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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女士5

[群众呼声] 致广安区协兴的相关部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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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4 17: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我们业主大门,还我们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1-10-4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4 1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套路,接房才知道一号楼是商业楼,卖房的时候也不说,都不知道规划局是怎么通过的,住宅楼跟商业楼还能规划到一个小区,还能在小区里开会所,把小区当商业街了,真不知道是不是哪个当官的在这里也有房子,下班好方便,离家近。

发表于 2021-10-4 19: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4 1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主管部门还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1-10-4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门和后门没有无障碍通道,一但出了安全事故,那个来负这个责任

发表于 2021-10-4 1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4 1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4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紫云府小区前门和后门都没有无障碍通道,老年人和小孩该怎么回家,消防验收怎么通过的,请主管部门还老百姓公道

发表于 2021-10-4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紫云府小区前门和后门都没有无障碍通道,老年人和小孩该怎么回家,消防验收怎么通过的,请主管部门还老百姓公道

发表于 2021-10-4 23: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川东第一才子 发表于 2021-9-28 08:46
同业主,本满怀期待准备接房,看帖子内容,所谓的高档小区,实在有点让人难以理解。有业主群么?麻烦加一下 ...

我也想知道有没得业主群?到处都没看到过

发表于 2021-10-4 23: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有关部门核实具体情况,为业主维护正义

发表于 2021-10-5 0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6 08: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0-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坐等官方答复。

发表于 2021-10-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车库、电梯入口 地砖都没贴? 连紫云台都不如,还什么卵洋房?

发表于 2021-10-8 1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0-8 20:04
诸愧氨 发表于 2021-10-4 18:12
还怕这是先列哟小区里开会所

以搞到钱为主
发表于 2021-10-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紫云府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在调查核实清楚后将尽快回复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协兴园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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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赓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大门门禁过道无法通行”的问题
经核,紫云府小区共设计有出入口四个,大门位置位于岩头路(红宇天耀对面),另外在14#楼托儿所旁、24#楼、21#楼与22#楼之间均设置有三个出入口,符合规划及规范要求。其门禁和消防通道属于标准宽度,能够满足正常通行。14#楼托儿所旁、24#楼位置设置有两个无障碍出入口,宽度分别为5米、4米,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目前门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一是符合图纸设计。门禁位置施工图设计在1#楼商业两侧位置,入口梯步宽度2.3米,设计为双通道加装人脸识别,经验收与批准设计图纸一致。二是未改变设计位置。从项目开盘至今,大门至1#楼商业区域均已经在现状和沙盘上展示且未做任何变更,表明业主在购买时对现状予以了认可。三是法律有支撑。《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附件十二 本项目1#楼为商业,可能对临近住户产生噪声影响”,已明确1#楼为商业;“附件十三车位、车库、会所、社区活动中心等未计入公摊的建筑物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已明确会所(1#楼)归出卖人所有。因此,门禁的设置应同时考虑住宅业主和商业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规划和验收有依据。紫云府建筑设计方案于2018年3月26日协兴园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通过,并于2018年7月13日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通知书。规划方案和施工图均明确1#楼为商业。项目于2021年8月15日完成了项目规划验收,于2021年8月23日完成了项目综合验收。1#楼商业现状与批准方案一致。
二、关于“物业费收费太贵”的问题
经核,物管费太高系《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物业费为1.8元/平米,目前物业公司还未到主管部门备案,最终收取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为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广安市前期物业费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广市建局(2020)300号)“第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合同约定应当向物业服务人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已售出的停车位,独立车位停放服务费每车位每月不超过40元,子母车位停放服务费每月不超过60元。”,该小区物业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40元/月的标准符合文件要求。
三、关于“私自变更小区规划”的问题
经核,2019年2月14日,协兴园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紫云府项目优化调整方案》,高层及部分低层住宅未做调整,建设单位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3日在项目售楼部醒目位置进行了紫云府项目优化调整方案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同时,小区总体规划指标未发生改变,已售部分住宅也未改变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优化方案调整后,整个项目的容积率保持2.5不变,建筑密度由29.98%降至21.5%,绿地率由35%提升至37.8%,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公共空间,提升了小区品质,对购房业主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于“配套设施不齐全”的问题
经核,目前紫云府小区19#楼设置有成人健身和儿童游乐设施,满足日常需求。经协商,在不影响公共安全,损坏公共绿地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同意适当增加健身设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五、关于“后门设置太小”的问题
经核,小区24#楼、21#楼与22#楼之间设置有两个进入紫月湖的出入口,满足小区业主进出需求。同时,开发企业已在21#楼与22#楼之间加装了防护栏。

  

协兴园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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