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年末:翻读旧闻,反思法治】
呼唤低成本法治
农民的境遇,其实只是整个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一个缩影···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天—21天折合务工损失550元—1050元。
司法作为社会公正最后底线的功能也失去效用,这对法律权威的损害和对社会稳定的威胁是
不言而喻的。
官员不守法,已成为这些年“民告官”案件不断攀升、农民“打官司难”的一个深层原因。
让司法过程处于公众监督之下,提高透明度,加强监督,也有利于减少农民的综合诉讼成本,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司法腐败是造成农民打官司难的重要原因。一些司法腐败案件揭示,某些法官之所以敢于“吃了原告吃被告”,吃了审判吃执行,正是利用了司法制度的某些漏洞。有识之士指出,在当前我国法官素质还有待提高、司法腐败仍然存在的情况下,更应强调监督和透明。
——半月谈 2005年第17期 “半月评论”(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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