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在此论坛点名道姓称涉及犯罪的法官、律师、诈骗犯人员,如果其等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或者认为我所指其等的犯罪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自己所涉犯罪行为的事实是我捏造、诽谤等,就应该出来维护自己的名誉公开澄清事实真相并用法律维权追责?可是他们不敢,无论是这些法官、律师也更知道我说的是事实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等构成犯罪且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与案涉诈骗犯罪分子共同犯下了这一特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后果……如果出来即属于自投罗网,在大家公开监督的阳光下暴露自己的罪行,会造成与现在的王维登一起快速踏进监狱的大门。我在此静候着他们中间有一个敢于出来应对我的控诉,我相信他们中间一定会没有一个能勇敢面对!欢迎大家监督与见证!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