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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bafu

[群众呼声] 四川:地产商零成本鲸吞企业上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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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6 14: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某玫枉法,老佰姓坚信:“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枉法敛财的腐败分子,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1-3-26 15: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日本侵华“三光”政策”,现代版掠夺企业是:抢光了还要让你欠下巨额债务,世代为奴…残忍

发表于 2021-3-26 15: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工还债,用不翻身
打工还债,永不翻身

发表于 2021-3-26 2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6 2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某玫枉法敛财,违反法律程序,主要证据不仅不质证,还隐匿丢失。严重违反法官工作条例。事实清楚,铁证如山。纪委监委、政法委:清剿这个害群之马……

发表于 2021-3-26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6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看刘某玫法官的汉语水平,好似初中未毕业。“不具可执行性”,怎能推导出“合同有效”的结果呢?直叫人怀疑此人的语文老师的师资水平!不然呢?但是,但是一个省府的高级法官怎么会是初中语文未毕业呢?是不是?是走后门的?还是其他什么不光彩的门道钻进高法的?羞刹高法哟!俺都替你们脸红!

发表于 2021-3-27 07: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发表于 2021-3-27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污吏,刘某玫就是最典型,最形象,最现实版的污吏!

发表于 2021-3-27 13: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3-27 13: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探讨了刘某玫法官因判词中的汉语逻辑混乱,有侮几千年的汉语言。有可能是初中未毕业,或是其初中的语文教师本身就仅是个“小本",水平不够,又或是通过见不得人的手段,得到某种特别关照,才混进了堂堂之省高法。这不管是哪一条,似乎都说得通吧?但是俺感到荒谬可笑的是,刘某玫既判定了双方的"合同有效”,那合同中最刚性、硬核的免责条款“政府政策原因”却被其故意忽略无效了呢?要掠夺人家财产的条款都有效,即使“不确定性”和“不可执行性”,也有效!而且刘某玫为了躲避因"政府政策原因”这个硬核条款,刹费了一翻苦心:偷换概念,转移话题,瞒天过海,东拉西扯,废话连篇……等等,不一而足。最后竟然真的是在洋洋洒洒上万言的判决书里找不到片言只语的“政府政策的原因”,象“化骨水”一般,硬是把这钢性的免责条款化得无影无踪了!天哪!俺真服了!这哪是个初中语文未毕业的歪法官所为?这明明是行道中人道行了得的刀笔高手所为嘛!这背后捉刀弄墨的高人是谁呢?是否露一面尊容让天下人瞧瞧?俺遐想,这必然肯定是1.43亿财产的分赃者,不然他怎会如此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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