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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本!成都市颁发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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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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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18
瞎扯淡吗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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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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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1
以后的老赖多一个理由了房子出租得谨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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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1
与租客签合同时就应该写明每年房租递增当年度该房租月租的百分之多少,并写清楚租房期限。这样应该避免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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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1
谁相信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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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2
商铺能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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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2
按这种说法的话,自己的房子倒成了别人的房子了。只要他交房租就可以随便住多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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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2
虽然不赶你走但可以给你涨房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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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3
租房吞噬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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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3
这样可以防止房东变相涨价,合同没到期想涨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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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5
像这样老赖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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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6
.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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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6
没有看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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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6
不动产,是房东的财产。凭什么租客要把房东的不动产的财产,写成了租客的不动产了啊?这不是不动产权力重叠了嘛!房东把房屋租赁给租客,租客只有暂时的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咋个可能又是租客的不动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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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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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9
现在买房屋前,一定要先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下有无“居住权”。1.“居住权”没有最长期限限制(但以居住权人死亡则终止),不像《承赁合同》最长20年期限。2.“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不禁让有偿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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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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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29
只陪小三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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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0
脑壳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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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0
合同可以一年一年的签三租给对方,对方啊,要达成一个协议以后才能啊签好协议收别人的钱,你才能领包入住,谁愿意签个几年几年的傻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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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1
我绝不和租客签这个协议,我的房子我做主,爱租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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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2
那物权算个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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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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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2
我也认为那些当官的吃饱了撑的,居然还在四川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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