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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新都政府就是这样为民排忧解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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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6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就能洗白的话,要法律来干嘛?

发表于 2022-10-16 14: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0-16 1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图片,触目惊心!这样都能堂而皇之的建起来!值得纪委深查!

发表于 2022-10-16 1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不要伤了群众的心。

发表于 2022-10-17 0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小人物发贴到现在又过了好多天,一天又一天,都没相关人员来解决此事吗?

发表于 2022-10-17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要继续无视老百姓的呼声!百姓理智正规维权就这么难???当真是会哭的娃儿才有糖吃?

发表于 2022-10-17 09: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部门重视,不要寒了民众的心

发表于 2022-10-17 0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住建局负责通知出来表态烟道定性。是符合烟道规划的经过正常流程审批建的烟道,还是违法建的烟道?违法的就发文让综执局拆除。

发表于 2022-10-17 09: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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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住建局负责同志出来表态烟道定性。是符合烟道规划的经过正常流程审批建的烟道,还是违法建的烟道?违法的就发文让综执局拆除。

发表于 2022-10-17 1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6大部门+1个街道办都失守了,说好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呢?

发表于 2022-10-17 1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王市长:
    现举报:“东骏湖景湾”开发商(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利益人/利益一致人:东莞立志贸易)在“东骏湖景湾”六期商业搭建违规烟道。具体违规、违法事实如下:
  1、开发商通过在商业电梯外侧公共区域违规进行 整栋、竖向、同点位、贯穿性开孔(从1楼楼板到顶楼屋顶楼板进行切割开口,每层楼板开口面积约为0.7米*1.2米),为违规烟道腾挪竖向空间,这种行为违规、违法(具体见图);
举报依据: 《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25、26、27条,第50条、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条。
2、“东骏湖景湾”六期规划无烟道,且小区已于2018年3月份交房,开发商(立志贸易)在未经过“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无权新增烟道,如果要新增烟道的,也必须符合《民法典》物权编,尊重其他业主的“相邻权”。
举报依据
A:成自然资发〔2021〕30 号文件(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变更、调整”项目清单》的通知),文中明确,确须新增烟道的,也须经“相关利害人”同意,且同时要符合消防、安全等规定、规范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后方可建设。
B:新都区规划局关于六期商业规划无烟道的回复;
据以上:我们认为开发商切割楼板的行为违规、违法,因切割楼板腾挪出竖向空间而新建的烟道为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到现场查勘,并对新建烟道是否是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并下结论。若为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执法,予以拆除;若为合法建筑,请下结论之部门书面回复我(须该公章)。
此致。

 楼主| 发表于 2022-10-17 14: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不要伤了群众的心。

发表于 2022-10-20 1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10-20 11: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0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回复,可不可以理解即使违规了,罚款就好,所谓整改就是罚款了事,对于烟道的定性避而不谈,就告诉你楼板是安全的,那以后是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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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区规划局关于六期商业规划无烟道的回复就证明不存在烟道,烟道属违建,既然是违建就该拆除,就不存在烟道整改和开孔加固,就应该复原楼层原来建筑!

发表于 2022-10-20 1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存在问题。没问题出来走两步。老虎 苍蝇到时候一起拍

发表于 2022-10-20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明显的改建违建咋个政府部门就是看不到呢?这么多天了都不回复

发表于 2022-10-2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新都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新都生态环境局核实:
    一、2015年,成都市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向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报送了《成都市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骏湖景湾”住宅小区六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于2015年9月6日作出《关于对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骏湖景湾”住宅小区六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新环建评[2015]219号),该审查批复合法有效,“东骏湖景湾”六期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新都生态环境局审查批复要求执行。
    二、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2021年1月1日执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房地产建设项目(除涉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餐饮、娱乐项目均不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版)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依据“东骏湖景湾”六期开发企业报送的资料显示,该六期商铺均为独立商业用房,不再属于现行法律禁止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选址范围,在“东骏湖景湾”六期商铺建成后,如引入餐饮服务项目,项目选址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商业用房本身也应当符合《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开办餐饮服务业的其他规范性要求。
    若还有其他环境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24小时值班电话028-83932530。
    经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核实:
    收悉了您的信访事项后,针对反映的问题,经了解,目前该楼板开孔问题已有专业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完工后已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结构安全鉴定,结论为:“已按设计及图集要求完成加固施工,不会对原房屋整体结构造成不利影响,可以满足原楼板使用功能。”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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