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平国土资告字〔2010〕6号 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附表:2010年平昌县国有土使用权拍卖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述地块中PC-2010B001、PC-2010B002、PC-2010B004号等3宗地按现状拍卖,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所有拆迁安置补偿;PC-2010B003 、PC-2010B005、PC-09B008号宗地实行净地出让(详见拍卖文件)。 竞买PC-2010B001宗地必须遵守下列条件:A竞得人必须将《平昌县老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老街片区改造的唯一法定依据,其规划内容作为该宗地块土地出让的附件,县人民政府拥有最终解释权;B、由竞得人按规划在该宗地内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和设施(含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仿古建筑商业步行街及至少2个专业市场),并由竞得人经营管理;C竞得人未按照政府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建设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得部分或全部向第三方转让;若竞得人违反约定擅自转让的,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竞买PC-2010B004号宗地必须遵守下列条件:A、该用地遵循(平昌县城老街改造协议书)有关内容,与老街改造互为开发条件;B、用地范围内所有用地实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严禁商住开发用地挤占绿化用地;C、本指标函中所出具的用地开发强度仅指商住开发用地部分;D、绿化用地部分作为绿化、休闲观光用途,由土地竞得者根据政府要求打造;E、因城市规划需要对用地范围作出调整时,土地竞得者服从规划调整之所需;F政策性保障住房面面积按开发住宅建筑总面积的士%配建(详见拍卖文件)。 PC-2010B001、PC-2010B002、PC-2010B003 、PC-2010B004、PC-2010B005号五宗土地整体捆绑拍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21日,到平昌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21日,到平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16时 (交纳保证金时需注明是XX宗地拍 卖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9月2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会定于2010年9月22日10时在平昌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本次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拍卖会5日前在《巴中日报》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57号 联系电话:0827-6221128、6227495 联 系 人:康小菊、冯莉莉 开户单位: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昌营业部 帐
号: 725201040004994 网
址:www.scpcgt.gov.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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