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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xdm908070

[群众呼声] 我被诈骗86万,报案了两年,经过两年侦查,顺庆公安分局通知我撤销诈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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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莉琼,杨小英这些人奉行入袋为安、占有即为所有的原则,为此,她们拼命拉近跟你的关系,使用各种手段把你的钱从你的口袋搬运到她们的口袋,只要进了她们的口袋,那么她们就认定为是她们的了,你去找她们要,她们还会羞辱、挖苦、讽刺你,这些人真的挺卑鄙的。而现在,我处于无路维权的境地,钱还在她们的口袋里安然躺着,她们拿走的是我贷款的钱,就是从最朴素的道德观出发,这也是极为不人道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我报警两年了,钱依然在这些豺狼的账户上心安理得地躺着,我去问李波,问李莉琼拿走我的那些钱怎么办,他说我为何老是问他这个问题,就把我电话挂了。我难道问错了?!我报警难道应该云淡风轻什么都不用管只要接受结果就是了?!哪怕公安要剥夺我受害人的权利我也应该安然接受?!
我报警以后警察一直不理我,我主动问他们他们又嫌我烦,导致我情绪出现很大问题,我真的无所适从,我不知道我报警有什么错,我哪里做错了?面对别人侵吞我的巨额资金我应该逆来顺受?!

 楼主| 发表于 2024-8-6 2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我也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李莉琼说我很无耻把责任都推给别人,如果刑法规定我被骗是因为自己傻和贪应该负一部分责任那么我将义无反顾绝不推卸责任,但是刑法中诈骗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受害人自己愿意处分自己的财产,甘愿将自己的钱款交给别人,这是诈骗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特点,被害人以和平的方式自己处置财产。刑法并没有规定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所作所为并未僭越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1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12日就是我报案两年的日子,2022年8月12日我打110报警,东南派出所接警,那个警察都不理我,黑着脸好像我给他打了很大麻烦一样,我自己都说不下去了就哭着走了。接下来的日子简直就是煎熬,而且煎熬了两年。
立案很艰辛,四个月才大费周折地立案。立了案就是漫长无助地等待,等到你都不相信案件还在办理中,你都以为案件要烂尾了,等到我都抑郁了,等到我跟警察之间发生了很大矛盾,等到我在网上发帖求助,等到我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一遍遍写自己被骗的经过,一遍遍自己去收集证据。可是警察就是不理我。等到两年后,也就是2024年7月4日,我拿到了一张撤案通知书,上面只有几个字,就完结了。无解释无说明无证据无事实。
让我明白了,把钱交给别人简直就是一场炼狱,那是对自己身心的极度考验和煎熬,不会有人愿意帮你,只有自己去进行一场漫长的修行。修过了就是生,修不过或许就是死。这辈子,谁也不能再让我拿一分钱出来,但是那些拿走我钱的人,你们惨无人道,你们灭绝人性,你们终将被时间审判。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拿走我钱的人叫李莉琼,她就在南门西街开扶阳透灸养生馆,她和杨小英戴、邱联坤等人伙同起来,通过愿意垫付投资款、假装合作投资、假装贷款投资等方式把我86万元贷款洗劫一空,到目前为止,她不用负任何责任,她心安理得地侵占我的投资款,还对我进行辱骂。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23: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莉琼在东南派出所斜对面开扶阳透灸养生馆,正是因为这种空间的近距离以及她和我是熟人关系,我不幸相信了她的谎言,结果她把我的投资款拿去给自己还信用卡,拿去打给自己老公用,拿去打给团伙成员分,就这个资金去向,顺庆公安分局从来不向我进行任何说明,他们总是在掩饰回避这一问题,最后居然在对方侵吞我投资款的铁证面前,撤掉了案件,造成我维权无门的极大困境。

 楼主| 发表于 2024-8-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李莉琼骗取我投资款的手段,这只是其中一部分,假意愿意垫付投资款,假装贷款,假装合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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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9 17: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案了两年,这两个拿走我巨款的人笑容灿烂若云霞,这就是报案的效果。我反而抑郁了,人家什么事都没有。还不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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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0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办案得不到法律监督,本来查清真相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居然可以查两年一直不理我,我提供任何证据都不理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撤销案件也不做出解释说明,仅仅通知一声就是了。
冯鑫尧办案时间长达一年多,还是堂堂的刑侦警察,他居然在6月底才拿我的手机去勘验,我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上面清清楚楚记载了杨小英、李莉琼是怎么向我进行虚假宣传的,关键的事实是她们结成团伙瓜分我的投资款,这已经符合非法占有的定义,冯鑫尧居然可以说杨小英把分给够了的。冯鑫尧作为刑侦警察,按理说是查诈骗的,但是他收取我的手机没几天,他就把诈骗撤销了。查了一年多不收手机,刚收上去几天就撤案了。为了把我压服,他还编造是检察院做的决定。而且不给我说任何事实和理由,就说是开会研究共同决定的。
我本来是弱势群体,走投无路才寻求司法帮助,现在不仅维不了权,还要遭受第二次伤害。遇到不负责任、没有公心的警察,他又手握侦查权,我们可谓是鸡蛋碰到了石头,不幸之至。

发表于 2024-8-10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你充分的证据
直接去起诉那两个人不就完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8-10 16: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85159896 发表于 2024-8-10 16:24
如果有你充分的证据
直接去起诉那两个人不就完了吗

因为公安要把我受害人身份剥夺掉,起诉都会被驳回的

 楼主| 发表于 2024-8-10 23: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我要用贷款的钱去供养李莉琼、杨小英等人无耻的贪欲,86万元的贷款送给她们用,查了两年,杨小英没有丝毫压力,居然拿着我的钱到处游山玩水。这是多么不人道的一件事,而顺庆公安分局的警察们成了冷漠的旁观者,我的事好像跟他们无关,不仅如此,他们居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污蔑我主动参与传销,想剥夺掉我受害人身份。太不人道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8-10 2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莉琼就在南门西街开扶阳透灸养生馆,只要警察愿意作为,完全可以居中调节让她把侵吞我的投资款退给我,但是公安不愿意,他们没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仿佛看着我的哀嚎和痛苦 是一件陈列品而已,哪怕我放下尊严号啕大哭,他们也可以无动于衷。

 楼主| 发表于 2024-8-13 2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冯鑫尧对杨小英侵吞我的投资款这一事实,给的说法是杨小英把分给够了的,也就是要我拿起笔算一算,我给了她60万,按照60%的利润,一共要返给我96万虚拟分,尽管这些分完全无法提现,我也要算一算到底96万分给够没有,如果只给了90万虚拟分,才算是诈骗,我给60万现金,她给我96万虚拟分不算骗。也不用还。
可是我没有这么无聊,来算分给够没有,我反复给冯鑫尧说虚拟分是诈骗的工具,怎么能够和现金成立对价?他都无动无衷,冯警官的法制水平令人震惊。
很痛苦的是,我不管怎么说,怎么分析,公安都不理我,他们也不做解释和说明。我看到杨小英拿着我的钱到处去旅游,那种伤痛让我只能在这里倾诉。

 楼主| 发表于 2024-8-13 2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冯鑫尧会说我也去拉了人的,这是他抓住我的最大弱点,以此成立我是传销参与人,不是受害人,首先,冯警官应该向我解释什么叫传销参与人,按照传销参与人的定义来看我是否符合。而不是将这个身份强加给我。
其次,我是分享了这个“好”消息给朋友,但是我没有收取她一分钱,没有在她身上获取一分利,杨小英、李莉琼也没有告诉我拉人才能兑现,我一直等待提现。相反,我把钱全部交给了杨小英,杨小英等人通过在后台操纵数据给我一个假账户,关于我的账户怎么做出来的,本来是冯鑫尧应该查实的。但是他从来不提。
再次,从客观和主观方面进行评价,我没有拉人获利的故意,也没有非法占有的事实,而杨小英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有非法占有的事实。我多次给冯警官说,我不可能和杨小英是“一样”的,但是冯警官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就这样,通过一种极度粗糙的方式,冯警官很荒唐地仅凭他个人的主观意志就认定我是传销参与人。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19: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知道受到侵害要报警,但是报警以后怎么办?像我这样报警了以后还要面临第二次伤害,我眼睁睁地看着拿走我钱的那些人在我报警后长达两年时间依然逍遥自在,抑郁难以自平。与恶性案件相比的是,诈骗是通过一种和平、隐秘的手段让受害人自己将钱转移至对方钱包,因为非暴力,引发不了社会关注,但是诈骗却是跟老百姓生活最息息相关的,因为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见诈骗。相比电信诈骗在网络上实施,我遭遇的是电信网络、国外势力与现实中熟人相结合的一种诈骗方式,终究落入陷阱中。
无可否认,这个社会的确存在像杨小英、李莉琼这样一类人,网络诈骗为她们提供了敛财的重大机会,她们借此机会大肆向身边朋友、熟人、亲人进行宣传,运用话术让你相信,利用信任关系把你的财产趁机搬运至她们口袋中,并且奉行入袋即安的原则,你血本无归后她们不负任何责任,把你拉黑了事。她们居然觉得弱肉强食理所当然。她们的高调和理直气壮震碎了我的三观。

 楼主| 发表于 2024-8-16 23: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顺庆公安分局蒲勇、冯鑫尧、李波相继办的案子我严重不认可,我至始至终都被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两年时间没有向我告知任何信息,连资金去向都不给我看,更不要说有一丝关怀了,撤案也不说明具体原因,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就是了,我是彻底的弱势群体,不应该因为势单力薄而被忽略、压制、伤害。

 楼主| 发表于 2024-8-17 2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顺庆公安分局蒲勇、冯鑫尧、李波相继办的案子我严重不认可,我至始至终都被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两年时间没有向我告知任何信息,连资金去向都不给我看,更不要说有一丝关怀了,撤案也不说明具体原因,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就是了,我是彻底的弱势群体,不应该因为势单力薄而被忽略、压制、伤害。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这三位警察有严重的信任危机,不仅是因为他们任由李和杨等人侵吞我的投资款不管,更是因为他们全程不跟我有任何主动联系,让我没有感受到任何积极主动的作为,且刻意对我进行掩饰隐瞒,是不负责任的,我跟他们的任何沟通都无效,深感弱势群体被压制的无助。

 楼主| 发表于 2024-8-19 2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像顺庆公安分局这种办案方式表明,只要是传销就可以大肆收钱、骗钱,像杨小英、李莉琼这些人借着传销的外衣,侵吞了我86万的投资款居然可以不用负责任,而我,没有在别人身上获取一分利,反而被冯鑫尧等人拼命往“拉人”、“传销参与人”身份上靠,报案两年自己非常压抑痛苦,杨小英等人反而非常逍遥自在。
也就是传销成为了骗子的护身符,成了受害者的绊脚石,传销是来保护骗子,伤害受害者的。我相信法律不会这样规定的,只是出现了被钻漏洞和空子的情况。
我再次表明,我没有参与传销,我也不是明知道违法主动参与。我的钱是被李莉琼、杨小英等人以合作投资、垫付投资款、假装贷款投资等种种卑鄙手段骗出来的。是通过诈骗团伙分工合作巧取豪夺出来的。我坚决不背“传销参与人”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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