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上午,在@泸州检察 举行的“泸检民行(行)监〔2019〕51050000084号”行政检察听证会,我就没有感受到公平正义,更看不到公平正义。该听证会,行政检察监督人员,刻意不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反而越过法定程序径直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审查,拟作出行政检察《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作为宪法赋予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却不敢于监督人民法院和被告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了一句空话!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公正则是司法的灵魂所在,检察监督失去公正,现代司法就失去了生命,没有司法公正,现代社会公正就失去了最后的屏障,@泸州检察 作为政法第一线人民群众的护卫者,行政案件的监督者,却没有有效的起到监督作用,让法定检察监督程序在检察院空转,司法公平正义的基石在最后一道防线又再次崩塌,让申诉人的诉讼成为无效诉讼。这种行政检察监督不审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被诉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和文件,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也严重损害检察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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