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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sq12369

[群众呼声] 申请启动再审程序纠正21年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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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5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是对顽章固的清理,对积案创造有利条件,拓宽化解渠道,就案办案,减少诉讼程序空 转,彻底解决问题搭建的平台,人民法院应当利用这个平台彻底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2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是对顽章固的清理,对积案创造有利条件,拓宽化解渠道,就案办案,减少诉讼程序空 转,彻底解决问题搭建的平台,人民法院应当利用这个平台彻底纠错。

发表于 2023-12-12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12456000 发表于 2023-8-29 15:57
中院法官很坏,我的案件被枉法裁判3次

同一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是对顽章固的清理,对积案创造有利条件,拓宽化解渠道,就案办案,减少诉讼程序空 转,彻底解决问题搭建的平台,人民法院应当利用这个平台彻底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4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听证显示,全案172页案卷笔录共同证实:仪陇县人民法院(03)仪刑初字第68号《判决书》、南充市人民法院(03)南中刑终字第167号《判决书》和(04)南中法刑再终字第6号《裁定书》的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缺乏合法证据证明;定案证据是伪造的;所谓被害人是张冠李戴的设计的,没有合法的被害人,全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足以推翻原审判决、裁定,宣告被告无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必新关于纠错:
        坚持错误,小错就会变成大错;文过饰非,最终是欲盖弥彰,千夫所指;知错不改,结果必然是错上加错,错莫大焉。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的方式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对于明显错误的案子直接纠正。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0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诉讨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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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sq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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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全案没有法院认定的受害人“刘琴”签字捺手印的一份报案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辩认笔录、一份勘查笔录!这些笔录都是由她人、她名签字捺印。(法院认定本案被害人叫“刘琴”,全案所有笔录由“汤晓莉、刘羽”签名捺印,而“刘琴户口表中无曾用名“汤晓莉、刘羽”的名字,证实全案笔录是她人所为)。因此定案证据间没有关联性,没有证明力,纯属嫁接陷害。证实本案证据来源不合法,判决、裁定违法。为此,已申诉21年。诉状叠起来超过七人高,邮寄凭证数千张,网上申诉超过六亿人关注点评,严重地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当事人的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的方式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对于明显错误的案子直接纠正。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5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听证显示,全案172页案卷笔录共同证实:仪陇县人民法院(03)仪刑初字第68号《判决书》、南充市人民法院(03)南中刑终字第167号《判决书》和(04)南中法刑再终字第6号《裁定书》的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缺乏合法证据证明;定案证据是伪造的;所谓被害人是张冠李戴的设计的,没有合法的被害人,全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足以推翻原审判决、裁定,宣告被告无罪。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6 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殷切希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回到规范、公正司法的轨道,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重现光芒!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8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对冤错案件要敏敢于纠错,及时纠错

“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错就纠什么错,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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