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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维权问题:应让恶意诉讼的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维权问题:应让恶意诉讼的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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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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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00
我本月注册了一个叫“中国手拿熟食”商标,是必要求这个叫潼关肉夹馍的斜会,必须要给我加盟费,全世界都要给,同理可推!要不不要用手拿着吃,或是吃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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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07
想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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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08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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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12
必须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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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12
其实就不应该支持诸如此类的名字注册为注册商标,如简阳羊肉汤,兰州拉面,武汉热干面,宜宾燃面,郫县豆瓣等等,不让人用是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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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17
做潼关肉夹馍,那些律师应查一查有没有美国间谍的背景?是否有是否有乱中国经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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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18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陈治兵执法违法故意乱判案,将南溪区法院退休法官高荣华未在任何一个司法局登册无资质盖着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确认为:“宜宾市翠屏区正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参民代诉;现已投诉近10年至今无人问津,司法何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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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29
我们的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和司法解释时候,就应该缜密,不能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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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35
这些事有恶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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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41
我只想指责给他恶意诉讼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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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45
最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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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7:58
那些家伙咋没有被抓起来哦,想钱想疯了,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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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11
吃相太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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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14
支持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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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14
支持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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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19
与你爹同名的人你也是不是也应该喊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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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23
动不动就维权,不知道动了你妈那根毛,往后除了成都都不准吃担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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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26
干死这个协会,尼玛想钱想疯了,告他诈骗,罚到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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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32
国家就应该严惩那些整天无事生非、不劳而获的个人和组织,这和以前招摇撞骗没有区别,只是改变了赚钱的方式,真是流氓有文化很可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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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18:44
这件案例与诚信诉讼或恶意诉讼并无关系,商标只要获得国家专利局审批通过,就应该受到保护,就应该受理诉讼。问题是,有很多诸如地名的专利申请,专利局本不该通过,然而收了专利费,却不能行使保护,案例扯大了,专利局却躲起来了!如果是专利局审批不周,这起案例由始至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专利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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