方就2010年12月26日所发生的纠纷已一次性进行了解决。故郭春丽主张双方的纠纷并未一次性了结的意见不能成立,对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郭春丽要求改造中心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的上诉请求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认的方式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99元,由上诉人郭春丽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周 文 代理审判员 史 洁 代理审判员 陆春燕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 周 燚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西康冷雨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947436-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武侯区旧城改造强拆私房7年拒赔房 叫找黑势力协商赔偿请四川省委巡视组监督成都武侯区政府停止违法几百封信举报7年,没机关依法查办
   现再次公开举报举报人:黄泽伟、王树健、王芳( 3户 )住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17号。电话:18980010527、13980916982.被举报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
    举报请求:-、请求省委巡视组责令被举报人,限期赔偿暴力强拆的房屋及毁灭的全部家产。二、请求书面答复举报人。
    事实及理由:2013年4月,我们位于武侯区致民路17号的私有房屋,被武侯区副区长郑勇勾结私企以一份“会议记要”侵吞3亿元以上国有土地,区政府腐败人员勾结私企为侵吞土地,以惨无人道的暴力犯罪手段毁灭了私有房产及全部家庭财产。我们以数百封信向四川省委,政府,及成都市各党政机关实名举报7年,无一个党政官员依法解决。向中央巡视组举报不起任何作用。请求中共四川省委巡视组加强监督,严查黑恶势力暴力强拆的保护伞成都市武侯区政府、追查区政府勾结私企侵吞3亿元以上国有土地,打击黑恶势力暴力强拆房屋残忍毁灭全部家财衣物用品的犯罪份子。(多次报警,警察以政府拆迁行为不受理) 因监督违法失控,任命的官僚为非作歹残忍祸害人民极其严重。并以暴力犯罪手段强拆房屋及毁灭了全部家产拒不赔偿,导致举报人无家可归。举报7年,遍地庸政、懒官拖延踢皮球,没有-个党政机关解决生存问题,及追究查处违法犯罪。2013年4月,我们位于武侯区致民路17号的私有房屋,被武侯区政府腐败人员勾结私企为侵吞土地,暴力毁灭了私有房产及全部家庭财产,武侯区公安局以是政府拆迁行为不受理,起诉政府法院不敢受理。举报后武侯区政府街道办、房管局多次不受理,明知法院不敢受理却要求去法院解决。  根据国务院规定,征地拆迁由区县市政府负总责,武侯区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安置义务。武侯区政府乱作为,不执行成都市政府制订的拆迁安置规定,要求去找暴力强拆的黑恶势力私企公司协商赔偿,给出的价格是成都市文件规定补偿的半价。为此,请求监督规范成都市武侯区政府,查办勾结私企四川长通公司侵吞3亿元国有土地犯罪,打击黑恶势力暴力强拆毁灭房屋全部家产犯罪。责令被举报人停止祸害人民。请求省委巡视组依法保障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令限期依法赔偿。致                  
   举报人:黄泽伟、王树健、王芳.3户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3508厂柯学清自述遭遇威逼拆迁被推坠楼经过

记者:把你们那天当时情况简单的说一下吧



       说嘛 他们来了好多人 那些



柯雪清:他们来了统共二十几个



楼底下还有好多个 不晓得(不知道)



楼下还有 (他们)随时都在电话联系



堵到 堵到



其他人还问



签不签



我不肯签



不签 打!



打!打就在屋里面打!



他们拿报纸裹着



裹着一个有东西啥子 我也不晓得(知道)



打脑壳,产耳屎(打耳光)



窗子(窗户)没关严(锁住)







继续打



那个姓马的领导



不打了  让她坐着



让她读书



拿点水给她喝



你看我们对她好好  把她照下来 然后笑



如果不这样 就继续打我



我只有装笑坐到继续跟他两个谈



外边的人就说的



你是不是看上她了





我坐到我女儿房间里面



那几个就在翻我女儿照片,到处翻电脑,翻照片



你女儿多乖的,还是黄花闺女,我们是处男,我最喜欢黄花闺女,



她女儿要回来了,端到,楼梯上端到



要把她拉出来,出来,



全部站起,站起蹲着围到那儿中间打我,



我看到低点我们老几(丈夫)老年痴呆,又说不出话来,只有把我看到



好像9点过我不晓得天黑



有几个女的就按倒我老几(丈夫)签,鼓捣我老几(丈夫)签,



签了过后,有几个出切(出去)了,本来出切(出去)了又冲起回来,



楼梯上我又不晓得哪个推了一哈(一下),推了一哈(一下),一哈(一下)我就栽下切(下去)了,不晓得哪个推我的



记者:是他们给你推下切的哇?



是他们推我,我不想死,我还有女儿,我老公老年痴呆没人照顾。



记者:哦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3508厂暴力拆迁案例四】高志明在包家巷83号2幢60号的房子被暴力拆迁2011年8月4日成都市3508厂拆迁办在高家未签署“搬迁协议”情况下,强行将其住所暴力拆迁,导致其损失全部私人财产和个人物品。汪家拐派出所至今不立案调查。3508厂拆迁办至今未赔偿高家任何损失或提供高家以后是否返迁回原地的任何手续。高家至今只能借住在亲戚家,无家可回!你的家和你的财产也可以就这样被暴力剥夺!你愿意吗?
联系电话:1368849****

a317e0d4gbc582900526c&690.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1-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警方包庇黑势力团伙暴力犯罪成为常态,多宗黑恶势力暴力犯罪没有立案调查,就是严重的有组织渎职犯罪行为。故意把施暴的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歪曲为当地住户,为黑恶势力犯罪成员开脱罪行,客观上造成了黑恶势力团伙在成都猖狂作案。黑势力成员并以公安部门的长期包庇,作为威胁恐吓受害人的理由,看他们任意实施犯罪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附武侯警方的相关回复如下: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侯区公安分局望江路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关于网民投诉拆迁办暴力拆迁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第一件:2017年9月7日21时30分许,报警人投诉有人敲门,怀疑是坏人找事,接警后我所民警王伟,李卓楠迅速前往了报警地点,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敲门人是武侯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带经下属人员到其家中进行拆迁协商。因报案人不愿接受协议上的内容拒不开门,因怕与拆迁人员继续纠缠便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情况后,将双方人员带回望江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协商。到派出所后,民警陈建仓了解了双方的纠纷原因,拆迁地是一环路南一段的民主路、群众路,因“城市音乐厅”政府工程的建设,要求尽快完成拆迁协议。目前已有80%-90%的居民签订了拆迁合同。还有包括报警人在内的少数居民未签字。因为拆迁款的发放落实,要求全部签完后统一发放。由于报案人以及少数居民不愿签订合同。然签订了合同的人迟迟拿不到拆迁款。又因为房价上涨。他们心中着急把怒气全部发到了报警人头上,认为他们是钉子户,来了30多名群众坚决的站在了拆迁办一方强烈要求报案人签合同。故此这30多名拆迁户有人情绪激动,以谩骂、侮辱等语言表达。为了维护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我所民警和带班领导蓝图一起将这部分情绪激动的群众强行驱离了派出所并关上了大门。但这部分群众一直在大门外不愿离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报案人人生安全,我所民警在派出所的群众接待处安排拆迁办人员和报案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所民警表示会用警力护送其回家,当事人表示感谢。同时当晚关于拆迁没有签合同,而拆迁办到其家中上门的报警还有三起。此情况当时就向望江路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望江街办秦华同一直在派出所协助双方解决问题。当时自称抓扯的双方韩安民和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均不到派出所。
第二件:2017年9月23日下午15时许,群众辜玉仁来派出所报案称其于9月22日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其群众路2号的家中和一群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进行拆迁协商的过程中,被拆迁办工作人员殴打后被迫签了拆迁合同。之后才来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对事情的了解制作笔录和登记完成后,因该人长期高血压,其在民警的建议下去医院就诊,待其恢复后再协商处理。
以上情况于2019年12月16日与你联系时,你电话无法接通。
联系人:陈建仓  联系电话:13688040588
联系人:杨晓春  联系电话:13808065095
                                   
                                    望江路派出所
                                 2019年12月16日
120218ac4yheyjh0tj700j.jpg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中心暴力逼迁案例之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28号院遭遇青羊国投暴力拆迁!工作人员酒后上岗!狂暴踢门,破门而入,在家里放肆打砸,用全家人性命威胁老年人签字!老父亲在家被殴打两次后入院,当晚肇事者偷取检查报告后失踪。父亲鼻梁骨折,手臂粉碎性,腰椎压缩性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上交伤情鉴定报告后,西御河派出所十多天后仍然未给我立案告知书!老父亲现住院治疗中,和青羊国投协商未果后置之不理!求大家扩散转发!严惩凶手!
4febfcca39dbb6fd4b3aceac0324ab18962b378c.jpg
8f12eadca144ad34f2f8ac0ddaa20cf430ad85a3.jpg
38a624ef3d6d55fbc1815dac67224f4a21a4dda3.jpg
bf75d0355982b2b77df9124e3badcbef77099b8c.jpg
cf72d04ad11373f0ae584415ae0f4bfbfaed0482.jpg
f5f5ca4443a98226f28600ad8082b9014b90eba3.jpg

发表于 2020-11-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大家讲讲我们黄甲镇的人民公仆是怎样对待老百姓的。我是成都双流黄甲人。我家房屋位于黄甲场镇,黄甲公立卫生院对面,有6间临街商铺。黄甲镇政府在没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无拆迁许可证,无公告。征地搞房地产开发。我家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镇政府和王家场社区以旧城改成为由来找我们谈拆迁。补偿标准也是镇政府自己制定,未请评估公司评估。而且只能以货币化安置,安置标准极低。住房自行解决。不给我们商铺和住房。所以和镇政府没达成协议。2007年11月22日王家场社区以旧城改造为由给我们发放拆迁通知书。准备拆迁我们的房屋,我们未同意拆迁。在2008年3月7日王家场社区又以房屋是违章建筑为由向我们发放通知书。我们未同意拆迁。2010年1月3日凌晨2点多来了一群人把我家房屋砸坏,我们当时报了警,警察来时,那群人已开车跑了。镇政府没有过问此事,2010年1月13日上午王家场社区工作人员来我家问我们同意拆迁吗,我们没同意,就在下午来了四个人提着砍刀,将我家人砍伤。到双流县人民医治,还不能医治,转到成都的医院来医治的,花了一大笔钱。当时报了警,后来通过监控录像指认了人却一直没抓到凶手。镇政府也从不过问,2010年3月10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到我家来, 找我们谈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未变,他们说补偿多少就多少。我们没同意。在3月20日凌晨2点多,2辆大巴车,4辆面包车,2辆卡车载着两台挖掘车来到我家,来了大约有200人,他们所有的车牌都遮挡了的,是来做见不的光的事。他们将我们一家人从家里床上拉出来强行带上车,拉到几公里外的荒山上扔下车,当时衣裤都没穿,裸着身体走回家。等我们回到家时那群人已经将我家的所有房屋拆除,我家的所有财产都被埋在里面。现在我家成了一片废墟,我们是一无所有,没饭吃,没房住。当时那群人来拆房时,我们已报了警,警察却说在出警,没的警力来,等房屋被拆除完后半小时警察才赶到现场。这是警察的严重失职,不作为。使我们的生命受到了威胁,财产被侵占。现在我家是一无所有,没饭吃,没房住,没任何补偿,却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来管管。这还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吗?这种行为有损党的形象。这件事还未处理,就有人来破坏房屋被拆的现场。强占我土地使用权。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谁干的?难到还想不出来吗?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土地管理法》。还要老百姓过日子吗。希望大家帮忙维权啊,现在这社会维权真难啊。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11月6日,我家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牛王庙后街83号附18号,属于拆迁中。今天下午三点房屋外来了三个拆迁办的黑社会人员。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家私有财产防盗门进行打砸。报警后锦官驿派出所派出1名辅警上门询问。对黑社会人员不处理,对被破坏的房门不赔偿,对我们询问警号不予答复,对今天发生的打砸事件不立案。我们严重怀疑他们默认作案!此房屋是很多年前公司分给我爷爷彭育英的福利房,彭育英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革命,老党员。国家就这样对待?现在我家人该举报也举报了,该投诉也投诉了。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房子就是老百姓的命。光天化日之下黑社会那么猖獗,特别是在大运会开幕之前。所以希望领导对拆迁办涉黑人员进行逮捕,对派出所包庇,懒政行为进行处理!我们手上有黑社会拆迁用斧头砸门等视频证据,届时将全力配合政府调查!我们也相信党,相信国家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纪委暨巡视组、省纪委暨巡视组:

  我们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街3号院居民,现将本次抚琴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针对抚琴街3号院拆迁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反映给你们,请你们尽快介入调查核实,早日还大众公平和正义。

  一、抚琴街3号项目适用政策严重不符。

  本次拆迁出台的政策依据,主要是成都市政府关于城市拆迁的57号、131号两个文件。但是,抚琴街3号院居民于1992年农转非时,征地工作远未完成,当时只进行了人员安置,未进行住房安置(这一点得到包括抚琴街办事处主任吴丽的认可)。因此,根本不适用于上述政策,而应遵照农村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按金牛区有关农村土地征收的规定,每人赔偿面积从51-60平米不等,核定人数应按现在户口本上的证载人书。
  另外,本项目系自主改造,可政策的出台主要是由“自改委”的七人小组与办事处商量确定,不仅没有征询过大多数居民的意见,而且也从未交由居民大会表决通过。人们要问:难道这七个人就能代表所有住户吗?这公平合理的体现出大多数人的意愿了吗?
  显然没有!

  关于抚琴街3号自主改造项目政策严重不适的问题,金牛区区委办公室在《人民网》上回复网友的提问,最能充分有力的说明这个问题:
  代表成都市政府的兴蓉公司都已认定此地不属于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并且是两度经由中共金牛区委办公室代表区委区政府回复网友的。那么为什么这次出台的拆迁政策,又把抚琴街3号院项目硬生生变成了城市拆迁了呢?面对这种前后不一、自相矛盾,金牛区委区政府及抚琴街道又该如何自圆其说呢?如果不能自圆其说,将如何取信于民,说好的公信力又哪里去了呢?!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政府的管理出现断层、行政不规范,致使许多业主新增人口后,只有面积进入了《宅基地使用证》,而相应的人口未在使用证上反映出来。而现在政府应该做的是,尊重历史,纠正错误。

  二、抚琴街3号项目存在拆迁办法无依据出台的违规事实。

  本次出台的拆迁手册中规定,每户认定的有效面积减去证载面积剩下的面积,以基建费为名按每平方1400元扣除。(居民当年建房政府未出一分钱,不说当年建房了,就算买房才多少钱一平方啊。)这意味着各个拆迁账户上少则十数万多则数十万将被截留。业主们多次向拆迁办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提出质疑,甚至当面质询街办主任吴丽,回应皆是吞吞吐吐、敷衍了事。群众强烈要求出示政策依据,同样也是支支吾吾,不了了之。那么,此项规定到底依据的是哪个文件的哪条哪款呢?截留下来的款项将何去何从呢,是收归国库,还有少数人私分侵吞了呢?其中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纪的贪腐行为呢,人们不得而知。

  三、        抚琴街3号项目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在抚琴街道办事处的主导下,摸底调查之前,单方面成立了一个未经全体业主投票选举的所谓的“自改委”(人们至今不知全称是什么)。后来,当人们对一些人的证载面积、证载人口提出质疑时,街办领导及相关人员也承认其中有不完全厘清、核实有误之处,但坚称所有清理核实工作全部交由“自改委”完成,意即与街办毫无关系。这激起了群众的强烈愤慨,公开质问:自改委具有法人资格吗?它做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注册和备案,那么所谓“自改委”无非一非法组织罢了。街道办事处一干人试图把“自改委”树成自己的傀儡,支它的手去逮蛇,叫它帮他们背死人过河,公然愚弄群众,侮辱群众的智商,其卑鄙程度令人发指。
  “自改委”委员利用清理核实证照档案的机会,任意涂改,大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这种公然违法乱纪的行为在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人们群情激奋,要求公示原件,以求真相,以平民愤。可街办及其雇佣的拆迁办却置若罔闻,依然故我,对“自改委”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纵容。人们不禁要问,难道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勾连?!
  以下是群众自发搜集汇总的“自改委”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具体情况:
  1、        张XX(“自改委”主任):户主为其妻罗XX。原《宅基地使用证》第1页标明人口为5人,其私自将第一页作废,在第二页人口栏上涂掉“5”,在旁边改为“7”,多添了2人。在第一榜公示时,罗XX一栏显示为5人,到了第二榜公示就神奇的变成了7人,这简直是现实版的“灵异事件”嘛!按本次拆迁政策的算账方式,多出1人大概多拿70-80万,多2人就多150-160万,这是个什么概念?!
  2、        李XX(“自改委”委员):李XX伙同张义伦在“自改委”(晋X家)办公室篡改《宅基地使用证》,将人口栏“2”的下面加上一撇,改成了“3”。造假情节恰恰被晋X看见,并在群众中迅速传开。如张XX一般,第一榜公示时李XX家人口为3人,到第二榜公示也神奇变身为5人。那么多出的2人,难道是专为凑数从地底下爬出来的吗?这也忒吓人了吧!
  3、        赖XX(外号赖老九,其女蓝X为“自改委”委员):父母早亡,未进《宅基地使用证》。丈夫是92年以后才倒插门进入她家。其证载人口应为1人,现在却认定为3人。多出2人从何而来?!
  4、        赖XX(外号赖老七):应为2人,认定为4人,多出2人。
  5、        雷XX(“自改委”委员):夫妇都是居民户口,居然也认定了1人!
  6、        雷XX(“自改委”委员):证载人口3人,认定面积竟达到300多平米。
  7、        杨XX(“自改委”委员):证载人口应为4人,私自将其石板滩的继父也算上,摇身一变成了5人!
  8、        雷XX(“自改委”副主任):原系抚琴六组干部,在农转非之前从未将生产队的账目公开过,并已在外分配有住房。现在居然在这里也认定了3人!

  四、        抚琴街3号项目存在暴力拆迁等严重违法行为。

  项目启动以来,在抚琴街办领导下工作的拆迁办,雇佣流氓打手(一说黑社会人员),肆无忌惮的展开暴力拆迁,发生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首先是赵X一家。一家人被拆迁办支使的流氓强行押至拆迁办,谩骂、羞辱、围殴,最后忍受不了非人的折磨,含泪被迫签约。
  其后是罗XX一家。2014年12月9日,年届七旬的罗XX和女儿,从下午1点开始,被非法拘禁在拆迁办长达10多小时,不准喝水、不准吃东西,更无人性的是,不准解手。老人惊恐得把小便拉在了裤子里。不明身份人员拿着高音喇叭对着老人的耳朵鬼哭狼嚎:“不签约,整死你!”长时间的凌辱致老人心脏病发作,吃下速效救心丸仍然坐立不稳。身为警务人员的儿子,始终保持理智和克制,在紧锁的铁门外听着老母凄厉的哭喊,心如刀割。在苦苦哀求之下,儿子好不容易进到拆迁办办公室,没曾想,迎接自己的是暴风骤雨般的拳打脚踢。亲戚朋友们在门外心急如焚,打电话叫来110、120,里面灭绝人性的人渣们居然不开门让进!最后,总算来了数十个防暴警察,才解救罗XX一家得脱虎口,随即被送入医院,检查治疗。其时已是凌晨2点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整个过程,办事处领导及相关人员以及拆迁公司负责人,悉数在场,全部躲在拆迁办办公室外的茶坊里幕后指挥。
  (关于罗XX一家被施暴的过程,已记录有文字、视频和录音等资料作证,可再现当时的白色恐怖。)
  另外,一个肖姓婆婆,被拆迁办工作人员指着鼻子辱骂不止,肖婆婆急火攻心,当场休克倒地,送医院抢救。

  至于堵锁孔、围屋乱骂、围攻单位、死缠烂打,甚至叫嚣放火,等等,不一而足。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受到遭到干扰,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巨大威胁。我们忍不住要问,就算万恶的国民党反动派治下,也不至于如此理乱吧?那么,究竟是谁在败坏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的光辉形象呢?是哪些人在抹黑我们的政府,让它失信于自己的人民呢?

  答案不言而喻!
  上述情况,我们多次向金牛区区委和政府递交书面材料,反映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终究石沉大海。我们也向成都市政府打过市长公开电话,也是音信全无。我们只得求助于党的纪检部门,请你们代表党和政府彻查抚琴街3号院拆迁项目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坚决制止违法乱纪行为,还事实以真相,还百姓公平和正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尊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某大学教授、文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员庹继光(笔名马知远)遭受成都市成华区统建办的“模拟拆迁”,这个“模拟拆迁”的过程,却使得他和他的家人陷入可怕的梦魇,且投诉无门。

据庹教授介绍:2011年7月,《成都商报》刊登报道,宣称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即将转变为某所中学的新校址。这一消息让所有住户震惊,大家迅速派代表与学校方面交涉,对方称只向成都市成华区出售了公共部分,没有转让职工宿舍部分,无须提前告诉全体职工。

但据教授老师们在查阅了国土管理机关的土地登记资料显示: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始终是完整的一宗地,西南石油大学方面无法拿出转让这宗土地的合法手续,总是片面强调只出售了公共部分,如此缺乏说服力的说法引起了所有住户的一致愤慨。大家开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采用封堵校门的形式,阻止签约购买该土地的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安排的施工人员进场,封堵晓敏的行为持续了近半个月,迫使成华区统建办暂时放弃了在此施工的企图。

针对广大住户的正当诉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宣布这次交易作废,以为能吓唬西南石油大学及青龙场校区的住户。看到这一手段没有奏效,从2011年9月开始,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筹划对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的职工宿舍实施模拟搬迁。

根据成都市有关部门的介绍,模拟搬迁是指:改造业主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就城市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并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活动。其核心特征是群众自愿申请改造签名率达到相应比例,即可启动模拟搬迁;在规定时间内,模拟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率达到相应比例模拟搬迁即转为正式搬迁,模拟搬迁协议才产生法律效力;反之,模拟搬迁自行终止。

2011年10月18日,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单方面委托某中介机构公布了对青龙场校区职工住宅的评估价。

庹教授当时在住户集体讨论该价格时,告诉在场的住户代表,按照国家和成都市的政策,模拟搬迁中可以采用协商定价的办法,而不是必须评估价,大家可以要求协商定价。但许多住户在各种压力面前,陆续与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签约,同意按照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给出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住房。对于越来越少的拒绝按照对方的条件签约、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利的住户,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采用各种手段分头逼迫他们签约。

2011年12月初,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两名女性工作人员很突然地敲开了庹教授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的家门,送达一份该办公室要求他们尽快与之签约的通知。

此后不久,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近10名工作人员在12月10日晚猛砸庹教授的家门,称要与庹教授谈判,但当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庹教授只好向锦江区110报警,110警察到来后,听取了双方的情况介绍,觉得对方没有道理,要求对方离开了。

12月14日下午,庹教授夫妇一道与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一名叫徐毅的工作人员在成都市人民公园开展协商,在这次协商中,徐毅很直率地说,这个项目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也未办理征收手序,因此只能采用模拟搬迁的方式。但徐毅表示,补偿方案必须以他们的评估价格为基础,没有松动的余地,绝对不可能采取协商定价。

12月16日晚,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部分工作人员带领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个别住户,再度前往庹教授的住宅骚扰,他们拼命推搡庹教授的铁门,晃动铁锁,肆意谩骂,声称要庹教授与他们对话。

12月20日晚,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人员乘黑暗用万能胶堵死了庹教授位于锦江区的家门锁锁眼,庹教授夫妇只好再次向锦江区110报警,110警察到场后帮助他们砸开了铁锁,他们才得以正常出入。

就在当晚,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人员还在西南石油大学青龙场校区职工宿舍区内,采取砸门、断电等恶劣手段,骚扰仍居住于此的庹教授的岳父母,导致本来就患有严重的多发性硬化病症的我的岳母旧病复发。

庹教授为岳母看病途中,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10余名工作人员竟然用两辆汽车前后夹击堵死了庹教授的汽车路线,一名周姓男子还坐上了庹教授的汽车并叫嚣“你们今天肯定走不脱”。

争执中周竟与其他人员一起,对庹教授夫人和岳父进行殴打,导致庹教授夫人多处软组织挫伤,被送往解放军452医院做了伤情鉴定。

冲突发生后,成华区统建办居然恶人先告状,谎称庹教授家人打伤了他们的工作人员,向成华区110报警,要求警察处置庹教授一家,在成华区公安分局青龙警署处理此事的过程中,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竟然不顾庹教授岳母病发和庹教授夫人受伤的现实,几次阻挠120救护人员接他们去医院紧急治疗。

12月23日晚,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那名周姓工作人员伙同宋德军等人到庹教授的住宅,趁天黑之机,用匕首将庹教授的东风标致汽车右边前后轮胎轧破。然后这伙人借口自行解决21日晚上的纠纷,再度前往庹教授的住处砸门,无理谩骂,导致庹教授的儿子受到惊吓,痛哭不止。

12月24日晚上,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那名周姓工作人员伙同宋德军等人,仍然借口自行解决21日晚上的纠纷,又一次前往庹教授位于锦江区的住处砸门、谩骂,庹教授一家被迫第四次向锦江区110报警。

由于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人员的不断骚扰,庹教授全家老少七口被迫分三批离开成都前往不同的地方躲避。此后,庹教授一家拒绝再与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协商处理模拟搬迁之事。

对此,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的人员非常恼怒,不断在外界、尤其是西南石油大学的职工中散布谣言,中伤庹教授夫妇。

按照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自己确定的时间表,此次模拟搬迁应该在2012年1月15日结束。眼看时间将到,仍有几户拒绝与他们签约,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通过一些住户与未签约的住户们联系,并于1月10日通过手机短信向庹教授夫妇发来道歉信。1月13日,他们再度通过西南石油大学“两办”(党委办、校长办)秘书科的官方电子信箱给庹教授发来了道歉信,但这些道歉信的目的完全一致,对方始终避重就轻,不肯就轧破汽车轮胎、多次骚扰正面道歉,而且只以徐毅个人的名义道歉,被庹教授拒绝。

2012年1月31日,鉴于对方缺乏诚意,且模拟搬迁的终止期限已经过去,为恢复庹教授一家与广大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庹教授要求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按照规定终止这次模拟搬迁被拒绝,他们仍然采取既不道歉、又不终止模拟搬迁的态度,并通过其他住户暗示,等到学校开学,将继续采取骚扰的手段对付庹教授等未签约的住户。

庹教授认为:模拟搬迁是成都市的一次全新尝试,其出发点是非常好的,充分照顾了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很值得我们期待。但是,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及冯伟等人的举动,明显违背了这些规定,其行为也将破坏成都市在外界的良好印象,直接损害成都的招商引资环境。

庹教授说:“我和夫人都是大学教师,除了依法维权,我们并不希望把过多的精力用于应付这些事情,我们都希望能恢复平静的生活,为高等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多上课,多带学生,多搞科研,不荒废时光。但是,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及冯伟等人却不让我们实现这个简单的愿望,在他们的骚扰之下,我们一家被迫离开成都,四散躲避,不知何时能够回学校正常工作?!”

自从“模拟拆迁”开始,庹教授就通过成都市市长信箱,向市领导反映这些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市长信箱的任何答复,反而得到了一份由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于2012-02-06 10:08:15通过成都市市长信箱里做了一个颠倒黑白的回复其内容如下:

网民朋友你好!来信收悉后我办高度重视,首先,感谢你对西南石油大学青龙校区模拟搬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留言人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成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由我办具体负责实施西南石油大学青龙校区宿舍模拟搬迁工作,该项目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启动。在整个搬迁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冯伟同志,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被搬迁户和谐亲情,阳光、公平、公正、公开的搞好搬迁工作,在驻校区搬迁工作组长及全体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得到石油大学各级领导和青龙校区教职工宿舍广大业主的密切配合支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教职工宿舍住户共156户,已签约155户,尚余1户未签约。现已签约住户强烈要求正式启动搬迁工作,我办搬迁工作组将会同石油大学积极与XX(庹教授的夫人)联系,争取早日达成一致,尽快完成签约工作。

至于你在留言中提到的打人一事,现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法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目前,庹教授正准备依法要求成华区统建办停止模拟拆迁,并以草拟好了给成华区统建办的通知,正征集广大住户的签名。

 楼主| 发表于 2021-7-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2016-04-2010:54来源:读讯网点击:206次
  董川明律师被“毁容”示众
  4月18日上午9时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72号的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两位值班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达数小时,律所前台的“易通律师”招牌被砸掉,涉事律师董川明的照片被“毁容”挂在三楼走廊的公共区域“示众”。
  据当时的值班律师胡进介绍,打砸律所的头目自称是“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拆迁办”的,其他人都是该区域的拆迁户,但后来警方出示的身份又是某拆迁公司的。
  这些拆迁户冲到办公室,砸掉了“易通律师”的前台招牌后,让值班律师交出董川明。在值班律师联系董川明的过程中,那一百多个人,有的砸东西,有的撬办公室门锁,有的抢值班律师手机。
  前台“易通律师”的招牌被砸掉
  上午10时许,宋国放律师刚一走进办公室,那些闹事者不问青红皂白,把宋国放律师当成董川明律师围攻。
  据该所值班律师介绍,110接到报警之后,两名出警的警察了解情况之后称:涉及拆迁户的事情他们也见到过这种情形,闹事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大多数是老头老太太,警察也不好处理他们。警察说他们回去之后联系当事人尽快解决此事。
  警察走后,有人给这一百多人印制材料,提供矿泉水和午饭,并购买瓜子,这些人吃的餐盒果壳到处乱扔。期间有人趁乱拿走了律所蒋姓律师网购的物品,及其他律师私人物品和优盘(优盘里有许多工作材料也找不到了)。
  律所办公区域被砸成一片狼藉
  由于律所的值班律师没有及时通知到,并将董川明交给这些拆迁户,引起了这些拆迁户的极大不满。他们不但长期控制胡进、宋国放两位律师的人身自由,而且将董川明律师的照片从办公室的律师公告栏扯下,在照片上用红色墨水胡乱涂抹之后,悬挂在走廊的公共区域“示众”。
  直到下午3点左右,那一百多个闹事者才在这位自称“拆迁办”工作人员的召集下离开,在离开的时候,“拆迁办”工作人员还说,他们这些人今天做得很好,政府已经知道这事了。
  “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的业主是金牛区一家叫成都市鑫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地公司”)的国有公司,鑫地公司又委托了一家拆迁公司对“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进行拆迁。按照金牛区人民政府的规定,“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必须达到100%的业主签字方能拆迁。
  打砸“群众”留下的瓜子壳
  据董川明律师介绍,“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已经有500业主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还有5户认为拆迁补偿标准低,不愿意签字。同时,这5户业主找到了董川明律师,办理了委托手续,代表5户业主与拆迁公司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董川明律师发现,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拆迁有“第三方势力”(或涉黑)介入,于是便与5户业主取消了委托协议,彻底退出这起纠葛。
  董川明律师退出之后,迁拆公司依然没有与5户业主达成拆迁协议。拆迁公司认为是董川明律师介入,才导致5户业主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于是,拆迁公司就开始“发动群众”,组织已经达成拆迁协议的百余名拆迁户,打砸董川明执业的易通律师事务所。
  据董川明律师介绍,就在事发的当(4月18日)天下午,这些拆迁户找到了他父母和弟弟的家,给他的家人“提了个醒”。
  事情已经过去两天,易通律师事务所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尚无任何部门过问此事。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易通律师事务所所有的律师只得联名写了一份《请愿书》,递交到了成都市、金牛区等有关部门,要求严惩打砸凶手、赔偿律师事务所损失。


6359676260496587502514706.jpg
6359676264543462502785065.jpg
6359676267380962501149676.jpg
6359676270429400006669176.jpg

 楼主| 发表于 2021-8-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之耻:黑恶势力犯罪长期被包庇,恶性案件屡次上演,幕后主使却官运亨通一路高升!!!!!!!!!

发表于 2021-8-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这些交给中央反黑巡查组。地方官员当保护伞一定要打掉保护伞打黑才能见成效。四川的治安为何一直在老百姓心中不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