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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由不作为变成乱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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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9 19:20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必须出来正面回答问题!你不敢出来回答,是理亏?还是有不可告人的一面?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1 00:11
东南街道办,格兰星河湾业委会公布的880票名单,都是一样的笔迹,这个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23-6-1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0.8元一平的物管费,确实不高,我小区都是2.00元一平方的物业费了,好羡慕你们呀,但不知物业管的好不好?

发表于 2023-6-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兰星河湾小区是普通多层结构,0.8元在同类型小区中算比较高了,你那2元的应该是电梯公寓吧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2 19:40
格兰星河湾业委会签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3:7,业主得3,物业得7,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反民法典的,东南街道办你怎么看?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3 23:17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3 23:34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格兰星河湾业委会公布的880票名单,有两点问题:1、姓名、联系电话、意见等都是一样的笔迹,不是业主本人签字。2、业委会6月9日晚上贴出笔迹一样的880票名单,第二天晚上就偷偷地撕毁了,为什么这么心虚?你东南街道办既然为业委会撑腰,那你出来解释一下?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3 23:49
街道办几爷子只会整官样文章糊弄老百姓,不敢出来回答。肯定有吃了黑钱的人,纪委要派人下来查里面的害群之马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8 08:19
@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请你正面回复:你处5月22日回复(四、业委会已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金的账目明细。街道、社区已告知业委会、物业公司,核算清楚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入的合理成本,扣除后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既然已告知业委会    为什么业委会签定的物业合同,公共收益分配比为7:3,物业得7,业主得3,业主只得小头。这个分配比例,是严重违法的,你街道办为什么默许这个违法合同通过。你处怎么解释?
                    
                    
            
        

发表于 2023-6-1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小区公共收益除去必要成本,全部归业主所有。物业合同不能违法。

发表于 2023-6-1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据了解,全国来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分配比一般是:8:2,最多是7:3,极少数是6:4。无论是哪种分配,都是业主得大头。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19 00:29
这么久了,街道办在等什么?为什么不出来回应网友的问题?

发表于 2023-6-2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shiningboy 发表于 2023-6-2 16:18
我就是星河湾业主,这伙人颠倒黑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开诽谤国家工作人员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要以为 ...

这种人太多了,想把物业赶走,自己进来盈利,看到其他小区那么搞,自己也想那么搞

发表于 2023-6-21 1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群里面全是某人拉进群的托儿。自然是帮到他说话,真正想进群的业主都不让进 刘主任给我打电话 问是否同意物业续签合同, 我回复的是:保留意见 待考虑,为啥直接就给我整成默认续签了??我也是一位法律工作者 是有通话录音的。不要为了一点小益颠倒黑白

发表于 2023-6-21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6-2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辣壤 发表于 2023-6-21 16:06
为啥不直接找行政主管部门

有用就不得在这里呼吁了

发表于 2023-7-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2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兰星河湾小区业主投诉业委会弄虚作假签合同的事,东南街道办是怎么处理的?

发表于 2023-10-25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东南街道办和南门坝社区对于业主的投诉置之不理,对于众多业主投诉合同中违法签定小区公共收益物业公司得大头、业主得小头的事不管不问,拖到现在10月份了,都没有主动去纠错。

发表于 2023-10-2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业主所有,这是法律规定。搞不懂东南街道办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明知物业合同这条是违法,为什么不去纠正?唉,这就是政府的基层公务员,管理水平这样,能管好其他事情吗?能让老百姓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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