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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将在100个小区试点探索建立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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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26
有些物业不作为。就该换。不过还是有负责任的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26
巴中很多小区都没有业委会,居委会代行业委会是很可行的。政府部门只菅卖地建房售房,房卖后无人过监菅物业,任其任为,物业减懒服务等任意,业务也倒被摆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26
取消物业,业主自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28
这也许是一个好事。但也不一定是好事。我所在的小区。第1届业务会被指定成立,第2届业务会就再难成。业主们自己心心念念的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被社区居委会和物管公司层层阻拦。因为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的公区收入会由社区居委会代管这就是利益所在。这是明显的。当然了还有其他隐形的利益分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0
安居陶家湾,顺安社区。办事工作人员效率孬,服务态度不好。都提醒了他们还一直不认识自己的错误。居委会本来就是为人民服务。连复印一个复印件都不让复印。其他社区从未遇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1
老校区,停车都停在全体业主共同的通道和绿化带,物业每月收取停车费作为物业公司的收益,这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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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4
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严重违反民法典的相关强制性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4
巴中地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要求不指导成立业委会,物业运营任意,业主倒成了被摆弄的局外人!业主不能监菅、考评、聘退物业,奇怪的颠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5
现在的公寓物管猖狂的很,当地执法部门都不管,侵占公摊面积严重,违规搭建,有没有谁出来说一下这个咋个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7
取消物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7
我们是旧小区,三年前增设了电梯今年维保单位称要有物管单位才能维保,个人不能维保,要继续每年的维保必须要挂靠物业单位挂靠500元年请问是否合规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7
这种代行权利才是最可怕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7
欢迎早日开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8
顺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还觉得自己好有理,要遇见老年人给他儿子办证件,他又没得智能手机,收不到信息,你叫人家出去弄该怎么办,当时一个工作人员说他们不管我们不对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8
听起来像是为业主,老百姓负担够重了,这些机构人员工资费用是否由业主负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9
关键是私搭乱建,违建这些东西根本管不下来就很恼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39
关键是私搭乱建,违建这些东西根本管不下来就很恼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40
若社区地理位置与物业很近并社区办公室在小区内和社区主要人员也是本小区业主,是不应来行使业委会职权职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40
这样会是出了狼群又进入虎穴的感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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