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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曾经是警察

【发个杂音】也说文强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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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包公拯大怒,喝道:如尔等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之鼠辈,不弑不足以平民愤!阿龙,阿虎!来呀!虎头铡侍候!!!话音落,犯强身首异处,天下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庆!
隔日早朝,拯曰: 吾主胡呀,今贪官污吏多且盛,世风日下,宜恢复: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锯刑等十大酷刑,上正朝纲,下警示人......
余音未落,满朝文武无不变颜,汗如雨滴,下肢抖擞者十之七.八,浑身如筛糠者十之有四,唯一人,端立不动,皆异,主乃视之,双目圆睁,无气息,已骇死!......
:lol:lol:lol

发表于 2010-4-19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预料到有替黑恶势力说情的,因为他们本身就分享过其好处......
黑恶势力的哈巴狗臭婊子以“法律工作者 ...
*辣瓣* 发表于 2010-4-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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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预料到有替黑恶势力说情的,因为他们本身就分享过其好处......
黑恶势力的哈巴狗臭婊子以“法律工作者 ...
*辣瓣* 发表于 2010-4-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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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强这样的罪犯不该判死刑,还有谁该判死刑,难道说中国废除死刑了吗?替文强这样的人叫屈,为必他给了你也 ...
清水鱼 发表于 2010-4-1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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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口太多,凡是贪官,污吏统统拿去枪毙。使老百姓真正过上和谐平安幸福生活。
秋风落叶后 发表于 2010-4-1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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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桃芝11
*辣瓣* 发表于 2010-4-1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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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犯通

发表于 2010-4-19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猪他妹妹被文强强奸了再去卖,看你还这么说不说。
光头党 发表于 2010-4-17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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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谈也!无耻!;P:Q
发表于 2010-4-1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f8我靠.jpg

发表于 2010-4-1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保护了大多数还在高位的。。。

发表于 2010-4-1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预料到有替黑恶势力说情的,因为他们本身就分享过其好处......
黑恶势力的哈巴狗臭婊子以“法律工作者”幌子作垂死挣扎,伟大的公民们警惕!!

发表于 2010-4-1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文强被判死刑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了不想说的话。

   

   

         我也活不了几天了。  判我死刑是我没有料到的,但到了这一步上诉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老子做公安一辈子,办过很多大案,杀过很多人,以前曾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在那些死刑犯家人的手中,没有想到自己最后死在自己人手中。跟我结过梁子的那些人量他们再恨我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我没有想到的是,吃我这碗的人也跟我来这一手,落井下石。  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参与过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远睡不着觉。不杀我后患无穷。我死对他们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们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赔上。都说我是个恶魔,但我为人父,为人夫,还不至于对自己的家眷那么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去死。我会的,但有几句话在我走前要讲清楚。

      都说我贪污那么多的钱,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否认这些。我想说的是,这怪我也不怪我,当然我的责任更大。不管谁放在我那个位置上都会贪污那么多的钱,玩那么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学生我不去玩也是别人去玩。说我文强强奸,我那算强奸吗?  我有把人家奶头给咬掉吗?我有把人家扔到楼下去吗?我不过是按照游戏规则做了点圈内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谁不明白,如今一个干部要是不贪,不色,谁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干的再好也没有用。全国像我这样的干部不说有几百万至少也有几十万吧。单单把我一个文强搞臭、杀掉,又解决什么问题?

      我还要说的是,老子从巴县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不是靠贪污一路走过来的。老实说我文强比那些整天拿钱不做事的干警要强一万倍。我是工作在前,贪污在后。我文强充其量只是个公安局副局长,却能在重庆为所欲为,是谁给我为所欲为的权利呢?我的上级都干什么去了? 又是谁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却假装不知道?既然不让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说白了:我贪的远不止那些钱。其余的都到哪里去了?我是拿过人家的好处费。但我替那些人办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办的,有些还要托别人办。托别人办事情没有钱行吗?那些拿过我的钱的人和送过钱给我的人如今都在带领老百姓参观我贪污的那些证据。我不否认那些证据的真实性,但你们要是也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会觉得我那点儿赃款、字画拿到他们家里恐怕人家会嫌寒酸的。

      我文强也是读书识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头也有很多的民众拍手称快。可这拍手称快后还不是一切照旧?中国人几百年变了吗?我看什么也没变。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这能封住贪污腐败的源头吗?昨天重庆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当年我办了张君案后重庆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吗?我看三年后他们还要不要放鞭炮。到那个时候那些出卖过我的人恐怕会念叨我的好处了。到那个时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觉得还是我文强好一点。我当副局长的后期重庆的犯罪率是高了点。但比起别的大城市,重庆绝对是算好的。那xx省青田县鹤城镇,侨乡,老百姓都很有钱,算是中国国内第一富有的城镇了,可是那里的干部敢在公安局楼上用2000万现金作赌注,没人管。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重庆再黑暗,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的赌场上谁下多少注我都有数。我的地盘上死了多少人我起码是知道的,也知道是谁干的。  三亚那个地方就没有谁知道每天有多少人被害死。重庆和全国别的城市相比究竟黑不黑,中央对于这些情况是心里有数的。  杀了我文强也不会叫你王立军去当公安部长,更不会把你薄书记提到政治局常委去的。

     有些老百姓恨我没有替他们惩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许我走前该给他们道个歉。  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钱替他们摆平,那些人就要把钱送到我的上司那里,最后要把我摆平。  这都能怪我吗?  我跟那些百姓有什么仇?我会无缘无故地加害他们吗? 他们是受害者,难道我文强就不是受害者吗?  我文强30年前有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贿赂?  当年他们说我是英雄,我其实只是在卖力地工作而已,但他们叫我当英雄我就不能不当。现在他们又说我是罪犯,我敢不去当这个罪犯吗?  

      有个文件里说,中国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 倍;做我这一行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这个道理我们都明白。因为民众有政府监督着,公务员有司法人员监督着,那有谁来监督司法人员?政府人员要是收买了公安人员,民众要是收买了政府公务员,结果会是什么?谁去打开这个结子?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说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偷了一苗针,拿回家后那孩子的母亲不但不责备还说那孩子聪明。那孩子被他母亲宠坏了,惯坏了,长大后成了个罪犯。等到他犯案要被砍头那一天,他恳请他母亲最后喂他一次奶。结果他把他母亲的奶头给咬掉了,说他恨他母亲当年不管教他,导致他最后被砍头。现在我的头也快被砍了,我该去咬谁的奶头?此刻我不恨我母亲,因为她从来就不宠我惯我。小时候母亲跟我说过国民党的官员欺压百姓,逼良为娼的事情。现在的官员比国民党还坏,我不过是其中一员罢了。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这个社会,这个制度。  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别人。我还是负主要责任的。要是当年我不从巴县调出来,留在那里安心当一个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会是这样。贪图功名利禄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发表于 2010-4-1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幼稚了!

发表于 2010-4-19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强 只是一个社会的一些缩影,真正的“文强”也许多的是,楼主的一些话我能理解,从法学角度讲我苟同,但从良知上讲我认为高院做得对,所以我想楼主不要深层次去研究这个话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4-20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保护了大多数还在高位的。。。
黄海枫 发表于 2010-4-19 16:59



    这话在理!

发表于 2010-4-20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强该死。

发表于 2010-4-2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因背景不够硬

发表于 2010-4-21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罪与过是有时代限制的.武松打虎是英雄.现在打虎是罪犯.杀文强表明***不容许流氓掌权.体现了民意很不错.

发表于 2010-4-2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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