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住建局,一直不正面回复,问牛答马。
回复都是不清不楚。
2020年5月18日回复
新平街25号竣工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竣工是2017年,当面多次提出要看2017年(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广安区住建一直没有提供。
2019年,绘测公司又出具了一份(房屋面积绘测报告)
那请问广安区住建局解释一下
2017年以做了一次(房屋面积绘测报告),2019年又做一次(房屋面积绘测报告)。
有必要做两次绘测吗?还是广安区人民有钱?还是2017年没做绘测?
2017年消防无水,竣工验收报告显示消防合格,满足使用?
2012年签定拆迁协议,是程序合法,拆迁协议合法也有郊的,但其中条款注明办理人名字。现却无法按条款办理(以提供身份证和私章)。
程序合法,就不存在补公证书。
条款存在争议,没有协商怎么处理问题。
单方面认定为,老百姓不提供(公证书)。
官字两个囗,怎么说他都对?
法规,制度,公理,公平,公证。
让百姓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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