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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卫生局

关于“1•18”罗宗和死亡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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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2_33:}

发表于 2010-1-2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是有责任,你们提前干什么去了,出了事找你们还推卸责任。

发表于 2010-1-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Magenta]“非法行医”这几年相当猖獗,大多以开药店为名而暗地行医,逃避监管,仅卫生局一家执法难已做到,有些混个中医执业证就可开诊所,西药啥经不懂,就连“青霉素”过敏都不会处理,遇到一个就输液,不用中医而又整一知半解的西医,不死人才怪?!卫生局无强制手段,你走了他又行医,卫生局查时,他说他只卖药,你说怎么整??

发表于 2010-1-2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关天,卫生局才是人民生命安全的保护神,这就看你们的了。

发表于 2010-1-29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无执业资格的医生,巴中这样的店太多了,好多药店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就在乱看病,这下安逸了出人命了, ...
总督大人 发表于 2010-1-29 13:5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卫生局无责任,国家养活这群畜生捞求
这就是卫生系统的腐*败

发表于 2010-1-2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庸医治死的,卫生局监督不到位,该负责,但不是酿成事件的主要负责方,到哪说也不该不上卫生局的上班,不让他们上班,不是有更多的庸医得不到整治?

发表于 2010-1-2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提前在干什么?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卫生局的职责呢?监督职能都放到一边了。严惩肇事者!严办渎职者 ...
lxy448 发表于 2010-1-29 16:5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巴州区卫生局长期拿人民的生民当儿戏。强烈支持受害者家属

发表于 2010-1-2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庸医治死的,卫生局监督不到位,该负责,但不是酿成事件的主要负责方,到哪说也不该不上卫生局的上 ...
漠狼 发表于 2010-1-29 22:3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又来了一个推脱责任的
监管不到位直接导致医疗事故这才是真理
难道监管不到位还能够不出医疗事故?
谬论!谬论!!!

发表于 2010-1-2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是怎么监管的?

发表于 2010-1-2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心而论:卫生局管得住吗?
不出事时谁会管???

发表于 2010-1-2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心而论:卫生局管得住吗?
不出事时谁会管???
铁旋草 发表于 2010-1-29 23:0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卫生局不收黑钱,能管不住吗?
俗话说“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口短”
卫生局即拿了别人的,又吃了别人的他能管吗?
所以卫生局就是罪魁祸首!!

发表于 2010-1-2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无证行医者多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复性,整治难度是很大。要有效遏制、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靠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靠群众积极检举;三靠患者及其家属增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做到有病不乱投医,要到正规医院、诊所去就诊,同时及时投诉、举报无证行医者。要多管齐下,多方参与,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发表于 2010-1-29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1. 区卫生局与公安机关均对该案进行了调查,查证民生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陈帝业本人未在注册医疗机构执业,在给罗宗和输液过程中,发生患者死亡的重大后果。

复制代码
卫生局就是这样管理医药市场的,国家要个卫生局有何用?建议问责到底。

发表于 2010-1-2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肇事者!严办渎职者,主管领导应该问责!!!!!!!!

发表于 2010-1-29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提前在干什么?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卫生局的职责呢?监督职能都放到一边了。严惩肇事者!严办渎职者 ...
lxy448 发表于 2010-1-29 16:53



    巴州区卫生局长期拿人民的生民当儿戏。强烈支持受害者家属

发表于 2010-1-2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心而论:卫生局管得住吗?
不出事时谁会管???
铁旋草 发表于 2010-1-29 23:04



    卫生局不收黑钱,能管不住吗?
俗话说“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口短”
卫生局即拿了别人的,又吃了别人的他能管吗?
所以卫生局就是罪魁祸首!!

发表于 2010-1-2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无证行医者多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复性,整治难度是很大。要有效遏制、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靠卫生、 ...
灵山泉水 发表于 2010-1-29 23:2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巴中的无证行医者包括草坝街补牙齿的那些所谓的医生都是固定的,哪一个非法行医的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他们每天不是按部就班的在他自己选的位置长期从事所谓的非法行医。不出事又有谁来说这些话
看网友是卫生局的吧!!!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自为之吧

发表于 2010-1-30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人民”的生命只有一次!!!!
给人民的“公仆”一个建议:出事该问责,为什么非法者可以行医,老百姓怎么知道行医者是不是非法?有关部门做啥去了?难道你们没权利去查?难道你们没权利去罚?为什么还有漏网之鱼????让它祸害百姓!
所以:也给部门的领导—占茅房不拉屎的人“做官”的机会只有一次!!!!!!!!!!!!!
刑事责任另算!!
你们说要的不!!!???????

发表于 2010-1-30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快监管的?????

发表于 2010-1-30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次见到他们卫生执法人员在对一个无证行医进行取缔时,周围有许多的围观者,都一个劲地吼黑老娃,指责执法人员,说“人家也是小本生意,养家糊口的,也没有出啥子事情嘛!把人家的东西还了吧。”无证者见大家为他撑腰,也估到抢回被扣押的东西。那场面,也真不好办哦,最后还是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才平安收了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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