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尊敬的王市长:
现举报:“东骏湖景湾”开发商(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利益人/利益一致人:东莞立志贸易)在“东骏湖景湾”六期商业搭建违规烟道。具体违规、违法事实如下:
1、开发商通过在商业电梯外侧公共区域违规进行 整栋、竖向、同点位、贯穿性开孔(从1楼楼板到顶楼屋顶楼板进行切割开口,每层楼板开口面积约为0.7米*1.2米),为违规烟道腾挪竖向空间,这种行为违规、违法(具体见图);
举报依据: 《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25、26、27条,第50条、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条。
2、“东骏湖景湾”六期规划无烟道,且小区已于2018年3月份交房,开发商(立志贸易)在未经过“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无权新增烟道,如果要新增烟道的,也必须符合《民法典》物权编,尊重其他业主的“相邻权”。
举报依据
A:成自然资发〔2021〕30 号文件(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变更、调整”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中明确,确须新增烟道的,也须经“相关利害人”同意,且同时要符合消防、安全等规定、规范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后方可建设。
B:新都区规划局关于六期商业规划无烟道的回复;
据以上:我们认为开发商切割楼板的行为违规、违法,因切割楼板腾挪出竖向空间而新建的烟道为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到现场查勘,并对新建烟道是否是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并下结论。若为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执法,予以拆除;若为合法建筑,请下结论之部门书面回复我(须该公章)。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