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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我被拆迁,我被迫向法院告状,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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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qiuth 发表于 2011-5-26 15: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党专政一党民主的好处。想干就干,拆你没商量。

感谢朋友,呼唤当权者的人性回归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自焚”到“爆炸”,社会矛盾在升级?


      昨天上午,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目前已造成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共3人死亡。《新华社》发出的消息称,爆炸原因是该市一农民对其正在审理中的一案件不满所为。

      这样的恶性事件,在枪支弹药均实行严格管制的中国,实属罕见。

      该爆炸案发生不久,即成为微博热议的第一话题。很多细心的网友抢先媒体几个钟头发布消息称,实施爆炸的这位农民叫钱明奇,他在新浪网上也开有个人微博,目前已发表362条微博。

打开钱明奇的微博,发现他的个人简介是这样写的:我身体、精神一切正常,至今也无违法犯罪、非法上访行为,因合法新建的楼房,被非法拆除,给我造成巨额损失,十年诉求未果,逼迫我走不愿走的路。

      不难看出,从他写这段简介那时候开始,也就有了实施此次爆炸的念头。

       而他发表的微博,实际上也都是个人遭“强拆”后,希望通过微博来寻求社会帮助,寻求当地政府的关注。其发表的第一条微博内容如下:“国家宪法成了地方官员的闲法,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政府领导违法拆迁、法官伪造证据并用失效多年的法规条款判案等枉法判案、检察官知而不查,已经给我造成了200多万的经济损失和近九年来的诉讼、上访中的精神伤害,至今未纠正,他们采取久拖不决,我该怎样做才能解仇、解恨!!!”

      不难看出,钱明奇是不想死的,一个原本有200多万资产的人,在抚州这个地方已经属于“先富一族”了,如果不是有“天大的疙瘩”难以解开,是不会实施“自杀式爆炸”的。而从他微博的内容看,新华社使用“正在审理中的一案件”显然不妥。

      钱明奇实施爆炸犯罪,看似偶然,或又隐藏着必然。因为也是在抚州这个地方,去年9月10日就曾因强拆而发生过“自焚”事件,造成了“一死两伤”的恶劣后果,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双双”被免职。

      宜黄“自焚案”发生后,当地本应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此前“强拆”工作中还有那些遗留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可实际上,如钱明奇这样用微博不断发出诉求的公民,毫无疑问是不断上法院,不断上有关职能部门跑过,动作肯定很大。可惜钱明奇的诉求并未能引起权力机关的重视,才酿成了如今的惨祸。

      中国人总是习惯于遗忘。宜黄“自焚事件”弄得那么大动静,中国也由“行政强拆”步入了“司法强拆”时代,可这个时代开始两个多月后的4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横石村村民汪家正在自家房顶自焚;半个月后,江苏兴化53岁男子张桂华因不满法院对其租用10多年的浴室进行强制拆除,将汽油浇到身上后点火自焚。

      笔者以为,抚州从8个月前的“自焚”,发展到如今的“爆炸”,在一定程度上或能反映出该地社会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希望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li09 发表于 2011-5-30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自焚”到“爆炸”,社会矛盾在升级?

难道非要把人都逼上梁山!

发表于 2011-6-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真苦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祐手 发表于 2011-6-2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百姓真苦啊

      彭霸天,丧天良,霸占田地,抢占茅(民)房......

                               ----《洪湖赤卫队》歌词----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ianli09 于 2011-5-30 11:09 编辑

   国办要求要求立即检查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六部门将督察强征强拆



   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


   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督察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请求还有良知的官员把我家被开发商暴力强拆一案列入本次调查范围,为社会安定作实事,为弱势平民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1-6-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县的领导应向处理拆迁遗留问题效果好的外县取经。
建议到绵阳市梓潼县走一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锈老套筒 发表于 2011-6-8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县的领导应向处理拆迁遗留问题效果好的外县取经。
建议到绵阳市梓潼县走一圈。

绵阳市梓潼县?不太明白。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li09 发表于 2011-6-5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要求把我家被开发商暴力强拆一案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发表于 2011-6-12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软怕硬,确实如此!

向权看,向钱看,就是不向法律看!----这就是中国式的拆迁。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ligangqq 发表于 2011-6-12 0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欺软怕硬,确实如此!

向权看,向钱看,就是不向法律看!----这就是中国式的拆迁。

感谢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邀请:
      楼主状告成都市政府违反《物权法》第73条、第95条、第101条明确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5款强制性规定,违反《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1条和第36条强制性规定,违反《成房发[2008]193号》文第2条拆迁补偿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搞违法的“先强拆,后批准”一案(详情见楼主1#主贴
),将于2011年6月17日(本周星期五)上午9点30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楼主欢迎和邀请所有对本案有兴趣的朋友到时前来旁听。

发表于 2011-6-1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胭脂泪2 发表于 2011-6-14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

      在只认权钱不认法的当今,本案的结果也许早已经注定,但是为了法治的中国早日到来,我必须坚持战斗,朋友不必叹气,为我也为法治的中国呐喊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6月17日(本周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6-1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现在讨论这个问题看起来有点可笑,因为大家都知道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朱镕基说: “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就是房地产的钱,都收给地方政府,而且不纳入预算,这不得了。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这个绝对不是分税制的错误。地方没少收钱。”

发表于 2011-6-19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庭审已经于六月十七日结束,楼主衷心感谢前去旁听了的各位朋友, 同时感谢西方亮朋友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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