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井镇的回复发表以下意见:
1、该项目的投资协议有政府盖章的第一页第一条清楚写明: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薤子村“512”地震后严重受损的农家乐和部分农户住房进行资源整合,采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由给乙方出资修建四星级乡村酒店等旅游设施。还有“2016川民申1225号”高院的文件可以证明。
2、对崇州市行政执法局的错误认定未做出回应。
3、对民法中的共同利益所有人片面曲解。永裕酒店在业主缴纳70年物业使用费的时候。该物权事实上就发生了相应的转移。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文井江政府根本没有站在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的角度上对待群众的意见。这样的政府就是眼睛朝上为了完成上级任务而存在的政府。心中根本没有老百姓,是官本位思想太严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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