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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听巴山夜雨

[原创]1370亿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与成都质监金堂分局的假打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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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当记者问到协会法人是谁时,张局长推诿称:‘好像是县上一位领导’”。

“好像是县上一位领导”。张局长是在“拉大旗作虎皮”,是在演绎“狐假虎威”的21世纪新版本!!!

看得出,张局长的内心还是极度恐慌的哟!!!!

还是怪可怜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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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协会管理混乱不堪
  当央视记者问“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有没有权力收取诸如咨询费、公告费、仲裁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有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准手续”时,张局长未置可否,只是声称“应该是有相关手续的,但手续不在我这里。”央视记者遂要求出示相关手续,“相关人员不在。”张局长回答道,并反复强调协会只是代收费用,但到底为谁代收,谁允许代收都不能给予一个明确的答案。张局长一再声称“协会所有收入都上交到财政去了。”

“张局长未置可否”,他是哑巴吃汤儿,心中有数。如果他是一个傻瓜,他才会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张局长聪明!!,不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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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1999年2季度,该分局对全县的农药销售商店进行检查。这本是一件维护农民利益值得称道的合法行政行为,但是,最终还是以令人费解地收取仲裁费了事。”
  

又是仲裁费,收黑钱的嘴脸再次赤裸裸地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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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该个体户称,当他夫妻二人1998年12月下旬向该局的办案人员程跃彬交了现金5000元后,被封存的产品就退还给他,该局再也没有到他的厂里去进行所谓的监督整改了,产品也就可以销售了。这笔钱是罚款还是其它什么费用,据该个体户不清楚,因为程跃彬收到钱后,

票据被当场销毁。”
  
  手段拙劣,果然是收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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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家企业,一只手授奖牌收钱,另一只手假借执法为名再次收钱。同一张嘴,授奖牌时说你质量信得过,执法时又说你质量不合格。企业无所适从。”

批得精辟!

有这样的单位,老百姓真是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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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情况说明,金堂质监分局开展的上述工作,都是围绕以‘收钱’为中心,并非是为了净化市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与党中央、国务院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的确是 以‘收钱’为中心,并且是以收”黑钱“为中心!


  “以上情况说明,金堂质监分局开展的上述工作,都是围绕以‘收钱’为中心,并非是为了净化市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与党中央、国务院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的确是 以‘收钱’为中心,并且是以收”黑钱“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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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 人大代表仗义执言直言
  面对着金堂质监严重的执法违法、打假护假,更多的金堂县个体工商户是敢怒而不敢言。如此的执法机构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操作甚至暗箱操作,终于使得一名成都市人大代表张登蓉拍案而起。1999年12月25日,她代表金堂部分个体工商户,对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一贯要求的依法行政的违法行为作了反映,请予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在此记者摘录了张代表反映的部分内容:“1998年12月,该分局对赵镇一同样挂有该局授予的‘产品质量信得过单位’奖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认为其产品不合格,对价值数万元的产品进行封存,并处以罚款4万多元。据该个体户称,当他夫妻二人1998年12月下旬向该局的办案人员程跃彬交了现金5000元后,被封存的产品就退还给他,该局再也没有到他的厂里去进行所谓的监督整改了,产品也就可以销售了。这笔钱是罚款还是其它什么费用,据该个体户不清楚,因为程跃彬收到钱后,票据被当场销毁。1999年2季度,该分局对全县的农药销售商店进行检查。这本是一件维护农民利益值得称道的合法行政行为,但是,最终还是以令人费解地收取仲裁费了事。”
  作为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家企业,一只手授奖牌收钱,另一只手假借执法为名再次收钱。同一张嘴,授奖牌时说你质量信得过,执法时又说你质量不合格。企业无所适从。”“以上情况说明,金堂质监分局开展的上述工作,都是围绕以‘收钱’为中心,并非是为了净化市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与党中央、国务院设立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面对着金堂质监严重的执法违法、打假护假,更多的金堂县个体工商户是敢怒而不敢言。如此的执法机构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操作甚至暗箱操作,终于使得一名成都市人大代表张登蓉拍案而起。”

好,为人大代表的拍案而起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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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地下黑窝点生产的假冒伪劣酒打黑保护伞的报道(三)
成都电视台CDTV—3,2000年10月下旬报道:
《工商端掉“歪”名酒窝点追踪:假酒竟成质量跟踪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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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毕竟是要通过买卖,才能最终变成金钱。只要有人识破不就什么都露馅了吗?这绝对是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看来,都是踏破理智底线而又最为愚蠢的事情。可以给他们颁发同样是金光灿灿的“保护制假售假最高荣誉奖”的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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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地下黑窝点生产的假冒伪劣酒打黑保护伞的报道(三)
成都电视台CDTV—3,2000年10月下旬报道:
《工商端掉“歪”名酒窝点追踪:假酒竟成质量跟踪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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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的政府官员为了金钱,才去为地下黑窝点的假冒伪劣产品打保护伞。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四个字:“利令智昏”,被金钱的诱惑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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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地下黑窝点生产的假冒伪劣酒打黑保护伞的报道(三)
成都电视台CDTV—3,2000年10月下旬报道:
《工商端掉“歪”名酒窝点追踪:假酒竟成质量跟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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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牟利这种事情,绝不是愚蠢至极的事情。但一般人都认为只是那些没有文化而又利欲熏心的市井小人才会去做。但是没有想到,专门负责打假的技术监督局会为了牟利去公开打保护伞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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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县物价局:未办许可证,收费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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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没有收费许可证而去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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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民政局:协会注了册,财务章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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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技监分局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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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民政局:协会注了册,财务章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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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协会财务章交给民政局后,怎么再去收“黑钱”呢?

金堂技监分局拒不交出协会的财务章。

看来,金堂技监分局还是再抗拒金堂县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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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民政局:协会注了册,财务章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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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了,协会的财务章没有备案,收费也没有入协会帐,是入了“黑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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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县物价局:未办许可证,收费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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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费许可证去乱收费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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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一)
  
  2000年12月5日 《天府早报》文章:
  
   本报与央视联手调查金堂质监的“收费黑洞”
   该县质监分局竟长期使用非经营性票据收费罚款(下)”中

关于 “县物价局:未办许可证,收费违法”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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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费许可证去乱收费入黑洞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是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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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新闻单位对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
假借执法为名,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入黑洞的报道 (二)

2、2000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的曝光节目—文字内容:

《如此监督》

电视台播音员:“打假者造假,执法人违法,四川省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收费有黑洞。”
电视台播音员:“一些部门手中的执法利剑,令那些违法经营者闻风丧胆。然而最近我们却接到这样一个举报,说四川成都市技术质量监督局金堂分局擅自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用非法手续对个体企业乱收费,在当地影响恶劣。”
电视台播音员:“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的记者在四川金堂进行了调查。”
电视台播音员:“肖义金是四川金堂县华佳灯具店的店主。这个小店他开了两年,同时他也被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罚了两次。”
电视台播音员:“但是令他纳闷儿的是:今年10月19号开出的罚款单,却与去年的完全不同。”
肖义金:“是技术咨询费,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咨询过。除了每年检查之外,他很少来啥子咨询,也没有来啥子咨询。”
央视记者:“他什么理由要收你这个钱?”
肖义金:“他没有理由,他的意思是,他将商品登记之后,就说不合格。”
央视记者:“可以说,对肖义金的这一罚款和数目,都与上次完全一样。但是名义却由标志不全变成了技术咨询费,并且单据也不再是标准的处罚罚没收据,变成了一张非经营性统一收据。”
肖义金:“一个多月的时间白干了。像今天这个生意,就没有啥生意。一个多月白干了,帮他们打工。”
央视记者:“2000年10月20号,也就是肖义金被罚款900元之后的第二天,与他同在一条街上开灯具店的孙建明,也同样被以罚款的名义收取了300元的技术咨询费。”
央视记者:“实际上这个钱是一个罚款的性质?”
孙建明:“嗯。是一个罚款。”
央视记者:“当时是以什么理由来收你这个钱?”
孙建明:“就说你这个产品不合格,不能销售。就是这个理由。”
孙建明:“当你把这个钱交了,你这个摊子,就可以随便。”
央视记者:“就可以卖了?”
孙建明:“就可以随便卖了。”
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孙建明拿出的单据和肖义金的完全相同,都是四川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经营性统一收据,并非罚款专用单。”
央视记者:“另外让人奇怪的是,单据上的印章,居然是一个协会的印章。”
孙建明:“财务专用章是‘金堂县质量标准计量协会财务专用章。’”
央视记者::“当时收你们钱的人是这个技术监督局的人吗?”
肖义金:“是技术监督局的。技术监督局的人还是出示证件来的。出示证件时他们带队的是一个姓唐的。”
央视记者:“据了解,在这条玉龙商业街上,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店铺,被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用盖着标准协会印章的收据收取过罚金。在全县来说,情况同样如此。最多的人,曾连续5年被同样的理由罚款。”
央视记者:“在这家玉器店里,我们也同样看到了两种收据。”
央视记者:“店主吴德蓉就先后被技术监督局用这些名义收过3次钱。”
吴德蓉:“他们就成了收费局。我认为他们是敲诈局,我认为。我认为他们是敲诈钱财的局,我认为。”
央视记者:“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真的是在用协会的印章来收取各种费用吗? ”
央视记者:“恰好在采访期间,金堂县技术监督局正在收取企业代码费用。于是,我们跟着一名消费者进行了一次暗访。在交费之后,消费者得到了两张单据。”
消费者:“金堂县质量标准计量财务专用章”。
消费者:“你这个报得了帐没有?”
技监局工作人员:“咋个报不到帐呢?肯定报得了帐的!”
消费者:“这个手续要清楚嘛。”
技监局工作人员:“我又没有拿收据给你开。这里这么多,你看嘛!全部都开这个票,都是单位报帐的,你想嘛?还没有哪个问我们报得了帐没有?”
央视记者:“都是单位报帐的吗?”
技监局工作人员:“都是单位报帐的。”
消费者:“我是问一下。”
技监局工作人员:“我们这个是非经营性统一收据,你在那里报帐嘛?”
消费者:“我要给老板娘报帐。”
技监局工作人员:“咋个报不到帐呢!”
央视记者:“在这个门牌为标准计量科和代码办公室的屋里,交一笔费用果然产生了两张收据。看来,金堂县技术监督分局的确是在同时使用两个印章收费。而对于标准计量协会的印章,普通经营业主显然很难判断出用它收费是否合理。”
央视记者:“那么,这个金堂县质量标准计量有没有收费的权力呢?”
金堂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刻这个印章呢,原来公安部有文件规定:你社团刻章必须到我们这里来开介绍信,公安局批准才能刻。他们呢,也没有要我们开介绍信,他们就刻了一个。刻了一个呢,是其他同志到我们这里来反映,我们才晓得。”
央视记者:“到处收费的协会印章,竟然是黑户!在质量标准计量协会备案栏里,我们果然没有看到方形印章。”
央视记者:“那么,这个质量标准计量协会有没有收费许可证呢?”
金堂县物价局长:“就是那个协会嘛?哪个协会肯定没有办,这个可以肯定。技监局是应该有收费许可证的。但是,他协会的印章,”
央视记者:“他能不能拿那个协会的那个章子和收费单据来代替行政事业章和正规收据来收费的问题?”
金堂县物价局长:“这个是不行的。目前来看,我们从这几张票据来看,这个收费是属于违法行为!”
央视记者:“此外,我们还了解到:金堂技术监督局大量使用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统一收据,是完全不能对外收费的内部单据。”
央视记者:“可以说,金堂技术监督局,从收据到印章,甚至收费项目上,都存在违法行为。而且牵涉的资金数目不在少数。”
央视记者“我们经过努力,采访到一位金堂县质量标准协会的工作人员。”
央视记者:“那么像这个协会一共有多少人?多少工作人员?”
质量标准协会工作人员:“协会在99年,只有我一个人是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2000年安排了4个人。有3个是临近退休的,加上我4个人。”
央视记者:“但是,这个就是说,你们是专职工作的,但是,这个章不是归你们管?发票不归你们管?”
质量标准协会的工作人员:“专职只是一个名义,什么事都不归我们管。”
央视记者:“记者赶到金堂县技术监督分局采访时,首先发现,标准协会办公室落满了灰尘和一副停用的样子。而局长张茂泉恰好在办公室。”
央视记者:“现在,允许像咱技术监督局用一个章收上交的钱,用一个章收取其他的钱,是允许的吗?”
张茂泉局长:“是允许的。”
央视记者:“谁来允许的?”
张茂泉局长:“一直就是这样整的。”
央视记者:“一直就是这么收的?那么这个章用了多长时间了?”
金堂技监局工作人员:“协会好多年以前,我们张局长还没有来就有这个协会了。呵呵,原先就有,很多年了。”
央视记者:“一直就这么收?”
张茂泉;“嗯,嗯。”
央视记者:“第一次采访,我们就没有看到协会的收费许可证和协会财务帐,第二天采访,也只得到有关人员不在的答复。”
央视记者:“在这份11月20号发出的文件上,我们看到民政局已经明确要求金堂县标准计量协会在一周内交出私刻的公章,停止不合理收费。”
央视记者:“但是,截止到12月初记者采访结束,金堂县技术监督分局仍在使用内部收据和私刻的协会印章对外收费。”
电视台播音员:“内部收据代替了罚款单,私刻的印章在执法部门里公开用来收费。经过这样的部门监督出来的产品,可信度又有多大呢?而这样的监督部门又如何能够保证他会秉公执法呢?”
电视台播音员:“据了解,现在至少已经有两家企业将金堂技术监督局告上了法庭,并且先后胜诉。”
电视台播音员:“而那些用协会的印章收来的钱,究竟去了哪里?老百姓被多收和乱收的钱该怎么办?我们将继续为您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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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成都市技术监督局金堂分局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导致车毁人亡的劣质轮毂案件中,出尔反尔,公开出具自相矛盾的伪证,包庇劣质轮毂的制售者。

1、2003年1月11日晚上8:00,成都电视台15频道《新闻背景》播出的节目:

《 一 起 车 祸 发 生 之 后 》

(注:节目中主要人物简介:

主持人──成都电视台《新闻背景》栏目主持人。

记 者──成都电视台《新闻背景》栏目记者。

黄祖华──本案原告。

王道美──本案原告黄祖华之妻。

蒋玉芝──本案被告。

万盛刚──本案被告蒋玉芝之夫。

陈静萍──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长,负责本案所涉汽车轮毂的调查,并负责主持对该轮毂进行送检,在收到送检的鉴定报告后,主动帮助卖方亲笔书写《调解申请》,并主持买卖双方的质量调解工作。

卿 凯──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参与本案汽车轮毂的调查工作。

张小琴──金堂县技术监督局原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参与本案汽车轮毂的调查工作。

唐 军──金堂县技术监督局原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参与本案汽车轮毂的调查工作,

蒋 燕──金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官,参与处理本案轮毂导致的车祸事故。

何忠志──金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官,参与处理本案轮毂导致的车祸事故。

夏位才──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本案一审时的的审判长。

周志光──四川省机械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负责本案中金堂县技术监督局主持送检轮毂的鉴定工作。 )

( 以下文字内容是根据播放时声音整理而成:)

电视台主持人:观众朋友们,你好,欢迎收看新闻背景节目。人们常说,车祸猛于虎,因为一起车祸,它会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很多家庭的命运。那我们今天讲的是一起发生在9年前的交通事故。这起事故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1人,其后果是非常惨重的。至今,造成这起事故的真正原因还在不断的争议当中。

(图1 发生车祸的中巴车)

(图2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承办该案的负责人)

(图3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承办该案的工作人员)

(图4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陈静萍和买卖双方签字押手印的送检轮毂的凭证原件)

(图5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陈静萍和买卖双方签字押手印后送检轮毂的检测报告原件)

(图6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陈静萍亲笔帮卖方书写的《调解申请》原件)

(图7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授予蒋玉芝的信得过奖牌)

(图8 金堂县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唐军,陈述送检轮毂是从金堂县交警队提取的)

记者:1994年7月17日下午4点10分,成都市金堂县的个体司机黄祖华驾驶着一辆满载客员的中巴车,从淮口向赵镇方向行驶,在距赵镇还有10多公里的一个拐弯处,中巴车突然失去了方向向路边驶去。

黄祖华:当时车一响过后,方向盘就‘呼呼’地向左边跑了。这时我就使劲抓方向,脚踩着刹车不敢松。

记者:“司机的刹车,并没有让车辆停止,中巴车以缓慢的速度向路边滑去。

黄祖华:我就只好眯上眼睛,把方向盘端着。那个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做了。

乘客陈国元:反正晓得车子抛锚了,一直车上都在吼。

乘客女:晓都不晓得咋的一栽就下去了,当时在车子上不晓得

记者:载有近20名乘客的中巴车,栽进了路边一条深13米的干河沟。几分钟之后,被撞昏的司机黄祖华醒了过来。幸运的是,他没有受伤。

黄祖华:当时的状况是,乘客整个一车人,全部满到处爬。

乘客陈:醒过来我就睡在石头上,动就恼火得很。当时我就想,糟了。脚杆就断了。

记者:很快,金堂县交警队当时的指导员何忠志第一个赶到事发地。

何忠志:车是六轮朝天,全部扣在里面。是11个轻伤,4个重伤,2个死亡。

记者:由于伤亡人数较多,救护人员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之下,分期分批将死伤者送离现场。

记者:交警部门开始勘察事故现场,交警在现场发现,中巴车整车栽进干河沟里,但是,其左前轮却遗留在路面上。

记者:经过初步观察,交警确认,车辆拐弯的时候,车辆左前轮轮毂突然发生断裂,左轮飞到路边,其它车轮还在继续旋转,车辆失去了控制,致使事故发生。

记者:也就是说,左车轮轮毂的突然断裂,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何忠志:它这个在转弯的时候,轮毂突然断裂,是我们金堂交警建队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这是金堂建队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这种状况,我们感觉也很奇怪。像这种断裂一般是不会发生,除非是质量的问题。

记者:交警的判断,与车主黄祖华的判断不谋而合。

黄祖华:因为买来才一年多时间的车子。那个轮毂也只换了那么一个。当时我估计就是换的轮毂出了事情。

记者:据黄祖华说,在事故发生前两个月,中巴车进行年审保养的时候,修理工发现左前轮轮毂有些问题,黄祖华在当地一家汽配商店买了一个新的轮毂换上,出事的就是这个才换的轮毂。

记者:虽然断定这是一起机械事故,但是交警部门并没有按照机械事故进行处理。

何忠志:直接定为机械事故,那就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那么要定为机械事故,就必须经过有权的技术监督部门经过对材质的化验、检验,鉴定以后,才能作出是机械事故的结论。可能要拖很长时间,那么发生这起事故,是死2个,重伤4个,轻伤11个,当时就没有办法进行处理。

记者:同时,交警部门考虑。如果此事故定为机械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付。

记者:最终,交警部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事故进行了处理。

记者:道条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记者:据此,交警部门认定,黄祖华驾驶的中巴车车轮毂的断裂,违反了以上规定,车主黄祖华在本起事故中负完全责任。

记者: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理,黄祖华没有异议,此时,他和妻子一直忙于应付死伤者家属的追款。

王道美:当时,娃娃都在人家家里,因为不敢在家里。经常有人来要钱。娃娃一直在人家家里,我们两个都躲着的。

记者:此后的一段时间,黄祖华陆陆续续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9万多元人民币。但是,近20位死伤者需要赔付,这笔钱根本不够。

记者:在交警部门的提醒之下,黄祖华夫妇决定找技术监督局,对出事的车轮毂进行鉴定,他们认为,是车轮毂的质量不合格,导致了车祸发生,车祸的后果,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而应该由卖出车轮毂的商店来承担。

记者:一起重大车祸导致两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专家鉴定,结果是车轮毂的质量问题引起车祸。围绕送检车轮毂究竟是不是车祸车轮毂?买卖双方及技监、交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请继续收看新闻背景《一起车祸发生之后》。

记者:黄祖华、王道美夫妇居住的金堂县三溪乡,是四川省著名的脐橙之乡,夫妻俩从90年代初开始做生意,家境算得上是乡里最好的,1993年,夫妻俩用完自己的全部积蓄,加上部分银行贷款,花了8万多元,买了辆华西牌中巴车,跑淮口到金堂的客运,跑了1年多,就在银行贷款刚刚还清的时候,那场车祸发生了。虽然身为司机的黄祖华在车祸中没有受伤,但是,近20名死伤者都等着他的赔付,东挪西筹近4个月之后,黄祖华认为,自己实在无力承受。

记者:1995年元月,黄祖华找到金堂县技术监督局,要求他们对车轮毂的质量进行鉴定,金堂县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队长陈静萍是黄祖华车祸案的主要负责人。

陈静萍:95年年初的时候,就来找我们谈,谈这个事情,当然我们还是很重视,当时接手,他就把这个情况讲了,我们还是本着比较理解,比较同情车主这个情况。我们马上派我们的执法人员,去了解这个情况,

记者:接到投诉后不久,陈静萍通知车主,带上车轮毂,与他们一起到卖轮毂的商店,让卖方辨认。

记者:这里就是黄祖华买轮毂的地方,金堂县淮口万源汽配商店。

记者:1994年,淮口地区只有这一家汽配店。店主是夫妻俩。女的叫蒋玉芝,男的叫万盛刚。

记者:虽然在卖轮毂给黄祖华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当着技监人员的面,卖方并没有否认出车祸的车轮毂是他们卖出的

记者:1995年3月,由3方代表人签名的送检报告及车轮毂送到成都。

记者:很快,检测结果出来了:该轮毂铸造缺陷严重,加之球墨类型不合格,导致服役期间缺陷扩大,最后导致早期失效翻车事故。

记者:黄祖华夫妇认为,凭着这份证明轮毂有质量问题的报告单,自己会很快得到赔偿。

记者;但是,在技监局陈静萍组织下,买卖双方进行了3次调解,都因卖方不同意调解数额而没有结果。

记者:1995年4月28号,金堂县技术监督局中止对此案的调查。

记者:在这种情况之下,95年5月,黄祖华夫妇将卖家蒋玉芝起诉至金堂县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人民币28万余元。

王道美:因为那么多的人追债,如果不打这个官司,我们永远一辈子都还不清这个帐。就望着这个官司,想到要是赢了,那么我们这辈子帐也没有了。欠人家的都可以付清。

记者:1995年年底,黄祖华诉蒋玉芝案,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此时,送检轮毂有质量问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送检轮毂的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这起车祸的后果又该由谁来负责,成为了此案的核心问题。

记者:对于这个核心问题,庭审中双方争议有两个焦点:

第一:原告黄祖华出事的车轮毂是否是在万源汽配店所买?

记者:法庭上,卖方蒋玉芝推翻原来的说法,否认自己卖过,但是因为有技术监督部门送检材料上卖方的签字,法院对被告在法庭上的说法没有采信。因此,蒋玉芝应该对这起车祸负责。

记者:但是在庭审中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作为证人角色出现的金堂县技术监督局在庭上提出,送检结果是质量有问题的那只车轮毂,在送检前,是在车主黄祖华一个朋友的家中提取的,也就是说,不能确定送检的车轮毂,就是车祸轮毂,更不能证明,送检轮毂,就是万源汽配店卖给黄祖华的那只。因此,送检轮结果在本案中,不应该有法律效力。

记者:对此说法,黄祖华进行了反驳,他指出,送检轮毂是送检前自己与技监局及卖方一起在金堂县交警队提取的,交警队保存车祸轮毂并交给技监局带到成都进行检验,送检结果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卖方蒋玉芝应该对车祸负责。此问题成为庭审中第二大焦点。

记者:就在双方不断争议的时候,交警队何忠志警官被传到庭作证,何警官证实:技监局是在交警队提取的轮毂,但是,技监局仍然对此进行否认,

记者:法庭经过进一步调查,采信了原告黄祖华及交警队的说法。

记者:1996年2月,金堂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蒋玉芝赔偿原告黄祖华总计27万5千多元。

记者:一起重大车祸导致两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专家鉴定,结果是车轮毂的质量问题引起车祸。围绕送检车轮毂究竟是不是车祸车轮毂?买卖双方及技监、交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请您继续收看新闻背景《一起车祸发生之后》。

记者:金堂县法院的判决,无疑使黄祖华夫妇轻松了很多,但是很快,这种轻松被打破了。

记者:1996年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被告蒋玉芝上诉之后,重新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与一审时完全相反:驳回原告黄祖华的上诉请求,所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王道美:没有想到这个官司会这么一下翻转来。没有想到他全部给我们判输。

记者:冷静下来之后,王道美发现,市中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他们采信了金堂县技术监督局证言,即送检车轮毂是在车主朋友家提取。如此,中院认为,出事轮毂与送检轮毂可能不是同一只,送检结果没有法律效力。

记者:“对于这个判决,黄祖华夫妇不服,他们向中院提起上诉。但是,上诉被驳回。”

记者:此时,黄祖华夫妇生活已经陷入了困境,因为车祸的死伤者太多。除了保险公司的赔付, 他们先后已经赔了10多万元。为了打官司,他们又花了近万元,这些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二审的败诉,让原来对他们打官司的亲戚朋友死了心,不再借钱给他们。家里唯一的财产,那辆已经修复的中巴车,也被朋友当走了。

1996年至1998年,王道美一直不断地到处上诉,但是,均没有任何结果。”

记者:“1998年下半年,经过一位律师的指点,王道美将交警部门在事故现场拍摄的车轮毂照片及上一次送检的轮毂残块再次送往四川省机械研究院,要求专家将这两样进行对比。”

记者:“按照王道美的想法,只要作出车祸现场照片上的轮毂与送检轮毂是同一个,就能够改变市中院的判决。”

播音员:“为车轮毂作鉴定的,仍然是上次的鉴定人省机械工程协会的高级工程师周志光。”

记者:“半个月之后,鉴定有了结果。车祸现场照片上轮毂与送检轮毂是同一个。”

记者:“1999年4月,带着这个新的证据,黄祖华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记者:“1999年4月17号,黄祖华接到了市中院的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其主要理由是:金堂县交警队在将车轮毂交给车主及技监局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

记者:对于这种说法,黄祖华表示不能信服。

记者:一起重大车祸导致两人死亡,4人重伤,11人轻伤。专家鉴定,结果是车轮毂的质量问题引起车祸。围绕送检车轮毂究竟是不是车祸车轮毂?买卖双方及技监、交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请您继续收看新闻背景《一起车祸发生之后》。

记者:“如今,距黄祖华发生车祸已经近9个年头,黄祖华一家人的生活因为这起车祸发生了重大变故。

记者:“这起9年前发生的车祸案件在今天看来,仍有一个很大的疑点。”

记者:“1995年送检的那只车轮毂,究竟是从哪里取到的,虽然这只是一个细节问题,但是,有关与此的两种说法,直接影响到两次判决的结果。”

记者:对此,当事人的妻子王道美是这样是这样描述的。”

王道美:“95年元月18号(注:应为12号),有金堂县技术监督局陈静萍,张小琴,卿凯,唐军他们四个,和我一起在交警队来拿的轮毂。”

蒋燕:“哦,就在这个车库拿出来的。”

蒋燕:“哎,就在这个车库取的轮毂。”

何忠志:“就是他们带着来提,也有一个车主,有一个部门一个女的,就是陈静萍他们一起。那次我是在楼上,我在三楼上。我办公室门口,我看到他们拿走过后。由蒋燕开门,由蒋燕从这个门拿出来的。”

记者:“按照交警部门及车主的说法,当时金堂县技术监督局有四人前来交警队提取轮毂,四人包括陈静萍、卿凯,唐军,张小琴。”

记者:“在技监局,记者首先找到当事人之一的卿凯。”

记者:“有个细节我们想了解一下,当时中院判决的依据就是我们技术监督局这边,说没有到交警队亲自去跟车主一起拿那个轮胎(毂),作为证据那个轮胎(毂)?”

卿凯:“对的,好象是这样的。”

记者:“但是车主又说是拿过,这个细节上……。”

卿凯:“因为太久了,只有打电话,等我们那陈队长。因为她当时”

陈静萍:“证明交警队从车祸现场带回的轮毂,已由金堂县技术监督局从交警队车库……提取的,简直是乱说!”

陈静萍:“交警队车库在哪个地方我都不晓得,到现在我都不晓得!”

陈静萍:“最真实的问题是 你那个轮毂没有在交警队提,而是在他淮口一个朋友那儿。”

记者:“在他淮口家里面啊?”

陈静萍:“淮口一个朋友家里面,他那个铺子里面,我印象太深了,当时我们去了3个人去拿。”

记者:“同时,陈静萍提出:如果真是自己去交警队取的轮毂,应该与交警部门有交接手续。”

陈静萍:“我们都是,你看我们办任何一个案子,只要涉及到取样,要进行鉴定或者检验,都有个抽样单。”

蒋燕:“因为交通事故,按我们的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作为证据的东西,我们认为该保留的,或者车子这些该保留检验的,我们检验完以后,证据使用完以后,没有保存的必要以后,该退的就要退,作为车主带起来拿,我们就认为是车主领走了的。还有技术监督局作为主管这方面的质量检测部门,他们需要,拿起走。我们这儿没有保存的必要以后,就没有必要打任何依据。”

记者:“实际上,技监部门与交警部门在此问题的分歧在1995年金堂县法院开庭的时候就表现得很明显。庭上,陈静萍代表技监局公开指责交警队作假证。”

陈静萍:“咳呀,我管它什么旁听,我还是觉得,我说你这个要是有录像就对了,我当时就在那儿说,你要是有录像就对了。录像反映当时那个情况是不是取了。他这个纯粹是叫做伪证。”

何忠志:“如果是我们作假证,我名字都愿意倒转挂。作为一个执法部门,不从实际出发,不讲求事实,这是我觉得非常气愤的。”

记者:“双方都称自己所说的是最真实的情况,究竟那一方在说谎,为了进一步核实,记者希望找到技监局当时在场的另两位工作人员唐军及张小琴,据陈静萍介绍,唐军在95年车祸的轮毂第一次送检的时候,就离开了技监局,到外地工作去了。而张小琴也已经不在金堂县技监局工作。”

记者:“凑巧的是当天下午,记者在金堂县县政府内碰到了唐军。唐军说:黄祖华车祸案是他离开技监局之前接手的最后一起案子。他对此案印象很深。”

记者:“你们拿过轮毂去找他们卖家辨认,你们第一次拿轮毂去找卖家辨认。”

唐军:“嗯。”

记者:“当时那个轮毂你们是从那个位置拿出来的?”

唐军:“从那个位置啊?”

记者:“是从修理厂吗?朋友家吗?还是从……”

唐军:“不!不!不!是从他们那个交警队那边提过来一起拿走的,还照了相的。”

记者:“当时去交警队提的时候有哪些人?”

唐军:“这个我都记不清楚了。”

记者:“你们这边有哪些人呢?”

唐军:“具体我们这边有,我看有陈静萍啊!这些……”。

记者:“现在有一种说法是买主在车主的朋友家提取的?”

唐军:“这个不可能!”

记者:“第二天记者核实到,陈静萍有关张小琴不在技监局工作的说法不是实情,张小琴目前是金堂县技监局某科室的科长。”

记者:“对于金堂县技监局在此案中起到的作用,涉及此案的一些当事人都有自己的说法:

王道美:开始陈静萍一直对我们这个案子很认真的,很关心。后来报告出来以后,第二天我去技监局的时候,他们就在楼梯上,二楼,她就给那个万盛刚,也就是卖方,万盛刚那边说,他们站在楼梯上就这么说,她说你完全可以不承认你卖过轮毂给他,这个话也是陈静萍说的,技术监督局的说的,我在楼梯下面亲自听到。她说你完全可以不承认卖过轮毂给他,因为你没有发票。也就是说,他就把技术监督局买通了。

夏位才:“当时这个案子可能就有些问题,有些问题。”

记者:“整个案子你觉得问题最大的出在哪个环节?”。

夏位才:“可能就是在技监,技监。”

周志光:“陈静萍也来过多次,和对方(卖家)聘请的两个律师,找过其他人,也找过我,但是我都本着……”。

记者:“他们找你的目的是啥?”

周志光:“但是,我就本着我不袒护哪一方,她(指陈静萍)就说:保险公司已经赔了这个(车主),赔了钱,双方的事情。”

周志光:“她(注:指陈静萍)说:周工,你就不必介入过深,她就说,你何必介入呢?”

记者,至于以上的说法是否可靠,记者没有更多的证据来证实.但是,卖方蒋玉芝却明确告之,他们与技监局根本没有关系.

蒋玉芝:“我们认都认不到技监局的。可以说根本认不到技监局的,他们带起来的时候。才晓得”

记者:“在金堂县采访的时候,记者看到,在万源汽配店,一块由金堂县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发的‘销售商品质量信得过单位’的奖牌悬挂在这里 。”

记者:“如今,对于那场官司,蒋玉芝已经不愿提及。”

记者:“你还记不记得当时94年出车祸之前,你卖给过他前轮毂没有?”

蒋玉芝:“记不到了,哪记得到嘛。根本记不到了,好久了嘛。”

记者:“那场车祸蒋玉芝可以忘记,但是,黄祖华以及近20名死伤者和他们的家人不会忘记。因为,那场车祸,改变了他们所有人的命运。”

记者:这里是94年7.17遇难者郭世德的家,车祸发生之前,郭世德家是全村最富的。几年后的今天,她们成了村里最贫穷的家庭。郭世德的两个女儿都是失学在家。

死者郭世德的妻子:娃娃大的那时才14岁,小的才12岁,最小的才5岁。最小的这个小学都没有读毕业就没读了。

记者:如果他还在的话,你估计你家生活会是啥样?

死者郭世德的妻子:那生活,肯定是房子那些都修起了。娃娃肯定读书的都在读书。

死者杨青山的女儿:本来我爸爸就是我家的支柱,所有我家里基本上经济来源都是靠我爸爸。我爸爸去世了嘛,可以说这个家就不象个家了。

车祸瘫痪者陈国元:太惨了,我眼泪哭干了。就我后来回来还是想自杀,不想活着了,活着要拖累家庭。像我爱人也长年多病,又找不到零用钱。娃娃又还在读初中。后来读不起走还是没读了,14岁就出去打工,广东。

记者:瘫痪在家的陈国元和那场车祸的大多数经历者一样,至今仍然认为是司机黄祖华的驾驶原因导致车祸发生。

记者:9年以来 黄祖华夫妇就是背着这种包袱生活,那场车祸使他们背负了20多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时间越长,债务越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这辈子都还不清这些钱了。

黄祖华:一般情况下我想都不想想这些事,想到内心上都比较恼火。

记者:为啥比较恼火呢?

黄祖华:想到现在这么惨嘛!这么年轻就一点钱没得,你要想从能力上,我们两个人也还是不错的人。

王道美:原来是富,现在惨得很,吃饭都恼火。现在都是。

记者:主要是因为债太多?

王道美:嗯。现在银行里还有那么多,

记者:现在包括欠别人的钱和银行的贷款,一共欠了多少钱外债?

王道美:现在啊?现在起码上10万。

记者:2002年年底,又有不少债主和银行信贷员找到黄祖华夫妇,要求他们尽快还钱。已经拿不出一分钱的夫妇俩走投无路,希望再次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王道美: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确的事实,官司本身应该是个赢官司,打成输官司。

记者:2002年12月31日,黄祖华夫妇前往成都咨询律师

律师:如果你对这个案件不服,同时又有新的证据,你不妨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记者:律师建议黄祖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向市中院或者是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或者是要求检察机关抗诉。第二种方式也就是最有效的方式,即以新的证据为依据,进行重新起诉,要求卖方赔偿。

记者:律师提的前一种建议,黄祖华在几年间不断地在尝试,但是没有结果。对于重新起诉这一办法,夫妇俩有很大的顾虑,因为重新再起诉,又得有一笔不小的起诉费,这些费用,他们拿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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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出车祸的轮毂,你金堂技监局为啥要拿去检验?收鬼放鬼都是金堂技监局,真的是有名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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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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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电视台播音员:“而那些用协会的印章收来的钱,究竟去了哪里?老百姓被多收和乱收的钱该怎么办?我们将继续为您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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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
  真是大开眼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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