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对薄公堂,所有的单位都反感属下员工跟自已叫板,维权的路相当漫长,一个普通家庭折腾起来会很痛苦。
尽管新的劳动法已颁布有好几年,但真正实施起来却不能一步到位,这也并非个别现象。
根据伤残补助的有关规定,单位在这方面还是占据了自已的道理,即使你打官司,最好的结果就是一次性解决几万块钱,但双方就此决裂。
建议跟单位尽量协商此事,或者求助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调解,让单位考虑受伤者家庭的实际情况,激发单位扶伤救伤的社会责任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再加上十八年的工作年限,争取到长期的工作岗位是有把握的。七级伤残,应该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不失业可比打官司强得多。
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单位也一样,但既然发生了,还是坦然面对为上,以平和的心态,争取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
余言微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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