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应该是辖区内全体居民选举产生的管理辖区内的居民事务,他们只是执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监管,对小区也只是监督与建议管理,尤如业委员会必须接收全体业主的监督一样,不能乱来。现在往往都是扩大权力干涉居民小区的平静生活,但问题的矛盾解决能力还有待提高。物业公司只是服务中间商,基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实小区从各种单位厂矿退休下来的具有各种管理技能的人才多了去了,很多小区完全有能力自治。物业只能是寄生,因其服务及维修技能可以说根本不懂设备大都外协,徒增的物业费业主们意见非常之大。保命的维修基金也敢不负责任的窜通乱花。怎么样试点,请广泛听取基层小区业主们的意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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