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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垂偐叉

[群众呼声] 公开曝光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法官枉法犯罪的保护伞西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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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2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中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王维登落马至今,也不知道其现又转到什么地方审理,是在审理中还是判决了?难以获知。此狗官成为此案件中的一条最大的漏网之鱼、其在很多案件中的罪恶肯定是更难被查处。这样的一个坏到极点的司法腐败犯罪分子,异地审理肯定是不错,但却如此隐秘其审判过程确实让人感觉到隐隐的"不妥"。

 楼主| 发表于 2022-6-13 2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等相关部门常言: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其实:由于司法腐败分子的"作怪",正义不仅仅只是迟到,更多的是缺失!即使在不缺席的案件中,迟到的正义往往比及时的缺席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更加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2-6-14 20: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西充案涉一个个法官、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陈参等勇敢地来此阳光论坛澄清一下所犯的这一系列犯罪罪恶,也希望西充法院官方公开回复一下如何看待这些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2-6-15 1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述一个个罪恶疯狂的刑事犯罪分子们,在敢于犯罪的此时此刻是否有胆量站出来吱上一言半句?你们中的枉法、犯罪胆量可以在堂堂人民法院公堂上肆无忌惮,却为什么如此畏惧一个阳光下的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19: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上演的是一场司法腐败分子裸妆后的罪恶丑态,其等法袍下掩盖不了的一出出邪恶人性!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日见到官方网站报道南充市人大副主任温桂彪正在巡回于市县两级法院、专程调研整治虚假诉讼,在此为市人大领导点赞!希望市领导加倍重视此项治理工作、切实惩治这一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的违法犯罪。期待南充法治环境风清气正!

 楼主| 发表于 2022-6-20 0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法院教育整顿雷声大、雨点小,仅仅只是一个已经落马的王维登,虽然落马却仍然有包括其在此案件的犯罪事实未被查处,成为"漏网之鱼"!其在落马前即称的"二十多个"同党至今仍未现身……法院反腐、任重道远!

 楼主| 发表于 2022-6-21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维登的落马,也应了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尽的狗官王维登在此时此刻,也算是遭到了报应!而西充一个个案涉嫌犯罪法官们,你们是否真的是能够相信自己在违法犯罪后可以侥幸逃脱应该遭到的报应?

 楼主| 发表于 2022-6-23 2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目前已掌握的案涉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刘守孝、陈参等实施的一系列诈骗作案中的惯用手法,伪造、篡改证据中的一些文字是与其等正常写法是不同的,其在实施这些"证据"时几乎都是一些"涂、擦、错、漏、圈、画,外星标识般的文字",解读如猜谜般的困难。杨志发是、刘守孝等也全是采用这样的出据,收写等……普通人包括我们之前也常以为其是"文化水平有限",现在才知道这样的写法可以由法官枉法认定事实提供方便,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希望所有大家都在遇到有类似的情况,切莫粗心大意,误以为此类诈骗罪犯"文化低下"……其一个个才是真正的胆大"高智商"的专业大骗犯罪分子。

 楼主| 发表于 2022-7-1 13: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法院在此案件的第一次枉法判决,经二审以"违法缺席"裁定撤销后,重审、王维登等二审又连续枉法,申请再审、监督、执行环节的严重不作为,至公安侦查查出错判后现又进入南充中级法院审判监督程序马上又满半年……"骨牌式"的枉法案件是否能够在此次审判监督程序中得到彻底反转?值得你我大家都来监督与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2-7-1 2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两级法院真的是到了"刮毒疗伤、痛剜毒瘤"、彻底推倒早已"骨牌式"排列的内部腐败序列,该倒下的就让其倒下重新排列整治……重塑法院新的法官队伍。

 楼主| 发表于 2022-7-2 14: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中的罪行最大的王维登居然能够在此次落马后成功逃脱其犯罪事实如此清楚、证明其构成犯罪的证据万分充分的情况下,在如此严密的政法教育整顿审查中成为一条最大的"漏网之鱼"!为什么?已经是进入西充法院审理中又突然转向异地法院审理、又有消息称王维登正在"咬"其同党,我的两个案件均是现已经是有公安查明实乃刑事诈骗犯罪,却由两级法院用各种枉法判决、裁定掩盖为"民事案件"……难道我的这两个案件中会有比王维登还要巨大的"漏网之鱼"??????

 楼主| 发表于 2022-7-3 14: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法院法官在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很多人都亦染上了、学习了、升华了、习惯了享受社会不诚信、违法犯罪、骗、诈、恶……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获得的"不劳而获"……常态化的司法腐败啦??????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1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司法腐败犯罪,此案即是其等犯罪事实特别清楚、证明其等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诈骗犯罪、枉法犯罪,犯罪人员达至少10名,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特大犯罪团伙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2-7-6 2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是法官、律师、诈骗犯罪分子共同组成犯罪团伙而实施的一起特大诈骗犯罪案件。面对如此组织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刑事犯罪的法院不应该庇护罪恶,而应该及时纠正错判和移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追责。

 楼主| 发表于 2022-7-7 1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杨志发、刘守孝这样的诈骗犯罪分子,却凭其一些拙劣的伪造证据手法让两级法院一个个法官甘愿成为其犯罪的走狗……真的是可怜、可耻!

 楼主| 发表于 2022-7-8 1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将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用明目张胆的枉法犯罪手段掩盖为"民事案件",敢将已经是在其等犯罪事实暴露得彻彻底底的今天仍然敢于将诈骗犯罪进行到底……法院法官们,你们难道不觉得"玩"过火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2-7-10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让我才真正知道法官枉法犯罪的凶残性、严重性!案涉枉法犯罪的法官们一个比一个坏,坏到极点也仍然更坏!其等完全就是一个个奸诈、凶残、贪婪、毫无基本人性的犯罪分子。

 楼主| 发表于 2022-7-11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此案,个人认为:惩治虚假诉讼应该是在公、检、法,或政法委成立一个专门受案窗口:由此窗口部门联动公安+检察+法院,信息共享、共同协同配合办案,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2-7-11 1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里:现已经由西充县公安局出具《[2021]1159号立案决定书》、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正式立案的南充中级法院(2019)川13民终30号案,由于西充法院此次无视公安刑事犯罪立案,而以错误判决书未撤销为理由,拒不移送公安侦查而加快强制《以物抵债裁定》执行,导致我方一上百万门面资产正在被犯罪分子打出标幅公开售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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