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会展新城的业主,首先提出的问题是物业公司的选择应该公开招投标,所有的程序及招投标程序及资料应该公开给广大业主。物业公司是服务广大业主的,而不是天天跟业主对着干的。收费要合理,大家才会遵守。不服务就想收高价服务费,显然业主是不会同意的,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所有物业的收益公示也没公开。很多基础设施没健全就开始收全部的费用。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反映给物业公司也不整改,只会天天电话和短袖信骚扰业主收物业费。不作为的服务譬如外墙砖脱落,电梯经常损坏停在楼层中间,下雨天排水设计不合理,没有人防通道,地下车库电动车没有相应的消防措施,一楼没有高空抛物的监控…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案例全国都有很多血的教训,非得等到事情发生了才解决。防患于未然呀,安全大于天。望有关上级部门重视及严查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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