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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ly_334

[四川群众呼声] 百万买“豪宅”,却住进“荒岛”:成都新津亚特兰蒂斯业主近十年维权血泪史[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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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4 05: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业主提供证据证证明成都锦绣岷江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人的选聘时提前内定,在招投标过程中与自己的物业公司串通招投标。2014年2月9日完成虚假招投标,2013年12月3日就公开确定波塞冬为物价服务人。业主主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非法无效。吃瓜群众都希望揭开这场黑幕。可是罗兰法官对该证据没有审理没有采信也没有理由。

发表于 2026-6-4 0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塞冬按照别墅价格收取物业费,应当证明物业属于别墅。业主出示政府签发的不动产证和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是普通住宅。波塞冬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案涉房屋为别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一审法官站出来说:“经审理查明,案涉房屋系地下负一层到地上三层共四层,建筑面 积为281.01 平方米,该房屋系独立成栋,明显区别于普通住宅。”      吃瓜群众认为一审法官从后台跑到前台,帮助原告说话,没有站在中立立场,明显是二打一。一审法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你的看法怎能否定不动产证和房屋买卖合同?你认为281平房屋就是别墅?四层房屋就是别墅?你以为总是你以为。什么叫做明显区别于普通住宅?普通住宅与普通住宅都有明显区别,怎么说明哪个普通住宅是别墅?那个普通住宅属于普通住宅?吃瓜群众感觉是不是有点可笑?

发表于 2026-6-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老刘家的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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