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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佬大

[群众呼声] 木顶乡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乡干部有恃无恐、肆意践踏国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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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6: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确凿,木  顶  乡还乱来。

发表于 2024-8-16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16 17: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木 顶 乡给我们农  民不办实事,只为其乡  干  部谋
私  利。

发表于 2024-8-1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木 顶 乡和姓罗这娃上抖 音了,这下有好戏看了哟。

发表于 2024-8-16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某是鸭子煮熟了嘴还硬!木 顶 乡是猪脑壳。

发表于 2024-8-17 0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把木  顶  乡和罗某某这些柱虫揪出来。为民除害!!!

发表于 2024-8-17 0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木 顶  乡的老 百  姓过来看看吧!看你们的木  顶和乡  干  部  整天都在干啥嘛。

发表于 2024-8-17 0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人民的钱为自己谋私利,这可是无本万利呀!木
顶   乡的干  部就是厉害。

发表于 2024-8-1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清源人,离罗某某家很近,网友反映罗某某超占基本农田建豪宅及成都营山有房产,和罗某某一家的经济收入都是事实。木 顶 乡是在颠倒黑白、纯粹在给罗某某充当 保 护 伞。

发表于 2024-8-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有关部门还是到我们清源来查查罗某某和木顶的事情哟,我敢保证网友说的是真的。
发表于 2024-8-17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罗建国宅基地批少占多相关情况的
回复

尊敬的网友大佬大
日,您连续在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对我乡原乡干部罗建国在老家建房一事进行举报。乡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多次现场调查核实,结合相关法规制定措施及时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再次向您回复如下:
一、关于宅基地当事人的问题。举报中提及的罗建国,系我乡退休干部,宅基地申请当事人为魏群英,系罗建国之妻,家中现有农村户口1人,家住木顶乡清源社区2组。
二、关于魏群英建房位置及面积的问题。经实地走访群众和图斑比对,其新建住房主要占用原宅基地中的地坝和原右侧偏房。其生产用房,系原宅基地中住房正房位置,有地基基础和房地一体化三方公司实测图为证(见附图)。经自规所现场实测,其新建住房面积120平方米,生产房80平方米,围墙圈内的庭院约200平方米(现已拆除整改),共计约400平方米。
三、关于新房宅基地审批的问题。一是该宅基地于20221月审批, 20228月主体完工,该宅基地审批适用二调数据;二是三调数据启用时间是2022年底,您所反映的部分庭院占用基本农田(现已拆除整改),系三调数据。
四、关于批少占多的问题。20221月,按原四川省农村地区宅基地审批规定,魏群英可获批建房面积90平方米,实建120平方米,属违法行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营府规〔20242号),确定全域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房、附属用房、庭院所占的土地面积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魏群英其家庭户籍人口为1人,按3人计算,可建住房、附属用房及庭院面积共计210平方米。其新建住房(120平方米)、生产用房(80平方米)共计200平方米,符合现行规定。
五、关于木顶乡是否存在包庇行为的问题。一是对超审批面积建房事宜,营山县纪委已于2023年底介入调查,并对罗建国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警告处分。二是木顶乡结合现行规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对其围墙及庭院强制拆除(关于整改图片,已在前几次的回复中附上)。
尊敬网友,木顶乡人民政府在木顶乡旭阳街67号设三接访人大代表之家,专门收集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网友大佬大如对此次整改还存有疑惑,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现场等方式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木顶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再次为我们监管工作不力表示歉意,并对各位网友的关心表示衷心感谢!
附图:1.罗建国房屋建设平面图;
2.罗建国原房二调影像覆图。

营山县木顶乡人民政府
2024811

图一:罗建国房屋建设平面图:该图为三方公司测量图,灰色线框为现房位置.png

图一:罗建国房屋建设平面图:该图为三方公司测量图,灰色线框为现房位置
图二:罗建国原房“二调”影像覆图:该图系二调影像图上的详细标注.png


图二:罗建国原房“二调”影像覆图:该图系二调影像图上的详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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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7 16: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大佬大在帖子上说的很清楚,有图有真相,有说明。我相信是真相!罗某某明明是2022年建的楼房,为什么你们当时不处理,你们是怎么监督管理的?2023年就有群众举报,为什么不处理,还为罗某某打掩护?为什么2022年建房又搞出来个什么2024年的文件了?假如2022年杀人放火,到2024年就不追究了吗?!为什么不发现场照片标注,而是搞个什么地图来忽悠群众?简直可笑。综上所述,你们这是明目张胆的继续充当违法分子的保护伞!我们坚决支持网友大佬大,向更高更大的全国性媒体曝光这些事实。

发表于 2024-8-17 1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整改自有法律规定,可以咨询县上部门,而不是到处故意攻击!

发表于 2024-8-17 17: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17 1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纪委都作出了处理,那个又在包庇呢?有疑问可以咨询,个别人唯恐天下不乱

发表于 2024-8-18 0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木 顶  乡真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吗?你们已经没有了理想信念,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甘愿充当违法分子的保护伞!

发表于 2024-8-18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木 顶 乡:2022年受 贿,是不是2024年就算了?你拿2024年的文件去处理2022年的违 法行为,是何居心?你们为什么不拿2022年的文件来处理?你们这不是明显在充当保护伞吗。

发表于 2024-8-1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

发表于 2024-8-18 13: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18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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