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关于罗宗和就诊经过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情况报告
一、罗宗和就诊经过: 2010年1月18日早上7时左右,罗宗和(男,42岁,巴州区巴州镇苏山村616号村民,家庭租住地:巴州镇文星街9号),因自感身体不适,自己用电话邀请巴城小街子“民生药店”负责人陈帝业到罗宗和的租住地为其出诊医治。在罗家,陈对其进行输液治疗,共分两组,在第二组大约输了10分钟左右,陈帝业因事离开罗家,嘱罗家人照看输液情况。后罗在家输液治疗过程中,其母亲许XX发现罗口吐白沫,急叫孙女到陈帝业药店叫陈过来检查。陈帝业来后发现罗宗和病情危重,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巴州康达医院急救电话。中午12时左右,康达医院急救车及急救人员到达罗家,即边抢救,边用救护车送往巴州康达医院继续抢救,到达医院后,施救约30多分钟后抢救无效死亡。 二、处理情况: 死者家属于2010年1月18日16时31分报警,公安部门随即受理、立案,并对“民生药店”负责人陈帝业采取临时控制措施。2010年1月19日上午,区卫生局接到区公安局《协助调查函》。区卫生局召集大队负责人和相关科室人员研究,于当日内即向区公安局进行了书面回复(巴区卫函[2010]01号)。并确定专人对前来咨询法律规定的死者家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抚、解释和宣传工作。1月29日上午,区公安局、卫生局、巴州镇政府组织双方协商,双方达成由陈帝业先行支付5万元的协议,据悉在此之前陈帝业已先行支付了1万元。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配合公安部门处理。 至于罗宗和的死亡原因,公安部门已采送标本,请有关权威法医鉴定机构鉴定,鉴定尚在进行中。 此案已由公安受理、立案,按照“司法优先”的法律原则,行政部门不得干预司法调查,也不能向外随便发表意见,更不能在公安部门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前,对该案进行行政处罚。对此,请各位网友理解。 另,需要说明的是,有关网帖介绍的事件经过与实际略有出入:罗宗和不是到药店就诊,而是罗宗和本人打电话邀请陈帝业到他家出诊。即诊治地是罗宗和家内,而非药店内。 三、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基本情况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是根据卫生改革要求新设立的机构,于2006年1月正式独立办公。目前在职在岗职工19名。主要承担全区的餐饮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卫生、血液制品及采供血、传染病疫情防控及消毒卫生等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截止2009年11月底统计,全区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918家,其中餐饮业1148家,食品加工业396家,其它食品经营单位(摊点)2242家,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26家;全区公共场所经单位699家,其中美容美发店501家,旅馆122家,茶楼64家,洗浴12家;全区医疗机构1116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8家,民营医院5家,个体诊所210家,村卫生站763家;供水单位106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8家,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77家,从事放射的医疗机构32家;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982所。 四、关于医疗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情况。 对非法行医活动,我们历来是严管重罚。对非法行医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采取的是以日常巡回监督与专项突击整治相结合,卫生执法监督主动出击与部门联动配合、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应该说我区在打击非法行医方面做了在大量工作,但由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面宽量大,非法行医隐蔽性强,取证难,大队人手少,非法行医还不同程度地存在。2009年我区立案查处违法从事医疗诊疗案件78件。其中,查处药店无证行医42家,取缔黑诊所和游医摊点320余户次,罚款66560元。至于巴州区小街子的“民生药店”我们曾多次明查暗访过,但均未发现该药店有非法行医行为。在此之前,我们也从未接到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对该药店有关“无证行医”案件移送、反映及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形。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积极与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卫生法规、卫生防病、就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行医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后,我们诚恳的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网友的监督,感谢大家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把你们的监督和支持,作为继续努力工作的动力,以实际行为和成绩回报社会各界群众。
巴州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二O一O年二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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