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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维权问题:应让恶意诉讼的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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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4 12:08
那些律师根本不陪当律师,中间说不定有不正当的灰色收入,应该严惩,并取消律师资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4 12:25
坚决支持法院裁决,甚么协会收取不正当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4 14:07
国家应该对这种“恶意性、图谋性和投机性注册”严厉打击。国家注册机构不能只收钱就注册,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措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4 14:12
照这些投机分子思维,孔子老子著作都变成他们后人的了,吕氏春秋左传都其他人就都不能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4 20:25
地理标志属公共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6 16:15
百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20 10:53
只要不是单独起的名字,注册的商标,就不该禁止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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