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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我被骗了86万,为啥成了传销参与人,顺庆公安分局冯鑫尧,请给我解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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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6月19日期间,杨小英和李莉琼向我宣传水之美井喷项目,她们采用假装贷款、保证亏钱赔付、愿意垫付投资款、虚构公司即将上市再不投资就没有机会了、不间断向我发送虚假营销信息等方式,让我把钱转给她们,她们声称把钱转给公司进行理财投资,事实上并没有转给公司,而是背着我和邱联坤、蔡德明等人进行了瓜分。
她们用虚假账户换走了我大量的现金,在明知道我是贷款的情况下,通过数十次的虚假宣传,通过制造抢购一空的假象,一次次打着合作投资的名义,分21次诱使我向她们打款共计96万元,除去她们中途返给我的钱,她们共计占有了我86万元,而她们给我做的是虚假账户,我自2021年7月17日提现,一分钱都到不了账。事后,她们继续通过掩饰、欺骗的方式让我等待,声称只要公司没有关网,就一直等下去。
在我要求她们把公司的对公账户出示给我看时,她们不愿意,我要求她们把转账记录给我看,她们也不给我看,她们后来声称没有占有我一分钱,实际上占有了几十万,我问她们为啥把钱转给别人,她们说拿钱去购买太子分,我要求她们出示转分记录,她们拿不出来。
我声称要报警,李莉琼说的你要是有本事拿回来一分钱,我就跟着你享福,还倒送给你1万元,后来她发狠说“老子就是一床烂棉絮,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杨小英说的是“我不认识你,你为啥要打钱给我”,我和她们发生了争执,后来邱连坤、蔡德明、杨小英、李莉琼等人就把我拉黑踢出群了事。
我很无助,就在2022年8月12日报了警,但是直到2022年12月18日才立案,东南派出所蒲勇警官一直拖着不查,直到2023年4月30日交给了刑侦的冯鑫尧,冯鑫尧直到现在都没有就资金去向给我任何说法,没有给我任何实质有效回复,他承认杨小英、李莉琼拿了钱的,但是给的说法是对方给我做了账户,把分给够了的,也不让对方拿出根本不该拿的钱。
我曾经给冯鑫尧说我分享了这个项目给一个朋友,但是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享的,朋友给我的钱我全部给了杨小英,并没有在她身上获得一分利,冯警官就抓住这一点,说我是传销参与人,说我和杨小英、李莉琼等人是一样的角色。
对方没有告诉我要通过拉人来获利,一直让我等待提现,我就一直等着提现,我完全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情,相关证据我已经给了冯鑫尧,但是冯鑫尧就抓住我去拉了人的这一点,传销参与人的定义是明知道是违法活动,通过拉人来获利,我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在别人身上获得一分钱,为啥子就成了参与人,我被骗了86万,全部来自于贷款,而且还是被所谓的朋友拿走的钱,这是多么大的创伤,为啥现在还要来遭受创伤,被污蔑成是传销参与人,请冯鑫尧给我一个说法!
我是彻底的弱势群体,在这个过程中深感压抑,我每个月还着巨额贷款,杨小英等人拿着我的钱在狂欢,什么事都没有,那是我贷款的钱我为什么要供养她们啊,没有任何依据啊,我的心在滴血啊,我只要求公安让她们把不该拿的钱拿出来,该不该退给我后面再说,我的要求很过分吗?为什么她们现在拿着我贷款的钱心安理得、自在坦然,这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都说不通吗?我太压抑了,太无助了,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倾诉痛苦!
我只报这一次警,请冯鑫尧负起该负的责任,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办案!我不是传销参与人,我是受害人!
我所说的全部属实,相关证据已经提交给了检察院,我不构成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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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反应问题已收悉。目前,我局刑侦、经侦等部门已组织专门警力专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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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2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太无助了,谁可以救助一下我们这种弱势群体?!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冯鑫尧,请向我解释我为啥叫传销参与人,请你把传销参与人的相关条款拿出来,让我心服口服!

 楼主| 发表于 2024-6-18 2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骗子是多么地狠毒,她们就用虚拟账户换走了我86万元的现金,都是贷款给她们的,她们明知道我是贷的款,她们每次都要求我和她们合作投资,一次次来要,假装她们自己也在用现金投资,实际上一分钱都没有投,就这样一刀刀活生生地割我的肉,吸我的血,直到我再也拿不出来一分钱。事后把我拉黑踢出群了事。
这是多么悲惨的事,这是要让人家破人亡啊,可是在冯鑫尧的办理下,她们不仅不用把钱拿出来,我反而成了和她们一样的人,我何其无辜!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05: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和杨二人用虚拟账户换走了我86万元现金,这是关键点,可是冯鑫尧说的对方把分给够了的,把账户做了的。请问,我投资的是基金,根本就没有投资发生,这已经符合了集资诈骗的定义 ,我是去找对方买分吗?而且这一切都是背着我做的。这些分一文不值,因为把分给够了,我就应该认为这很“公平吗”?
如果是冯鑫尧你自己,对方用虚拟分换走了你86万元现金,你还会说分给够了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06: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冯鑫尧提出的疑问地方,列出的一些请他查实的问题,冯鑫尧既不回应也不解释,办案1年多,几乎不跟我联系,我一问他,他就说在等领导研究,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我在网上看到杨小英继续逍遥自在,拿着我的钱到处旅游,情绪崩溃,跟冯鑫尧说话的时候口气着急,冯鑫尧说我性格偏激。放在谁身上看到一个拿走你几十万贷款的人天天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而我抑郁焦虑痛苦不堪,谁能够云淡风轻、彬彬有礼?!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0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冯鑫尧,你为什么要这样来创伤我,这对我而言是多么巨大的打击,是多么伤心欲绝的痛苦!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08: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么善良,被一群小人把钱哄出来进行了瓜分,在无法提现以后,杨小英和李莉琼不仅不愿意退钱,还对我进行各种威胁、打击,要强行占有非法所得。
我没有去欺骗任何人,没有要任何人的钱。就杨小英在5月1日主动给我返回了43700,让我相信太子分就是钱,换取我更大的信任 ,之后拿走了我更多的钱,我既没有欺骗杨小英给我转钱,也没有占有她的钱,刑法讲究主观目的和客观事实统一,我既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客观占有事实,就这样一次转钱,也被冯鑫尧说成是杨小英给我转了钱的,和我给她转钱的行为等同。
我后来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就向杨小英表达我的痛苦,杨小英在占有我几十万的前提下,只字不提占有我钱的事,刻意隐瞒这一事实,向我表示同情,给我陆续转了3万元左右,表现出她无私的帮助和高风亮节的精神,就这样的卑鄙小人,和我成了一样的角色!
我把所有的证据和事实都提供给了冯鑫尧,但是冯鑫尧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对我冷漠至极,经过他一年两个月的办理,我成了传销参与人,和杨小英是一样的,我何其无辜。我让他按照法条给我解释一下我为何是传销参与人,他也不进行任何解释,好像我只能无条件接受一样。这对我是多么大的不公!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0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何其不幸,遇到像冯鑫尧这样的警察,让我遭受被骗子拿走我86万贷款的灭顶之灾的巨大伤害之后,还要背负上传销参与人的恶名,再来遭受一次巨大的创伤!

发表于 2024-6-1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也是所谓水之美投资骗局的受害人。这个骗局非常大,看起来也非常复杂,但如果从细枝末节中跳出来,把大大小小的骗子作为一个整体,而把最底层的受害人作为另一个整体,就很容易看出,这在根本上就是一个庞氏骗局,因为:宣称的投资根本就不存在,受害人的投资资金被直接转进国内个人帐户,根本没有出国投资于宣称的海外基金,既然没有实际投资,当然就没指望还本付息,就是利用后续投资人的钱,部分用于兑现前期投资的本利,部分用于在犯罪团伙内部分赃,以便持续扩大诈骗规模,这就是一个庞氏骗局,直到后续的投资无法填补对前期投资的承诺,这个骗局就玩不下去了。当然,这个骗局在骗术上与时俱进,它使用了传销手段极大地扩大诈骗规模,有一个严密的组织及分工,大骗子隐身后台操控,而与具体被骗人接触的大都是一线小喽啰,骗的钱也不是全进大骗子口袋,而是按一定规则在骗子团伙中分配,而且使用了网站这种技术手段,让团伙内部大规模分赃变得可能,也让资金流向和最终受益人更加难以识别。但这些都是细节,在庞氏骗局这个定性的前提下,犯罪团伙个人骗了多少,只是个工作量问题。
希望公安面对与时俱进的骗局,也能与时俱进,认清庞氏骗局的本质,拿出职责担当和一查到底的勇气,以受害人提供的案情为起点,追根溯源,顺腾摸瓜,彻查整个犯罪团伙及团伙中每个角色的犯罪事实,追讨受害人的投资款。如果只是避重就轻,回避诈骗,只认传销,在客观上会纵容犯罪分子使用传销手段扩大诈骗规模,甚至会强行认定受害人为传销参与人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冯鑫尧等人的办理下,我都不好意思说我被骗了,我应该说我不小心参与了,这就是游戏规则,愿参与就应该认栽。我没有资格谴责杨小英、李莉琼等拿走我钱的人,我应该自我谴责、自我反思。我配不上受害人这一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多么希望时光可以倒回,不去添加李莉琼的微信,这样我哪怕生活苦点,也不用面临现在这样倾家荡产、家破人散的悲剧,不用遇到像冯鑫尧这样的警察,每一次都很卑微,受尽白眼和冷遇,当然我也有情绪不好的时候,那是极度压抑的爆发。不用面临每一个失眠崩溃痛哭的夜晚。有一次在法院,我被李莉琼辱骂,我就从中院门口一直哭到了大街上,这是怎样的锥心之痛!我是不是善良就活该被欺负?!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冯鑫尧彻底失望,他从来不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我做出回应,查了一年两个月就回应对方把分给够了的,专注于在我身上找漏洞,他让我当传销参与人,也不把相关的依据和法律拿出来,让我心服口服,我的反驳全部无效,我对他绝望至极!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3: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亏我曾经那么信任冯鑫尧,以为我遇到了好警察,向他表达感激,是的,我要认为别人诈骗似乎很过分,但是冯鑫尧从来不谈资金去向的问题,好像我86万就是八颗大白菜,人间蒸发了一样,他还给她们找理由,说她们把分给够了的。其他就不再回应了。那是我贷款给她们的钱,你也上有老下有小,处于人生中年,你让她们侵吞我贷款的钱,这还有人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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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17: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资诈骗的特征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以传销的形式呈现,杨小英和李莉琼等人找我投资并不是要获得返利,而是直接占有本金。就这样的非法占有行为,也被冯鑫尧说成是把分给够了的,做了账户的。这是多么荒谬的事。给我办案的警察可能连传销和集资诈骗、诈骗的构成要件都没有搞清楚,连法条都没有弄懂,就来认定我是传销参与人!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冯鑫尧说,我完全不知情,冯鑫尧说的,李莉琼也不知情,李莉琼比我早9个月加入,正是在她的欺骗性宣传加上一次次要,仅仅在4月5日一天我就给她打了14.7万元。
她如果不知情为何刻意掩饰隐瞒占有了我的投资款?如果不知情,为何在2021年10月23日给蔡德明发短信“怎么办,她要报警”?她损失如此惨重,按理说应该去告杨小英,为何对杨小英感恩戴德,声称她是大恩人?她不知情,为何在2022年9月,骗局都爆雷这么久了,还在为水之美公司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24-6-19 2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凭李莉琼刻意掩饰隐瞒我投资款这一项,就成立了非法占有,我的钱是投资给她宣传的项目,不是投资到她钱包里,按照法律,这已经构成了非法占有。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0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讲究主观和客观相统一,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评价,主观上,我没有骗取别人财产的意图,客观上我没有在对方身上获取一分利,我为何被评价为传销参与人。
再来看李莉琼和杨小英,就算冯鑫尧认为主观上没有欺骗的目的,但是客观上有非法占有的事实,这一非法占有事实是你用分给够了、账户做了的解释掩盖不了的。就算没有主观恶意,但是为啥要刻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逃避返还投资款?
冯鑫尧说杨小英也给我打了钱的,平等的,同样 我没有主观欺骗目的,也没有客观非法占有事实,就算她给我打了钱,但是我没有进行“占有”,这两者如何平等?!
请冯警官依法依规、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办案,而不是断章取义。

发表于 2024-6-2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过于纠结,开心过,就当生病用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领域本来对我而言是一个陌生领域,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经过持续的学习和了解,我知道了,如果我成为了传销参与人,被剥夺受害人身份,那么我将再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民事起诉会被驳回,刑事上成为被谴责的对象,权益更加不被保护。我86万贷款只有拱手送给李莉琼和杨小英等人。
为了这个受害人身份,两年了,我身心俱疲,我如果被公安侦办为传销参与人,这涉及到我权利的重大处分,请冯鑫尧依照法律和事实向我做出合理解释并不过分。虽然我很傻很蠢,诉求也值得被你们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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