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如果是违法了,该赔就赔,如果是法律漏洞,该修改就修改!如果按网友说的,要提前告知公众,使用了才不算违法,不提前告知算碰瓷,那得说明一点,是谁在碰瓷?是公司?还是法律?文章网友说公司在碰瓷,我看是大家不敢说是法律在碰瓷吧!如果不懂法律就能说碰瓷,你杀了人,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你不能说你没学法律不懂,就说对方碰瓷吧?那监狱里大部分人都得放出来!现有的中国不是以前盗版横行的时代了!虽然法律在完善,只要法律法规摆在那里!公民就得守法!没有守法就得付出代价!如果一旦犯错,都忽视法律法规,而在寻求道德绑架来逃避责任!那法律就不是法律了!细思极恐!整个社会就乱了!以前社会上那么多冤案错案上访是怎么造成了?大家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去细品!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人有法不依造成的!
说到这里,个人还是认为公司维权是对的,不能拿肉夹馍来评判这事,肉夹馍的名字本身就给法律起冲突,法律就有规定商业上不能用一定范围的地名做工商登记!
如果版权是公司的,你没经过人家的同意就使用,就是违法,如果法律上有规定,你该赔就赔!
就好比有人在超市购买过期食品,又有人说是碰瓷!结果现在政府又对食品安全做出0容忍!
如果大家以学校是给学生学习为由就觉得这条法律法规不合理,那就是国家的事!就建议国家完善法律法规,更好的让公民生活在更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给人公司合法维权没办点事儿!不要认为不敢暴力评价国家,就敢暴力攻击公司!这种人会让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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