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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学生家长888

[群众呼声] 广安区教体局何时把爱贝斯英语培训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移交给广安区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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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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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好了生活充满了起起落落,但你们永远不会被打败。你们总是能够找到前进的道路,不断总结。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你们都要相信自己,坚定信念,继续前进。总有一天,你们会迎来胜利的曙光,感受到乌云过后的晴天。
发表于 2024-1-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当事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到广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具体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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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1-19 11:43
广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也没书面告知爱贝斯法定代表人不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和法定理由,莫法了解啊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0 08:14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1年7月9日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布
根据2020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三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关于涉刑案件移送,本书关注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均由过去的“构成犯罪”修改为“涉嫌犯罪”移送标准的新变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属于“行政犯”,对市场监管领域而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以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行政违法”规定为前提,行政违法程度达到构成犯罪标准才认定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实践中,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行政法和刑法的情形大量存在,虽然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但是,对于某一违法行为是否达到构成犯罪标准往往不能准确认定。因此,将案件移送的标准由确定性的“构成犯罪”改为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涉嫌犯罪”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办案效率,调动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积极性。  一般来说,一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行政违法行为,二是目前承办的行政机关无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应当理解为无最终处罚权。导致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无最终处罚权的原因主要是案件性质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因其已属于刑事案件超出其行政管辖权限,因此需要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也就是说,当一个违法行为构成行政违法的同时涉嫌构成刑事违法,根据刑事优先原则,当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应优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应先移送,不能先行政处罚再移送。这,就是涉刑移送的属性特征。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1 23:51
不知广安区教体局如何处理此事的
曹操(匿名发布)
曹操(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1-23 08:24
税国康是否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应当查明事实并依法说明理由

发表于 2024-1-23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对你们隐藏自己的名字!
光明正大的事情,有啥好怕的呢?
如若隐藏名字,被告方会认为你心虚,!
如若隐藏名字,被告方会认为你胆小怕事。甩都不甩你!
如若隐藏名字,被告方会认为就一个人在这里叽叽歪歪的,不具有代表性!
如若隐藏名字,被告主体有恃无恐!
貂蝉(匿名发布)
貂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2-2 11:18
苏岛主 发表于 2024-1-16 08:32
如果有保护伞干扰,公安局无故撤销刑事立案侦查,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向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

苏老懂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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