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镇人民政府的回复已看到。请问马鞍镇人民政府:当事人向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危房求助,当事人无力自救,多次反复请求,现在是如何让当事人一家老小撤离危险房屋的?尚未解决处理急在眉稍的问题,一味推诿、搪塞、敷衍上做表面文章,会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在2019年,就是因为马鞍镇人民政府镇长安俊雄一口咬定“B级,莫问题,不处理”,只看见对开发商有利的一面,看不见对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一面,拒不排除压在当事人地梁上方的混凝土结构和建筑物,致使房屋长期受到新建房沿沿不断的沉降力的损坏,造成了今天的严重危房,政府不应该重道复辙,继续安俊雄的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损坏!当事人在2022年12月5日向马鞍镇人民政府和仪陇县城乡建设局递交了《申请对损坏房屋举行公开透明听证的申请书》,盼望履责。
当事人:马鞍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20722年12月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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