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举 信
尊敬的省市各级领导您们好!
检举人:马昌发,苍溪县瑞发砂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年龄54岁,家住苍溪县。
被检举人:苍溪县水利局。
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
一.在没有完成拆迁补偿评估报告,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非法强制拆除我公司厂房及设备,无偿使用我公司生产的3.5万成品砂石。
2016年11月,县水务局以县委政府重点项目张家港建设为由,通知我公司搬离陵江镇金斗村三组,并委托四川诚信评估有限公司按水务局要求进行评估。由于一直没有评估报告,无法进行搬迁补偿,所以我公司无法搬迁。
2018年3月9日,县委领导王勇带领相关部门共200余人,使用大型挖掘机等设备,强行拆除我公司的全部厂房等生产设备,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2. 以县审计局都认可的事后评估报告为补偿依据,压价赔偿在现场损坏一年后才安排四川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号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仍然依据2016年11月现场确认的部分设施设备,以现场已损坏为由,拒绝增加当初未纳入计划拆除的设施设备。
2020年7月,县水务局委托苍溪县审计局重新审计,县审计局明确提出,委托方苍溪县水务局连拆迁还是搬迁都没搞清楚,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没有实效性,评估的真实性也不能保证,因此没有认可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县水务局的领导不尊重事实。始终拿县审计局都不认可的评估报告,是典型的强盗行为。
3. 县水务局始终采取推、脱、磨等方法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
强拆三年来,我每次找到县上相关领导和县水务局领导解决补偿问题。他们一直采取领导推水务局,水务局推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又要水务局处理。县上领导和水务局领导的电话一直打不进去,他们从来不与我直接接触,每次处理问题都是安排一些不能做主的一般工作人员参与,要么让我无条件接受评估报告的赔偿额,要么让我慢慢的等,根本不把群众的死活放在心上。
恳请 为我做主,尽快责成相关部门的领导依法依据事实给我赔偿,必须废止四川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了不合格的评估报告,重新予以审计,我的诉求事项只要求按重新审计的价格赔偿,并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干部的责任。
检举人:马昌发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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