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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将在100个小区试点探索建立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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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1
居委会更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1
权力寻租又多了一条路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1
这下物业和社区一起来管业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2
居民住在社区里,由社区(居委会)管理就够了。什么“物业公司"(只收钱,不管事)完全是多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3
居委会成员应有制定管理社区或小区各项条款的权利和义务,并有监督、履行条款执行的权力和义务。组成人员由本小区或社区业主按规定选举产生,取消现在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3
反对居委会代业主行使权力,取消物业、小区自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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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4
该做的不去做,代业主行使职权?管业主还是物业?业主希望把房屋大修基金取出自己管理,为什么就办不到,代业主管理能实现吗?你能知道业主有什么委屈?与物业之间有什么矛盾?能全面解决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4
居委会有什么资格???
我们自己花钱建立的家,选出来的代表,凭什么要让某某某指派的人来管理????坚决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4
买建发房产,享减法人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5
换汤不换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6
要管理是不是要先收管理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6
建议业主自治,街道办参与,设立物业服务备案,打乱电工队、保洁队、园林队等,作为临时入库储备队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7
这个办法好。目前,好些业委会已沦为物业服务公司的“代理人”,或者是业委会领导就是物管的背后“老总”,还指望这样的业委员会为业主服务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7
只要是为人民有利,不挖空心思搞老佰姓的口袋,谁管都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7
很多小区根本就没有业委会,导致物业为所欲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7
感觉会滋生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6:59
小区物业早就应该消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7:00
取消物业管理,业主白己当家作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7 17:00
有了这个政策居委会又吃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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