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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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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40
很早之前,我就评论过要求出台《宠物法案》,让宠物伤人事件有法可依,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什么样的制裁;并且要让每个宠物和主人进行绑定以及派出所、社区、小区等专业机构备案,签署法律责任条款,免得伤了人后找不到人;也让受害人可以依据法案提出理赔依据。免得那些养狗人咋起嘴巴说“我的狗狗乖,不会咬人”,咬了人后死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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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39
一个狗主人这是消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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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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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9
凡带狗出门不牵绳、不带嘴套,都应禁止带出狗主人家门,未遵守者应重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该就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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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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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8
判刑吧,对小女孩及家人太残忍了,让养狗的人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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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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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8
参考酒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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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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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6
成都禁养犬的种类太少,何时可以更新全面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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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35
该把养狗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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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35
养狗必须登记,拍照,就像车子上牌照一样戴狗牌,按期接种疫苗,出门必须戴嘴套,感觉戴嘴套比栓绳还要重要。狗死了必须拍照留证去登记消牌,防止不想养了丢弃在大街上伤人。相关管理人员定期上门检查执行情况,没有销户而狗不在了的,按遗弃罪处理。这样对人对狗都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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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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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4
不论牵没牵绳,犬只伤人,犬只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条希望写进《犬只管理条例》,并且严格执行,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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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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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3
把外面所有没有绳子的狗通通枪毙!!这些养狗人,多半都不用绳子,给我们现在的文明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遇见了,就请有关部门出面,把流浪狗和主人没有牵绳子的狗都请通通的枪毙!!伤害了太多无辜的人了呀!请一定要为民除害!!还我们永远文明幸福快乐的大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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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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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3
禁止养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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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2
必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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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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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31
公共场合对于不拴绳,没有嘴套的一律抓走,还要规定大小。太大的拴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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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30
抓住狗主人判重刑并重罚!击毙涉事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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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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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29
城市打狗队必须建立起来,乱串的狗必须统一带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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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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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28
哪个地方到处不是狗??狗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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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28
我认为全国人大要对宠物爱好者专门立个法,对犬主人管理不善者,造成伤害悲剧行为,犬主人不但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还应该把犬行为视同犬主人行为,纳入刑法裁量,由犬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刑事责任![发怒][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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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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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6:28
应该破得了案,就看警察叔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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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26
有关部门必须负责,多少年没人管了,非得出事才重视,城市里到处是自由乱串的狗,谁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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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6:26
首先中大型犬城市应该禁养,其次狗主人必须在当地派出所登记,签养狗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如卫生等。如果发生狗咬人事件,除必须做出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判刑等!只有用法律来规范养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越来越大的人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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