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文臣主公

吴大飞与东方房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1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还认为别人在表扬他一样
发表于 2010-8-11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只是这个政府太腐败了 原来的市委书记是那个哦,你们不晓得啊
天堂公园 发表于 2010-8-10 23: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朋友支持!原来的市委书记是:熊光林!!!!

发表于 2010-8-1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你是代表人民还是敌人?

[发帖际遇]: 御用文人在论坛积极组织老乡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2个.

发表于 2010-8-1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换句话说,你为了自己的欲望,不顾广大购房者的利益,致使我们购的B1号楼,昨年底才开始动工,足足被你拖了几年,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闹!
发表于 2010-8-1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你是代表人民还是敌人?
御用文人 发表于 2010-8-11 10:2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代表中华民族广大被霸占烧杀抢掠的劳苦大众!
发表于 2010-8-1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大飞,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换句话说,你为了自己的欲望,不顾广大购房者的利益,致使我们购的B1号楼,昨年底才开始动工,足足被你拖了几年,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闹!
ftang520 发表于 2010-8-11 10: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驴若真是购房户?是哪里来的野种?!毛爷爷给驴分的土地在哪里?!驴的房屋产权在哪里?!祖宗的房屋产权只有祖宗的后人才有权继承享受!驴有什么权利分享?!天下岂有强盗土匪霸占捣毁祖宗的房产建房供驴购买的道理?!祖宗没有资格在这里闹,驴有资格在这里闹吗?!
发表于 2010-8-1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污吏们未让老百姓知晓,就将老百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卖给了开发商,可土地使用权是经政府审批许可,而且老百姓给政府拿了钱有偿取得的,从1990年5月19日起使用期70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房屋所有权,是老百姓用一生甚至几代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换来的安身立命的栖身之所、最重要的财产权。
拆迁首先不关乎补偿,而关乎对私人产权的剥夺,通过强制褫夺了老百姓的土地使用权。
多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矛盾和纠纷,表面上看是一个城建纠纷问题,实际上它已牵涉到法律、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多方面的问题。
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卖方处分自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私人行为,或买方基于契约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两方面都和政府无关。强制力的在场,使一切商业性用地的缔约和谈判过程被扭曲,事实上侵犯和剥夺了老百姓的契约自由。无论各地政府对于补偿问题和估价问题进行怎样的立法,有的城市合理些,有的城市不尽合理,但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即老百姓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在推土机之下缔结的“城下之盟”。在许多地方拆迁房产的评估是由开发商委托的,甚至是由政府委托的。政府对价格的评估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和垄断色彩,更为根本的是,当拆迁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协议时,也是由政府部门裁决,这样政府不仅能“指导”交易价格,甚至能“依法”强制房产交易。谁赋予政府对房屋交易价格确定权?

发表于 2010-8-12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目前黑恶犯罪正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所谓向政治领域渗透,换一种通俗的说话就是戴上红帽子,寻找保护伞。

发表于 2010-8-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不少落网的“黑老大”,在落网之前头顶红帽子,光环耀眼,有些甚至还当上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头顶这些光环,黑老大之“黑”被隐蔽了,表面上看俨然红人一个!

发表于 2010-8-1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势力千方百计谋求社会地位,采取各种手段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格,为自己戴上政治光环。

发表于 2010-8-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势力为何能够头顶政治光环?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他们自身很有这个需求,头顶的光环,可以掩盖自己的污点和罪恶,又可以炫闪于人,让人不敢得罪,不敢怀疑他,还可以向政治领域渗透,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二是,一些地方腐败官员和黑恶势力“臭味相投”,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这些官员为了自己自身利益需要,也可能为黑恶势力渗透政治领域提供便利。

发表于 2010-8-1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黑恶势力深深知道头戴光环的妙处。比如,去年涉黑分子黎强在重庆受审时,针对检方指控,黎强一再强调“我是人大代表,不可能采取暴力等非法手段……”显然,黎强在庭上亮身份,有一种特殊意味,他可能把人大代表当成一种特权符号,念念不忘这个“护身符”,时时想起这个“红帽子”。由此看来,一些黑老大热衷于漂白自己,努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千方百计地争戴红帽子,是有目的的,有此光环在身,可能就有“实惠”可享,一方面以红护黑、以权壮胆,另一方面则可以不断加重自身砝码。

发表于 2010-8-12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说过: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打黑除恶的关键,“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拔掉”了靠山,再痛打落水狗,相信那些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也猖獗不了多久。

发表于 2010-8-12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公司一直以来响应国家的政策,以人为本,为巴中的城市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政府公益事业的建设垫资上亿元。就拿近的来说,2010年7月24日通江县陈河乡发生特大洪灾,东方公司第一时间捐款捐物十万元左右送到通江,这些是一般的企业能够做到的吗?”

精神可佳!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勇献爱心。请问:5.12地震你们捐款捐物多少?你们捐的款物来于何处?你们捐款捐物真心出自什么目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天下无人不知。

发表于 2010-8-1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你说吴大飞是违法建设,为什么别人修的时候相关部门不制止,非要等到要拆别人房子了才说是违法建设。狗日的开发商我对你们太了解了,你们想拆别人的房子什么什么整人的方法都想得出来。我这里就有个人房子被强拆了还被关了几年

发表于 2010-8-1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

发表于 2010-8-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烈火中永生


    你以为你很有文化水平吗?还用火星文,确实智商有问题!!:lol

发表于 2010-8-1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不好惹的...

发表于 2010-8-1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调查

发表于 2010-8-1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你说吴大飞是违法建设,为什么别人修的时候相关部门不制止,非要等到要拆别人房子了才说是违法建设。狗日的开发商我对你们太了解了,你们想拆别人的房子什么什么整人的方法都想得出来。我这里就有个人房子被强拆了还被关了几年
绿色金刚 发表于 2010-8-12 21:3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可敬的朋友讲得非常真切太好太对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