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重磅更新:岳池法院以“另案再审”为由,冻结我方生效判决!这理由合不合法?我们亮出全部真凭实据
关注此事的各位网友,我们全家在无尽的煎熬中,终于拿到了最关键的证据,并决定用最彻底的法律行动,打破这持续三年的黑暗。
今天,我不再仅是倾诉苦难的受害者,而是作为一名坚信法律的公民,向岳池县人民法院在(2025)川1621执2111号案件中的 一系列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最正式、最公开的控诉与挑战。
一、核心证据:一份“无中生有”的执行决定与一份自相矛盾的“官方回复”
1. 非法的“口头暂缓令”:2026年1月6日,本案执行法官张涛在谈话中,以“双方互有侵权”为由,口头告知将对本案“暂缓执行”(有笔录的照片,我们没有签字)。这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暂缓执行必须制作正式《决定书》送达。法官“以言代法”,是程序正义的耻辱。
2. 荒诞的“书面理由”:1月27日,我们收到12368工单回复,称决定是“经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理由是“双方存在相互执行案件,且对方案件在再审”。(附截图)这更令人震惊!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中止执行情形中,绝无此条。 一个由“会议研究”出的、没有法律授权的理由,就能无限期冻结一份生效判决吗?这难道不是对法律公然的架空和曲解?
二、执行法官张涛的三大失职行为,是本案陷入死局的直接原因
1. 言行不一,欺骗当事人:1月5日,我们告知次日施工,张涛法官亲口承诺“可以装修,对方不会阻工”。结果材料进场即遭暴力阻挠。他的承诺沦为废纸,事后却只要求我们去法院谈话,对现场违法行为零处置。(有通话录音为证)
2. 消极执行,毫无作为:本案自2024年6月申请,拖至2025年7月才立案,至今超六个月无任何实质进展。面对被执行人长期、多次的暴力,他从未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3. 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在另一关联案中,对方申请执行我们的案件中,我们早已全额履行500元义务,张涛法官却违法冻结我们账户一个多月,严重损害我们征信与经营。这已超出“消极”,涉嫌 “滥用执行权” 。
三、我们曾经的天真:法律、调解与诚信的全面溃败
我们曾是“法治”最虔诚的信徒。在法院调解过程中,我们为了息事宁人,不仅自己出钱找工人修水沟,还同意把水沟贴着我家墙根修。我们手握生效判决,相信司法终局;我们甚至相信执行法官的每一句口头承诺。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三重击碎:调解协议被对方当废纸;生效判决被法院用“非法理由”冻结;执行法官的承诺成了陷阱。 我们让出的每一寸土地,都成了对方和我们自己心中的笑柄。
四、我们的法律反击:已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执行异议”
我们已不再哀求。我们已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超六个月未执行可提级),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核心诉求:
1. 撤销岳池县法院违法的“暂缓执行”决定。
2. 提级本案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3. 调查并纠正执行法官张涛的消极执行与程序违法行为。
五、我们最后的叩问与呼吁
我们想问岳池县人民法院:
1. 你们“专业法官会议”作出决定所依据的,到底是哪部法律的哪一条?
2. 当执行法官的言行可以如此儿戏,法律的尊严何在?
3. 当“程序”可以被随意创造用来保护违法者、拖延执行时,守法的公民还有什么路可走?
我们发此帖,是绝望中的最后一搏,也是理性下的终极抗争。我们已将全部证据与法律依据,呈交上级法院。我们在此公开一切,既是求救,更是作证——为基层法治生态中可能存在的“顽疾”作证。
我们恳请并相信,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法纠错,捍卫法律最基本的尊严:让生效的判决得到执行,让违法的行为付出代价,让失职的问责成为常态。
感谢每一位见证者。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我们绝不允许它被“暂缓”至无限期。
楼主:何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