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纪委监委陈书记:您好!
打扰到您,实属无奈,由于没您电话号码,我们也上不了楼,给您打座机,又没人接听。所以只好请候书记转发于您,忘谅解!
2022年7月1日,我在您办公室跟您交流了,我在6月20日从门缝中递给您的资料,您确认收到,并说,街道办到时会给我们打电话。可是,至今,也没人谁给我们打过电话……
通过邮箱写于涪城区纪委监委查询码 1GED189697GGA83Y44K1及绵阳市纪委监委查询码 1G4EE6D4ADAI5Z5O1R56 查到是: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收到。 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查到的是:请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交。这是什么意思!!
2020年12月22日,通过邮箱寄于绵阳市委巡查组的邮件;2023年4月12日现场递交于绵阳市委巡查组的实名举报信;2023年5月31日,由经开检查院从最高检移交下来的实名举报信转于您区纪委监委;2023年6月3日,通过邮箱寄于绵阳市委巡查组的邮件;2023年6月5日,通过邮箱寄于绵阳市委巡查组的两封邮件;2023年6月26日,通过邮箱寄于绵阳市委巡查组的邮件;2023年9月6日,9月7日,9月21日,9月30日,分别通过邮箱寄于省督导组的信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10月9日,10月10日,10月19日,10月23日,10月26日分别通过邮箱寄于省督导组的信件。还有就是2023年11月16日去省纪委监委信访办实名举报信。以上所有信件,我们作为当事人,没收到任何的回复,请问为什么!更不知道您们收到我们那么多的实名举报信件,有上您们纪委监委台帐吗!?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鼓励举报实名制,明确规定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也被要求在90天内办结。处理结案时,必须出具书面的结案内容给举报人。
按照规定:收到署实名反映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件后,要及时与举报人见面,主动与举报人交流、沟通,核实举报人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即15个工作日)以告知、承诺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公开是否受理、受理依据、办理时限、信访问题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不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署名举报件,移送有关机关或部门处理。
请您再看看我们信访上,光是纪委方面的各种经历及推诿。这些工作方式及处理是合情;合理;合法吗???公平;公正吗???
俩退伍军人:陈大江 陈大川敬呈!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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