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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由不作为变成乱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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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6 18:28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回复,自己证明自己没问题,这个说不过去哈。你的回复没有正面回应网友提出的问题。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6 18:43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1、业委会的880票是真是假?为什么不能公示?    2。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6 18:51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有没有问题,不是你自己 说了算、应由上级机关调查给出结论。

发表于 2023-6-6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这个不让人信服啊,小区的公共收益怎么会七比三,不是民法典规定除必要的维护费,全都是业主的吗?就这一点让人感觉不对啊,这么明显的失误看不出来吗?民法典施行了这么久了不尊重法律吗?还是有其他原因哟。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6 19:18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网友“天天都是这样0”是5月31日发的贴,你回复说街道高度重视网友问题,组织相关人员5月24日开协调会。这个时间的先后顺序,你不觉得矛盾吗?按说你开协调会应在5月31日后才说得通。你这个回复漏洞百出。
宫本武藏(匿名发布)
宫本武藏(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6 19:42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看了你处两个回复,尽是官样文章,敷衍了事,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诚意。

发表于 2023-6-6 2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这届业委会从买票起家到现在还在为规,你们难道还是放纵物业,业委会从我们打工者身上吸血,每年收一佰多万,这四年多就是伍佰万呀,现在就搞五年,我们希望国家税务机关把他们的税收按增值发票向大家公布一下,看他们给国家交了没有。总有一天苍蝇,蚊子是要被揪的,只是时间问题。

发表于 2023-6-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南街道办这个回复还是没说清楚这个事是怎样的?到底880票是有?还是没有?是真还是假?

发表于 2023-6-7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6-7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5年贪了500多万,这可是个大案,建议发贴的人把证据收好,实名举报,没有证据诬告就是犯法,那是要坐牢的。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7 21:58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1、业委会的880票是真是假?为什么不能公示?    2。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成吉思汗(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7 22:05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据了解,你处调阅过业委会提供的880票名单,请你凭良心回答,业委会这880票是否全是业主签字盖印的?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7 23:07
街道办几爷子这么挺业委会,没吃黑钱哪个信?

发表于 2023-6-8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明细账目,还自身清白。不公布是否有难言之隐?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8 19:13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1、业委会的880票是真是假?为什么不能公示?    2。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8 19:18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出来正面回答问题,躲在后面不是办法,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能躲多久?

发表于 2023-6-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投诉或者发现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格兰星河湾业委会签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的分配违反了民法典,东南街道办事处是否知道?

发表于 2023-6-9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强拉一个人来试试,签字,摁手印,还有五百人,你还没有签到两个人,警察同志都把你带人了。这个是要负责任的,一看你就是水军,强词夺理。

发表于 2023-6-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取消物管,大力推行业主自治。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9 19:07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1、业委会的880票是真是假?为什么不能公示?    2。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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