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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维权问题:应让恶意诉讼的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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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1:05
必须严查处理给社会一个交代!现在很多商家都是用这种方式,让消费者提前消费,套路太深奥了……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1:25
都是卑夏老祖宗留下的,谁都有权利享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1:46
这种后面是不是可以反诉敲诈勒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2:00
非常好!坚决支持这一意见!!!打击恶意诉讼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2:03
就应该这样,看别人赚钱了,就想法弄别人的钱,太笑人了,那些不良商家

发表于 2021-12-13 12: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2:36
这些人只能说非常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04
这种人还需要给他机会?
直接把他们的协会取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06
这种注册一个商标!就四处诈商标钱的公司!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33
收了的要退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37
法律必须阻断利用他人特别是先人们的劳动成果谋利的不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40
这种说法叫做只准自己有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43
就是嘛,人家都用了几十年的招牌随便谁找个法律的借口就可以随便敲诈,社会不是就乱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45
那就起诉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他们诈骗。解散这些协会,胡辣汤多少年历史了,你们几个了解多少就敢来成立个什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些机构根本没用,这些大众菜式本就是百家百味,根本不存在正宗一说,这些协会就是占用社会资源,应该依法取缔并处罚金,成员记入征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57
这就是到丝器所带来的效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3:58
对就是要让那些小偷偷鸡不成蚀把米,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4:04
地域名字不能注册商标注册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4:05
想钱想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4:06
我只想知道后续潼关肉夹馍协会怎么给商户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3 14:18
有些比如沙县小吃,兰州拉面,就不能随便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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