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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谁?无故剥夺了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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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龙西街的一位合法公民,且早已年满18周,同属视高铺社区的公民。2021年09月26日上午,09:23时,我路过位于兴安大道一段4号(四川旋挖城大门口)地段时,发现挂有“视高街道视高铺社区县人民代表选举会现场”标语,遗憾的是选举大会现场会议已结束了,选举大会这么重要的事情,我尽然都不知道,相关责任人没有通过(电话或者微信,QQ等)任何方式,通知到我,我懵圈了,我啥都不知情!况且有关县人民代表大会信息,没有任何公告和公示呀!但重点县人民代表成员必须由人民民主选举而产生,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发”声”呀!这样产生的代表成员才是合法的,不能空降后选人,内定候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今天像我这种没有被通知到的,具有合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这种情况,太多了,!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的选票如何处理呢?是指定人代选?还是已弃权的方式处理呢?合法吗?我不得不至疑,这次县人民代表选举大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还是这次选举大会有什么?那为什么不通知我,不想让去大会现场呢?你们是欺下瞒上,拍个视频,向上级汇报,今天到选举大会现场,到场人罢了,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视高街道视高铺社区。县人民代表候选人成员是谁?本人再次强调要求,恢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重新合法参加县人民代表选举,真正意义上的行使自己,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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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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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视高街道办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核实回复,经调查了解:2021年8月27日视高铺社区居委会张贴了仁寿县人大常委会一号公告和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通告;2021年9月5日对选民登记进行了公示,2021年9月18日在社区居委会开展了仁寿县选举委员会第三号公告,公告了选举时间、地址和正式候选人情况;2021年9月25日视高铺社区各居民小组组长通过微信在本居民小组工作群内发布了参加选举的通知。且选举大会是进行了公示和通知流程,属于合法选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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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26 2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没有特权,剥夺某个公民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
 楼主| 发表于 2021-9-26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证据证明,相关责任人没有通知到我本人,这是铁证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需要相关责任人给我公开道歉,这不是件小事,不是“小儿科”!,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件大事情,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必须重视,不要侵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如果当事人不打投诉电话维权的话,有关责任人就不会重视,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1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1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意义重大,并且对于各级人民代表选举大会程序,必须要有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2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责任人必须事实求是,面对自己工作的失职,必须向本人公开道歉,
 楼主| 发表于 2021-9-28 14: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导致的结果,让,一位合法公民失去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益!必须公开给个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21-9-28 2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9-29 0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举报后,有关部门还弄虚作假否认事实,事情已经发生了,就是不通知本人,怕本人去人民代表选举大会现场。真正意义上的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怕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1-9-29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事实求是,不要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必须给举报人,控告人公开道歉,这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
 楼主| 发表于 2021-9-29 1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9-30 1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通知本人的事实,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即使欺下瞒上,否认事实,没用,因为时间不会倒流,事情重新来过,所以说呢,错了了就是错了工作失职就是工作失职!改公开道歉,必须公开道歉!公民的权益已被侵犯,这是事实,该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就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对吗?
 楼主| 发表于 2021-9-30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那么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就不要知法违法,做出违法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1-9-30 17: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知法违法,践踏法律的威严,尊严!最终遭受法律应有治裁!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30 20:32
我看你是在故意找茬,你才18岁,骗鬼呢?无非就是对当地不满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 1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1年09月27日下午,视高铺社区居委会门口,贴了张考查公告:大内容是视高铺社区第一书记刘慧艺,党代表,按什么相关法律,单位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 1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面上,让群众提建议,实质上,弄虚作假,举报发的贴字,明明是事实,都会都认,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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