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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吃白干饭,百姓为他买单(有证据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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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5:55 | |阅读模式
法官怎么了,吃白干饭玩儿戏?一件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即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
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这么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几级法院来回判了14次都判不清,还自相矛盾。
法官吃了干饭没有事做?法官没有业务素质,不买【劳动法】的帐?权大于法?
  高等学府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耍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劳动者告上法庭,这么简单的
劳动争议案件,几级法院来回审理14次,都审理不清,还自相矛盾,法官是吃白干饭的,白吃纳税
人的钱。老百姓是纳税人,为玩儿戏吃皇粮吃白干饭的法官买单。
下面是证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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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5:33 |

法官玩儿戏,有损司法形象

成都中医药大学耍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劳动者告上法庭。这么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几级法院来回审理14次都审理不清,判决还自相矛盾,不知那些大案要案该审理多少次?权大于法,法官玩儿戏,有损司法形象。
下面是成都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k3MTAwNnw2ZjQyMjZiODk3YjI1Y2ViZmUwYjA4ZmVhZjdhMjM0OXwxNzU1OTMxOTIw&request=yes&_f=.jpg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5:39 |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5:41 |
上面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

 楼主| 发表于 2010-9-9 15:43 |
上面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的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

 楼主| 发表于 2010-9-14 16:06 |
下面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的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

5.JPG

发表于 2010-9-14 18:22 |
怪哟,乱哟

发表于 2010-9-14 22:05 |
:@:@:@:@
发表于 2010-9-15 10:01 |
:@:Q:D

发表于 2010-9-15 10:05 |
:L乱套了

发表于 2010-9-15 14:13 |
应该有问题。
发表于 2010-9-15 14:44 |
没得判决书正文喃

发表于 2010-9-15 16:02 |
法律这个东西,写的是一回事,执行的时候又是一回事

发表于 2010-9-16 22:55 |
没有判决书,无真相。

发表于 2010-9-16 22:55 |
没有判决书,无真相。

发表于 2010-9-17 09:54 |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15:18 |

法官玩儿戏,判它14次(有证据有真相)

法官玩儿戏,判它14次(有证据有真相)

用人单位耍赖,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一件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几级法院10年判了十四次都判不清,还自相矛盾,法官把法律当儿戏,天下公理何在?冤呀!冤!

我与成都中医药大学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到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下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刊授学院工作了十几年。因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第一次只告了下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刊授学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与下属单位无关。第二次将上、下属两个同时告上,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与上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无关。同一案件,两次终审,自相矛盾,结果与上、下属单位都无关。


后来经过多次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清,因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下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刊授学院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应由上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承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裁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又把案件推到基层法院金牛区人民法院去,该基层法院第三次审理此案件,总该审清了,结果还是审不清。认定劳动者与上属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又以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下属单位来判,结果上、下属单位又都逃脱责任。


悲哀,第三次再上诉.唉!难道该去告无关的第三人?

一件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几年,因用人单位耍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从劳动仲裁、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到高级法院来回审理折腾14次(劳动仲裁2次、一审法院判决3次、二审法院判决3次裁定4次、高级法院裁定2次)。这么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审理14次,不知那些大案要案该审多少次?这是法治国家的悲哀呀!

一个无助的劳动者,请求好心人的帮助,请求媒体关注,请求网友关注,希望还法律尊严。万分感谢!

[url=mailto:邮箱jndd456@tiany.cn]邮箱jndd456@tiany.cn[/url]
QQ1093066332     下面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裁定书(开头部分和结尾部分)

懂事裁定书.jpg
懂事裁定书.jpg
发表于 2010-9-19 16:01 |


      我是法盲。

      我的理解是:高院裁定是正确的,中院该再审改判。但一改判金牛区承办人员要被追责,于是推给区法重审改判,可兔去追责。谁知区法院要面子,死不纠正!

      事已至此,无路可走,持判决书到区纪委控告承办法官枉法判决!因为中纪委今年起要求各级纪委加强对法院的监督!

发表于 2010-9-19 16:06 |
{:3_41:}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9-19 16:45 |
判决书内容没看到呢
只有封面?
楼主请不要重复发帖,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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