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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人民政府古正举市长您好!危房求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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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人民政府古正举市长您好!危房求助!

           我叫张煜,男,现年72岁,身份号51292719520616*,电话1322825*,住仪陇县马鞍镇人民南路59号。危房求助。

           因2018年12月仪陇县马鞍镇人民中路24号地下地产开发商罗兵(无证照,无资质),在开发马鞍镇人民南路57号房产中,发包的承建人夜间使用挖掘机将我住房当即挖开5条裂缝,各长3.5米以上,挖损、碰损30多处,墙砖松动破损。随后又在施工中,私自改变建设部门的建筑设计图纸,私自将2018年建设部门审批准建1200多平米,扩大到违建2000平米左右,侵占了集体土地3.5米宽,和一条3米宽的公共防洪排水沟,计97.5平米土地面积。私自打桩划定位线,将部份定位建筑线划在我住房右外墙上面,(我在近月向镇、县呈交的《报告》中附有该图片显示),开窝钻孔,改变了建设部门的建筑设计图纸定位。罗兵为侵占新建房与原建房中间5至9公分的安全沉降距离,因我地梁位置低于新建房位置,把混凝土结构及建筑物压在我地梁上方,造成了我住房受新建房沉降力沿沿不断地长期损坏。在2019年,《仪陇县城乡住建局回复》,由马鞍镇人民政府按四川省新鑫检测公司的《鉴定报告》排除压地梁上面的混凝土结构和建筑物,消除危害,排除隐患,可当时马鞍镇人民政府行政长官安俊雄一咬定:“B级,莫问题,不处理”,埋下了持续损坏的严重隐患。如果就此处p理,排除压在地梁上的隐患,就没有今天的危房,也就没有今天的官司,也就没有无休无止的折腾和巨大的精神伤害及经济损失。

          在2019年被逼迫打官司,一审、二审,重审、上诉,官司几下几上,打了三年多,法院是陷阱,“裁判我自己承担开发商损坏的全部责任”。可在全案中没有一份证据,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证实应当由我自己承担地产开发商毀灭性损坏的全部责任。其中缘由不言喻,质疑强权干预,金钱诱惑,打伞庇护;司法鉴定是埋雷的坑,炸不死,也会被坑死。法院三次委托司法鉴定,我都交纳了鉴定费。

          第一次,2019年法院委托四川择都检测,交纳了鉴定费2.6万元,该公司鉴定人使用丁锤、改刀、卷尺三样工具作司法鉴定;

            第二次,2020年法院委托四川中节能鉴定,预交目测费5000元。该公司鉴定人检测328平米住房,报收鉴定费21.4万元,超过了《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10倍。骗收了5000元目测费拒不退还,造成了检测不能;

             第三次,2021年法院委托四川恒固鉴定,交纳了4万元鉴定费。该公司鉴定人对委托人委托进行一次性做“损坏安全性检测”和“损坏关联检测”,该鉴定人拒不做“损坏关联性检测”,却非法地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三次委托,三次检测,共计只做了半次检测,法院却以半次检测认定案件事实,裁判我承担地产开发商全部损坏的责任。这个坑,设计得太深太深了,百姓不被坑死,也会被害死。

          去年七月,鉴定机构评定我的住房为c级危房,法院几审既未评估,又未判令被告方修复加固。由于持续损坏不断,今年1月,第二楼层混凝土现浇板继新开横断缝3.5米长,在国庆节期间,第一楼层混凝土现浇板再继新开一条2米左右裂缝。四层楼房就有四层楼混凝土现浇板开裂,共计10多条贯通裂缝,宽裂缝超过了4mm以上,大梁开裂,底部水泥层剥落现筋,柱子倾斜,承重墙粗裂细裂100多条,随时掉灰掉渣,粉面掉块,开门关门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浴坠,心惊胆战,现在无疑比c级危房更加严重,更加危险,时刻影响着居住安全。

          自古挑担串乡,装烟锑头,引车卖浆,拉纤走卒者,安居之所不容侵犯。我从事正当职业,年老体弱,收入微博,生活囧迫,但无论这个社会怎么伤害,怎么折腾,怎么逼迫,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没有向政府伸过手要这要那,始终淳朴善良,勤劳朴实,省吃俭用,用干干净净的钱,在2012年承蒙政府批准,在马鞍镇人民南路59号修建了328平米住房,领取了两证,属于个人合法财产。2018年12月,住房受地下地产开发商罗兵批少建多,侵占了3.米宽的集体土地,和3米宽的公共设施防洪排水沟,侵犯了我的相邻权。罗兵在建房过程中的不断损坏,造成了严重危房。现在,马鞍镇人民政府张贴了“危房警示标志”,发了《危房通知书》,叫观察居住,全国倒了那么多房子,死了那么多人,能观察得到吗?现在太危险了!我们无法观察到何时坍塌,准确撤离。现在,我向当今社会发问:假若任何人的唯一住房被他人损坏成危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唯一地方,会不会像我一样冷静和忍赖吗?将心比心。

         唐代诗人杜甫在《茅屋被秋风所破歌》中幢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可具体处理的马鞍镇政府行政长官安俊雄和人民法院的法官,居然袒护帮助一方夺走了我唯一安居之所。鸟知护巢,何况人也。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宪法》,我们的《民法》,我们的法院,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政府,我们的社会制度,究竞是让每一人都有房住,生活得更加幸福平安?还是让每一个人生活更加困苦更加惨烈?因此,我请求,还我公道,还我安身立命之所!现在,我们仍住在危房之中,关门开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心惊胆战,日夜不安,日夜恐惧,昼夜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之中。我们现在处于实在困难的境地,无力自救,请求政府帮助我一家五口人度过难关。谢谢!

       马鞍镇人民南路57号公民张煜                                    电话1322825*
                             2022年11月16日

         注:处理的方式、方法、调子,请见后附《仪陇县城乡住建局张俊专家:您好!辛苦了!
         好 仪陇县城乡住建局张俊专家: 您好!辛苦了!

          2022年10月26日,天阴,室内光线极差。张专家前来马鞍镇人民南路59号受损房屋目测查看。据张专家说:他已50岁的人了,视力不好。在第一楼层查看了部份损坏裂缝,包括在国庆节期间新开混凝土现浇板裂缝。他说:“莫问题”。

        到了第二楼层,混凝土现浇板继新开了一条3.9米的横断裂缝,四大角分别开裂缝。张专家仍然说:“莫问题”。

         到了第三楼层,同样出现了混凝土现浇板裂缝,四角同样开裂。张专家还是说:“莫问题”。
         到了第四楼层,混凝土现浇板开裂7条,贯通裂缝长3.9米,裂缝宽达4㎜以上,四角开裂更严重。张专家仍然说“莫问题”。      

         到了顶层,条条裂缝更加厉害,冲楼裂缝也很严重。张专家继续说“莫问题”。

         在第二楼层时,开门关门整个楼层墙体和现浇板严重抖动,窗户哗哗着响。让张专家现场亲身体验了一次,张专家还是说“莫问题”。

         质疑存在“莫问题”的主观先入,所以,看不到问题,有问题也就变成了“莫问题”。或者张专家真的视力不好,蒙蒙胧胧,宽裂缝看成了小裂缝,小裂缝看成了无裂缝,所以,就“莫问题”。
         现在的“问题”很严重,直接影响到一家五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由2019年3月,四川省新鑫检测公司(2019)一N0007号《鉴定报告》显示,除地产开发商发包的承建人夜间使用挖掘机,对右外墙挖开5条各3.5米以上裂缝,挖损、碰损外墙30多处,墙砖松动破损外,屋内承重墙、板、梁、柱均无损坏和裂缝。在这个节点之前,住房处于安全使用范围;在这个节点之后,住房处于危险状态之中。

          到了2019年5月,由四川省新鑫检测公司(2019)一N0017号复检《鉴定报告》显示,室内承重墙出现了30多条裂缝,大梁开裂,第四楼层混凝土现浇板开裂。证实损坏在持续扩延加重中。
          2019年8月,由开发商的损坏发展成了 “ 物权保护纠纷案”,被逼迫起诉到了仪陇县人民法院。

          第一次检测,2019年仪陇县法院委托四川择都进行司法鉴定,该公司使用丁锤、改刀、卷尺作司法鉴定,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的规定,造成检测不能。

         第二次检测,2020年仪陇县法院委托四川中节检测,该公司设计检测328平米住房,收取鉴定费21.4万元,违反了《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鉴定标的1%至2%收取鉴定费,只应收取2万元左右,该公司收费超出了《省标准》的10倍,造成了检测不能。

         第三次检测,2021年7月1日仪陇县法院委托四川恒固检测,原告委托一次性做“损坏安全检测”和“损坏关联性检测”。该公司鉴定人在法院主办人的授意下,只做了“损坏安全性检测”,拒绝做“损坏关联性检测”。检测程序只进行了一半,却非法地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和鉴定结论。虽然该鉴定人在检测中违法违纪,但仍然出具了房屋被评定为c级危房的《鉴定意见书》,证实房屋部份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安全使用的要求,部份处于危险状态,必须尽快修复加固。

         自2021年7月1日四川恒固进行了检测,在同月13日出具了《鉴定意见书》后,在2022年1月,第二楼层混凝土现浇板继新开一条3.9米的横断损坏裂缝。今年国庆节期间,第一楼层混凝土现浇板再继新开一条2米左右损坏裂缝。证实整体房屋仍然处于持续损坏之中。四层楼的混凝土现浇板,四层都开裂,裂缝宽达4㎜以上,并且还在继续扩延加重,危险一步一步逼近,无疑比2021年7月检测的c级危房更加严重,更加危险。

          我们住在这样的房屋之中,时刻担惊受怕,惶惶不安,恐惧不已,昼夜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之中,生命财产毫无保障。谁说“莫问题”,我愿以好酒好菜招待,每晚付给100元钱的代价,请他白吃白住,白收入100元现经,他敢住吗?别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  2022年10月26日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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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反映房屋安全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已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您的房屋已经过三方机构3次鉴定,您反映的房屋问题仪陇县人民法院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判决,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若您对判决和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邀请三方机构再次鉴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仪陇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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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3)

 楼主| 发表于 2022-12-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马鞍镇人民政府的回复巳看见。对该回复提出如下三点意见:第一、房屋被开发商毁灭性损坏成了严重危房,多次反复反映,是如何处理的?不顾当事人的死活,帮人,不帮法,不帮理,不帮公平正义,眼看当事人受苦受难,危及当事人一家老小的生命财产安全,视而不见。邪恶势力就在身边,太强大了,比南霸天、黄世仁、刘文彩还狠,霸占力、渗透力更强大。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依然重演着旧社会的悲戏,恶意“损坏房屋不赔”,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完全颠覆了党纪国法,颠覆了二十大的治国纲领,颠覆了公序良俗“损坏东西要赔”的公道。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人财产权和继承权。你们是如何做的?是如何保护的?

          第二、早在2019年《仪陇县城乡住建局的回复》,由马鞍镇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新鑫检测公司的检测建议处理,排除压在当事人地梁上方的混凝土结构和建筑物,可镇长安俊雄一口咬定“B级,莫问题,不处理”,只盯着对开发商有利的一方面,不处理对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面,偏袒一方。现在问题大了,房屋成了严重危房,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从哪里哪里推卸责任,掩盖事实,对吗?有这样解决处理问题的吗?如果马鞍镇人民政府当时就按城乡住建局的意见处理,就不会有今天的危房。错误处理,给当亊人带来了一细系的灾难,难道就没有责任了?请社会评评理!

          第三、法院的三次委托司法鉴定,和三次裁判、判决,一个村夫民妇都心知杜明,鉴定是挖坑设陷,制造裁判、判决的依据,哪有开发商毁灭损坏他人合法财产不赔的裁判逻辑和道理?明明白白是刻意徇私舞弊,枉法判决。

         当官一任,最根本的要认清是非曲直,保守人间底线!现在推诿拉皮无助于当事人危房救助,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处理当事人无力自救的现实!

         当事人在2022年12月5日向马鞍镇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局递交了书面《请求对损坏房屋举行公开透明听证的申请书》,尚未履行职责,这个回复太急?再次请求政府履行公开透明听证的请求!客观、公正处理现实损坏,及时保障当事人急在眉梢的生命财产安全!

仪陇县马鞍镇人民南路59号公民张煜。2022年12月7日

 楼主| 发表于 2023-8-4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市长反映问题,都敢公开欺下满上,还称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7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仍住在危房之中,关门开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心惊胆战,日夜不安,日夜恐惧,昼夜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之中。我们现在处于实在困难的境地,无力自救,请求政府帮助我一家五口人度过难关。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8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仍住在危房之中,关门开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心惊胆战,日夜不安,日夜恐惧,昼夜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之中。我们现在处于实在困难的境地,无力自救,请求政府帮助我一家五口人度过难关。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长眼!

发表于 2022-11-2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22-11-22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22-11-2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边刚刚修好的·街道也开挖钱多,这边底层老百姓危房没有部门过问无钱。呵呵呵,无语了。

发表于 2022-11-22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公道!

发表于 2022-11-23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公道!

发表于 2022-11-24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唐代诗人杜甫在《茅屋被秋风所破歌》中幢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可具体处理的马鞍镇政府行政长官安俊雄和人民法院的法官,居然袒护帮助一方夺走了我唯一安居之所。鸟知护巢,何况人也。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宪法》,我们的《民法》,我们的法院,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政府,我们的社会制度,究竞是让每一人都有房住,生活得更加幸福平安?还是让每一个人生活更加困苦更加惨烈?因此,我请求,还我公道,还我安身立命之所!现在,我们仍住在危房之中,关门开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心惊胆战,日夜不安,日夜恐惧,昼夜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之中。我们现在处于实在困难的境地,无力自救,请求政府帮助我一家五口人度过难关。谢谢!

发表于 2022-11-25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发表于 2022-11-2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22-11-27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官商勾勾结

发表于 2022-11-29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9年被逼迫打官司,一审、二审,重审、上诉,官司几下几上,打了三年多,法院是陷阱,“裁判我自己承担开发商损坏的全部责任”。可在全案中没有一份证据,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证实应当由我自己承担地产开发商毀灭性损坏的全部责任。其中缘由不言喻,质疑强权干预,金钱诱惑,打伞庇护;司法鉴定是埋雷的坑,炸不死,也会被坑死。法院三次委托司法鉴定,我都交纳了鉴定费。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党的名义,违背的党宗旨!
以党的名义,损害人民利益!
以党的名义,违法乱纪!

发表于 2022-11-2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lsq12369 发表于 2022-11-17 19:55
现在,我们仍住在危房之中,关门开整个楼层墙体严重抖动,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心惊胆战,日夜不安,日夜恐 ...

顶!

发表于 2022-12-1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结构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发表于 2022-12-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72岁的大爷文化水平不低呀。

发表于 2022-12-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22-12-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政府为了房房安全整治工作目标。

      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健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机制,规范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为全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和危房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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