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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 成都龙泉驿艺锦湾:十余人群体强逼业主投票,不配合即遭围攻殴打[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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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2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龙泉驿艺锦湾小区:十余人群体公然强逼业主投罢免第二届业委会的表决票,不配合即谩骂围攻殴打,综治办在场竟成“摆设”?黑恶行径必须严查!

小区是业主的安宁家园,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然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艺锦湾小区,一幕无视国法、践踏人权、公然涉黑的闹剧持续上演:十余人为利益抱团,在小区南门口公开设卡,强行逼迫进出业主投票罢免合法业委会,不配合或反对者当即遭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更令人发指的是,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却对暴行视而不见、放任纵容,甚至偏袒闹事团伙,沦为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工具人”。这绝非普通邻里纠纷,而是赤裸裸的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暴力胁迫,是对法治底线的公然挑衅,对基层治理公信力的彻底摧毁,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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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溯源:乱涨费触发民怨,合法业委会为民维权却遭报复

一切乱象的根源,始于第一届业委会的贪婪与失职。该届业委会任期前四个月,未充分尊重民意,上涨物业费,无视业主大会公告内容,擅自将选聘物业的表决议题修改为续聘物业,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在天府市民云上未通过,修改成通过,无视全体业主强烈反对,强行大幅提高地面停车费,收费标准远超周边小区,严重侵犯业主合法财产权益,彻底激怒全体业主,引发长期不满与抗议。

在民怨积压之下,艺锦湾小区业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历经两年抗争依法联名、依规推举组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全程流程合规、程序合法,并在街道办完成正规备案,具备完全合法的履职资格,是全体业主公认的权益代表。

新业委会上任后,坚守“为民维权、公开透明”的初心,直面历史遗留的公共资产流失问题,依法对原物业公司展开公共财产追溯核查。经全面清查,成功追回两百余万元被侵占的小区公共收入收益,并依规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公区收益分配方案,将40%作为每年度福利公开发放给全体业主,让业主共享公共收益。这本是业主自治的典范、维护权益的正义之举,却因触动原物业公司及背后利益团伙的“奶酪”,招致疯狂报复与恶意打压。


暴行升级:十余人群体公然施暴,强逼投票、围攻殴打,综治办在场形同虚设

利益受损后,以十余人为核心的利益团伙(实为物业公司“保护伞”),彻底撕下伪装,将合法履职的新业委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开启有组织、有预谋、涉黑化的违法破坏活动,行径之嚣张、手段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 公开设卡,强行拉票:团伙每日安排人在小区门口及投票点,对进出业主强行拦截,用抹黑业委会的方式误导业主签署罢免合法业委会的投票,不看意愿、不问理由,不配合就不让离开,完全剥夺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与人身自由;

- 暴力胁迫,围攻殴打:对拒绝投票、反对罢免或支持新业委会的业主,当场实施辱骂、推搡、围堵、殴打,甚至威胁人身安全,控制小区物业管理的业主群和社区网格群,持续两个多月的在群里滚动式造谣抹黑污名化业委会,对给物业提意见、为业委会鸣不平、甚至表示中立的业主进行无差别的谩骂、网暴,拔业主隐私,打压正常发声的业主,艺锦湾业主多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都被和稀泥,不了了之,导致此团伙气焰嚣张,从线上转移到线下,已发生多起围攻业主的事件,人身权益惨遭践踏;

- 全程挑衅,无视执法:所有暴行均在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发生。综治办作为基层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保障安全的法定机构 ,本应依法制止暴力、维护秩序、保护业主安全,却全程“不作为”:不制止围攻、不劝阻殴打、不调查取证,反而偏袒闹事团伙、为其撑腰站台,甚至协助其推进非法罢免程序,沦为黑恶势力的“帮凶”与“摆设”。

更恶劣的是,该团伙的核心目的绝非“维权”,而是维护原物业公司的非法利益——通过暴力手段搞垮合法业委会,阻止公共收入发放,阻止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题落地,保住物业公司侵占公共资产的“既得利益”,本质是物业公司操控黑恶势力欺压业主的恶性事件,完全符合黑恶势力“有组织、有分工、暴力化、利益化”的典型特征。


法理剖析:暴力罢免于法无据,涉黑行径难逃法网,综治办失职渎职必须追责

(一)暴力罢免程序完全违法,无任何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四条规定

1. 罢免业委会需满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0%以上且人数占比20%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提出书面建议,由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公开、公平、公正表决,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

2. 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胁迫、强行拉票、围攻威胁,业主投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侵犯;

3. 本案中,十余人群体无合法联名、无业主大会、无街道办合法组织,仅凭暴力胁迫强逼投票,完全不符合法定罢免程序,属于无效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

(二)团伙行径已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依法定性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团伙行为已具备黑恶势力犯罪的核心要件:

- 组织特征:以十余人为核心,相对固定、分工明确,长期盘踞小区实施违法活动;

- 行为特征:多次实施暴力胁迫、围攻殴打、寻衅滋事,欺压业主、破坏秩序,手段恶劣、影响极坏;

- 利益特征:为维护物业公司非法利益、侵占业主公共资产而实施违法活动,本质是“物业+黑恶”的利益共同体;

- 危害特征:严重破坏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基层治理秩序,侵犯业主人身权、财产权,社会危害性极大。

综上,该团伙行为绝非普通民事纠纷,而是典型的黑恶势力寻衅滋事、暴力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从严从重追究组织者、参与者的刑事责任,绝不纵容!

(三)综治办在场“不作为、偏袒纵容”,涉嫌失职渎职,必须严肃追责

综治办的法定职责是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排查化解矛盾、预防制止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案中,综治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目睹暴行,却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反而偏袒违法团伙、纵容暴力行为,属于典型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

- 行政不作为:未履行制止违法、维护秩序的法定职责,放任暴力行为持续发生,导致业主受伤、权益受损;

- 偏袒违法者:公然站在黑恶团伙一侧,支持非法罢免程序,为违法行径“背书”,严重丧失公正立场;

- 公信力崩塌:基层治理部门本是群众的“保护伞”,如今却沦为黑恶势力的“护身符”,彻底伤害群众信任,破坏法治权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纪检监察机关应依法介入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务责任,强烈呼吁:彻查事件、公开录像、依法定性,还业主安宁、护法治尊严

为维护艺锦湾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捍卫法治尊严、整治基层乱象,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龙泉驿区委区政府、区纪检监察委、区公安局、区住建局)立即介入,全面彻查,从严处置:

1. 全面调查事件,依法准确定性: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核查十余人群体暴力胁迫投票、围攻殴打业主的全部事实,依法将该团伙行为定性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涉案人员,依法严惩;

2. 彻查综治办失职,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委立即调查事发时在场的综治办工作人员,查清“不作为、偏袒纵容”的原因,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绝不姑息;

3. 完整公开事发录像,接受社会监督:事发全程有录像记录,要求相关部门完整保存并公开全部录像资料,不得删减、不得隐瞒,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坚决维护合法业委会权益,保障公共收益发放:立即叫停非法罢免程序,确认新业委会的合法履职资格,督促原物业公司全额返还侵占的公共收入;

5. 开展小区乱象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本案为契机,在龙泉驿区开展小区物业乱象、黑恶势力欺压业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物业+黑恶”违法犯罪,规范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结语:家园不容践踏,法治不容挑衅,正义终将到来

艺锦湾小区的乱象,是基层治理中“黑恶势力渗透、物业欺压业主、部门失职渎职”的典型缩影。但我们坚信,法治的阳光终将驱散黑暗,正义的力量绝不会缺席!任何无视国法、欺压百姓、妄图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的黑恶行径,无论背后有何种“保护伞”,终将被彻底铲除,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恳请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此事,共同为艺锦湾小区业主发声,捍卫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基层治理秩序、守护法治尊严,让每一个小区都成为业主安居乐业、安全祥和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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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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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本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及罢免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0%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0%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罢免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的书面建议,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罢免建议之日起30日内提请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委员会未按时提请业主大会表决的,提出罢免建议的业主可以请求街镇责令限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逾期未召开的,由街镇组织召开;业主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街镇提出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书面建议,街镇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街镇应当履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及规范化运行,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职责。经核实,艺锦湾小区本届业主委员会(即信访人所称“第二届业委会”)系依据民法典及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小区业主依法联名、依规推举组建,并在龙泉街办完成正规备案,具备合法履职资格。关于您反映的“十余人群体强行拦截业主投票罢免合法业委会”一事,由于涉及暴力胁迫、拦截围堵等方式强迫业主投票的行为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建议您向驻地公安机关反映解决。同时,由于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职责主体是属地街镇,建议您向街镇反映对当前罢免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二、关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在任期间物业费调整及物业服务人选聘程序是否合规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另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拟定物业服务人选聘、续聘、解聘方案并提请业主共同决定。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擅自将选聘物业的表决议题修改为续聘物业以及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在天府市民云上未通过修改成通过的问题,建议您向街镇进行反映,调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内的物业服务选聘(续聘)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样、表决结果统计等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关于您反映首届业委会任期前四个月上涨物业费和强行大幅提高地面停车费收费标准的问题。经核查,小区物业费调价属于物业服务合同变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前期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招投标中确定,并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地面停车费属于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依法经业主共同决定。建议您向街镇反映及时对前期业主大会上述内容表决结果进行核查。
    三、关于公共收入收益追回及分配是否合规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共有资金的有关规定:共有部分收益应当及时纳入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经业主共同决定,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共有部分维修更新改造、共有部分收益审计等公共支出。经核实,本届业主委员会聘请审计机构对小区2022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公共收益进行了审计,物业服务企业已将上述时段产生的两百余万元的公区收益转入专用账号。介于上述公区收益的管理主体已从物业服务企业转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议您向属地街镇反映,要求其督促业委会加强对小区公区收益收支管理。
    四、关于信访反映“综治办沦为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工具人’”等问题
    关于您反映综治工作人员不作为和偏袒纵容等问题,因综治办隶属街镇管理,非住建部门下属机构,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范围。建议您及时向属地街镇反映相关情况。
    五、关于小区“物业+黑恶”势力相关反映
    关于反映的“十余人群体暴力胁迫投票、围攻殴打业主”的情况,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回复第一条中已明确指出上述行为的监督管理已超出我局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及刑事案件范畴。建议您向驻地公安机关请求依法调查处理。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艺锦湾小区的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将会同属地街镇,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法依约履行服务职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持续跟踪小区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推动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依法有序化解,切实保障小区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局将持续关注艺锦湾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依法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祝您生活愉快。
    您匿名。
    一、关于您反映的“十余人群体暴力胁迫投票、围攻殴打业主”等问题。
    2026年5月11日20日45分,黄某(男,45岁)在回家途中,途径艺锦湾小区南门,与小区一名业主就业委会是否继续履职持不同观点,双方发生口角,现场另一名业主贺某(女,68岁)上前进行劝导,劝导过程中,贺某被黄某推搡至倒地,周边群众拨打120将贺某送至区第一人民医院,同步拨打110报警,期间,被围观群众阻拦不让离开,现场5名综治队员对围观群众进行劝导。110接警后,北干道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将黄某带离现场进行调查,综治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将围观群众劝离。贺某经医院检查后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出院,情况稳定。黄某仍在接受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全面调查核实:
    1. 关于“设卡强逼投票”:事发当日系个别人员偶发冲突,不存在十余人群体设卡拦截、强行拉票、围攻殴打业主的情形,更未发现任何组织化、有预谋的暴力胁迫行为。
    2. 关于“涉黑涉恶定性”:经公安机关和专业部门研判,该事件为偶发矛盾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不符合黑恶势力犯罪特征,不构成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案件。
    3. 关于“网络传言”:针对网络上关于“控制群组、长期造谣抹黑”等言论,经核查,未发现存在有组织控制微信群、实施网络暴力的证据。
    二、关于您反映的“综治办涉嫌失职渎职”等问题
    在2026年5月12日晚业主黄某与一名业主发生口角,导致劝架业主贺某被推搡倒地,引发群众围观并阻止黄某离开后,附近正在巡逻的1名综治队员闻讯赶到现场,并立即劝导围观群众与黄某,避免发生进一步冲突,随后4名综治队员到现场支援,维护秩序,有效防止事态升级。在黄某被北干道派出所民警带离现场后,5名综治队员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围观群众进行了劝离。
    经全面调查核实:
    1. 关于“现场不作为”:综治队员在现场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劝导和秩序维护措施,有效防止了冲突升级,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 关于“偏袒纵容”:调查未发现综治办工作人员存在偏袒任何一方、纵容违法行为或与涉事人员存在利益勾连的情况,“充当保护伞”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三、关于您反映的“立即叫停非法罢免程序”等问题
    2026年3月4日,经560名艺锦湾小区业主(达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比例要求: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依法依规向龙泉街道提出罢免业委会的联名诉求,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龙泉街道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业主诉求进行投票表决,并向艺锦湾小区全体业主公告,确定于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6月7日为投票表决期。
    经全面调查核实:
    1. 关于“程序非法”:本次罢免程序启动要件齐全、流程规范、均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非法罢免”问题。
    2. 关于“公共收益争议”:小区公共收益归属及分配属于业主共同决策事项,应通过业主大会依法表决解决,不应成为实施过激行为或传播不实信息的理由。
    小区治理需要理性与法治的护航,感谢小区业主对艺锦湾小区事务的热切关注和真诚监督,大家的每一次发声,都是推动基层治理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此,我们呼吁:
    一、请保持冷静客观,理性看待调查结果。以事实和网络文明准则发表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请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做守法业主。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受法律保护,但权利的行使必须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为前提。无论是参与小区自治,还是表达个人诉求,都应通过法律途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请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回归生活本质。小区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和谐稳定是大家的共同期盼。让我们放下偏见与对立,在法治框架下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把精力投入到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上来,共同缔造幸福艺锦湾。
    以上情况由于您未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故无法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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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2 2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望会么?这么豪横?!那个什么办的跟到好耍么?
这十多个是什么货?拿了多少不该拿的钱?!

发表于 2026-5-13 0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二届业委会依法落实业主大会决议,坚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反对那些保盘人打些为业主好的幌子,却做着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事!

发表于 2026-5-13 0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是个好小区,业主当初花了比周边同期更多的钱,获得了很好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小区在监控安保,电力,消防,电梯维护以及公区收益,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上逐渐与小区向好的需求脱节。
小区从今年2月份业主大会通过了5项议题后,线上线下对业委会及成员的污名化攻击(自编自导无实证并宣判带节奏),对正常发声业主的辱骂围堵,贴私家车车牌精准报复,发放公区收益现场恶意破坏,坐在业主的公区收益分红现金上,殴打志愿者…,各种恶势力持续线上线下寻衅滋事横行,却每次都能以监控缺失,业主要查账等理由被相关部门不处理或双标处理。大多数业主人人自危,没有安全感。
恳请市级政府介入处理,还小区居民安静生活的环境!

发表于 2026-5-13 07: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设立的选聘条件是经过全体业主投票的,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既然投票通过了就应该执行。不要说把现有物业排除在外,打铁自身硬,有能力有实力就去参加选聘,而不是去闹事。现有物业想要继续服务业主就按照业委会监督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好好整改,什么都不做那就只能被淘汰。说白了私自挪用公区收入已经涉及违法。况且物业合同已经到期1年多,按照现在国家的程序文件,必须经过公开招标选聘确认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也是街道社区给出的指导意见),投票结果已经产生,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及时你们想要罢免现有业委会,那也得先执行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完的事项(受法律保护),物业还是得按照表决结果进行公开选聘。

发表于 2026-5-13 07: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业主应哇尊重业主大会决议,保盘人为了保住物业在各个物业群及社区群里攻击其他业主,此等无道德无底线的人怎么会是为业主好,业主们要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26-5-13 07: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盘人为了保住物业公司及自己的利益,不断骚扰强迫其他业主投票罢免业委会,业主拒绝投票就攻击辱骂,此等行为可耻可恶!

发表于 2026-5-13 0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泉街道办近期启动的罢免业委会流程,出现了几个有意思的现象:
启动罢免的唯一理由:有足够数量的业主签名要求罢免业委会。
疑点1:无视业主和业委会反馈,此次签名的起源是小团伙在小区明里拉横幅,暗里走街串户引导部分对物业部分一线员工满意的老业主签名。主题:反对换物业(非罢免业委会)
疑点2:申请罢免和公示启动罢免流程,未提业委会有任何过错。同时小区各群同一批人造谣污蔑,辱骂打压,持续循环造势,拿相信党和政府给罢免业委会背书。是不是在实际抹黑?
疑点3:开发商有所有业主信息(含房产信息),这个众所周知
疑点4:去年(2025年),业委会换届选举,龙泉街道办以有业主投诉为由,持续拒绝给已成立的第二届业委会备案。并单方面请第三方公司调研,单方面宣布不予备案。拒绝行政复议结论。后经市信访办督办,政法委及多部门联合查票,证实选举投票真实有效。投诉人信息和数量作假。
疑点5:业委会换届选举,龙泉街道办不协助,只监督。不转发相关信息,不协助现场投票。
此次罢免业委会,网格员全体出动,各群联动发相关信息,罢免公示和参与信息贴到了楼栋单元电梯箱内。网格员甚至发放未有任何签名或盖章的罢免流程十问,有严重误导业主,给罢免拉票的嫌疑。


发表于 2026-5-13 0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如此,一个前期物业,在小区二十来年,从没公示过公区收益,维修基金 情况。小区消防不合格,监控坏了不维修,路面破烂不维修,提出整改,物业不愿意整改。做表面清洁工作,实质里面烂透了,利益关系太复杂。在小区强行霸占,阻止业委会选举,在艰难险阻下成立,物业组织罢免业委会,强行业主投票,不配合还打人,实在太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解决

发表于 2026-5-13 07: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区,当地派出所都是干什么的?纳税人白养了。

发表于 2026-5-13 0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被报盘人围攻过,就是对他们的行为质疑过,他们就围攻我,推搡我,还威胁要弄死我,现在艺锦湾黑社会现象严重,不能发出质疑声音,一旦质疑就要受到攻击

发表于 2026-5-13 08: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今年2月开始到现在,物业公司在物业群里面拉入同一批人,只要哪位业主胆敢说需要业主大会时,这批人就一拥而上,在群里面开始围攻这位业主,各种侮辱,造谣,名誉侵权,甚至连家里父母八代祖宗都被侮辱,我就是其中受害者,更离谱的事,4月底一位业主在群里面发表了国家规定一定要有业主大会,全体业主们才能监督物业,没过几天,停在地下车库的车,车牌被人故意粘贴跟帖更改,更离谱的是:刚刚把车开车小区,警察就在大门口等着,说有人报警,查小区监控,物业说监控看不清楚,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一批人只是前面操控者,后面操控者到底是哪些?为了保护已经两年没有签物业合同的物业公司,他们保护伞到底有哪些?为了达到目的,手段之恶劣,这跟黑社会有多大区别。
业主们要了解事情真相,不要被侵害我们利益的人所欺骗,他们罢免业委会是假,保护他们的利益才是真。

发表于 2026-5-13 08: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非常好,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解决艺锦湾当下民生问题,还小区大部分业主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这种肆意破坏小区和谐,颠倒黑白是非,侵害小区业主权益,挑拨业主之间矛盾,故意栽赃为业主办事的业委会,骂人打人后还反咬被打,甚至装病讹诈被打者,嚣张行径无法形容,把黑恶势力演绎得淋漓尽致,这是对人民的挑衅,对社会治安的无视,对中国法律的践踏。明显就是现代文明的倒退,希望上面引起重视,整治层层保护的不正之风,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 2026-5-13 0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好样的,终于看到能为百姓发声的平台

发表于 2026-5-13 0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汉之流的翻版!如此无法无天!背后有多少保护伞,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26-5-13 0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纪监委全面介入调查,揪出幕后保护伞,还艺锦湾一片净土!

发表于 2026-5-13 08: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在自己小区被打,简直无法无天了,物业就这样保障业主安全的?

发表于 2026-5-13 0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艺锦湾小区现状就是这样,小区业主敢怒不敢言,由街道办社区组织的罢免业委会,整得轰轰烈烈见人就三五个围拢拉票让投罢免业委会,正义的业主清楚这是人为制造的陷阱,不理睬就会被围攻,现在居然有被十多人围攻殴打行为,派出所报案态度嚣张不不理不睬,有报案时录音录像做证,ZF部门官官相护,龙泉区已经没有平民百姓说公理的地方,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引起重视,明显是黑恶势力猖獗了…..

发表于 2026-5-13 09: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纪检委介入调查,艺锦湾小区现状乱象,业主几乎都是白天绕道小区南北门(因为大白天有三五个人要围拦拉投票),晚上关门不出门害怕黑漆漆的被围攻,不配合有分歧会被打(已经有业主被打),晚上有三五成群的人上门骚扰要求投票,不敢开门,恳请纪检委介入调查物业严重涉黑,他们猖狂背后的保护伞究竟是哪些组织….

发表于 2026-5-13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在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受到物业公司纠结一批人占有各大网络群,造谣污蔑打压业委会开展工作,线下诱导业主签名不换物业,实际是签名罢免业委会,政府都在鼓励支持业委会的产生,为什么龙泉街道社区要为他们摇旗呐喊呢?发动所有网络员摆摊贴小字投。为什么成立时没见网络员的宣传协助呢?街道成立业委会时也配合保盘人的虚假投诉不备案。更为严重的是5月11日晚,一位业主路过,旁边的保盘人叫业主投票,业主没投,就漫骂业主还大打出手。这是什么小区让文明倒退几十年,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还艺锦湾安全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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