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群众呼声] 泸州市人社局跨行业认定特殊工种违法,泸州市检察院及听证代表应该支持我的听证主张?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1-1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维权怎么这样难?????????????????????????????????????
 楼主| 发表于 2021-1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正在推进依法治国,并提出“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大宪章。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的理念,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永远不可能建成。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公平正义而战 发表于 2021-11-9 11:48
我国正在推进依法治国,并提出“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大宪章。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 ...

嗓子喊破无人理!

发表于 2022-3-23 2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丈夫是二级精神病人,智力三级伤残,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失业,累计10年特殊工种工龄,丈夫从事的工种泸市劳险【2000】64号文件认定为特殊工种,2021年10月8日递交原始档案,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告知,2021年7月23日省上明确口径不再办理,多次求助市长热线,我也在艰难努力…

 楼主| 发表于 2022-4-1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在听证会上人大代表说:本案如果撤销了被诉行政行为,撤销了泸州市人社局违法跨行业依据交人劳发(1992)663号文件拟作出的“泸市劳险(2000)64号”文件,会造成叙永瓷土公司其他行业职工不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会造成社会动荡,所以,不支持申请人对泸州市人社局跨行业认定特殊工种违法的主张。试问该人大代表,会造成社会动荡,检察机关就可以对错误的行政案件不进行监督吗?那这样的听证不就是走过场,走形式吗?这样的听证是否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悖?这样的听证结果人民群众能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吗?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不依法裁判案件,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吗?依法行政是铁规矩,你们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当什么?把公平正义当什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是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听证代表及检察监督人员,你们能为案件公平正义负责吗?法律法规的红线能逾越吗?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会造成社会动荡,这样奇葩的理由能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吗?
国家元首曾强调: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要求党和各级政府,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和法律及法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能不能做到依法依规判案。而违法认定特殊工种反而是对职工的关心照顾,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会引起社会动荡,这些奇葩的理由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楼主| 发表于 2022-4-15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炉孩 发表于 2022-3-23 21:17
我丈夫是二级精神病人,智力三级伤残,198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失业,累计10年特殊工种工龄,丈夫从 ...

你丈夫从事的工种,经单位申报认定后,只要符合特殊工种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就应该享受特殊工种待遇,人社局不办理,应该拿出不办理的法律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22-10-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机关或者是监察机关,对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和政府违法行政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如果检察机关对法院和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不去监督,监察机关对法官违纪的行为认为只要不是受贿就管不着,让某些法官走在灰色地带,就会导致法官长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难解决。法制建设是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因为是系统工程,才更需要各机关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特别是监督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法官的职能,法治建设才可能走在正道上。

 楼主| 发表于 2022-10-6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机关或者是监察机关,对法院正确履行职责起到监督作用。如果检察机关对法院的违法行为不去监督,监察机关对法官违纪的行为认为只要不是受贿就管不着,让某些法官走在灰色地带,就会导致法官长期存在的问题越来越难解决。法制建设是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因为是系统工程,才更需要各机关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特别是监督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法官的职能,法治建设才可能走在正道上。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