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坑人的,因为业主委员会的人与物管是蛇鼠一窝。况且,业主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领导,不作数,因为社区要蛮横干涉。可见,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吗?能真心为业主办好事吗?
法律应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明确该收与不该收),收费面积为公摊面积(因为物管只管理了公摊地段),小区内的广告费必须归业主,物管服务不好必须对业主作出赔偿,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罚款(这样才公平,因为物业对迟交物业费要收滞纳金),物管职责也必须明确化。物管工作人员违规应对业主作出赔偿,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以开除来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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