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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cbz

[民生杂谈] 看平昌312交通事故,话社会公平正义 ,说世间人情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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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巴山菜香 的帖子

哎呀,犯了一个用词的错误,说交警“茅塞顿开”想到解决事情办法,现在更正为“钱塞顿开”,钱一塞,肇事车就开走了............

发表于 2011-4-19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icichen2000 的帖子

说得相当有道理!交警队的人是应该好好想想了,别再犯糊涂了!要为人民办点急事办点正事!既然吃了那碗饭,就得对得起那晚饭!

发表于 2011-4-1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队?我只想笑。

发表于 2011-4-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pcjjdd 发表于 2011-4-17 1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3.12”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

交警回复:是农村人口在城镇经商,死亡按城镇人口计,来赔偿,是不是说交警还网开一面?
如果是在乡里伤亡,那就更没戏了?

发表于 2011-4-1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说的是人话嘛,简直没有人情问。

发表于 2011-4-1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3.12实事百姓们看得如此清楚,受害者是决对没有任何责任的,难道公交车开车挂伤人,大货车当场治受害者于死,难道这还需要推泄责任吗?这里什么世道呀,有关系有钱就有理,没权没钱的老百姓难道找政府做点事就这么难吗?这世道真的太不公平啦!

发表于 2011-4-1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pcjjdd 的帖子

受害者家属提出了那么多的疑问,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解释呢?无话可说?还是心虚?
受害者所有亲属没有一个人想来“闹”,说话要凭良心,按法规办事,给死者和活着的人一个交待,否则死者都不会放过那些揣着人民给的权力办昧心事的人,小心哪天晚上走夜路会找到你们哟!!!

发表于 2011-4-1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世道呀?平昌那些当官的应该站出来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待了哟!要不然引起众怒就不好了哟!!!

发表于 2011-4-1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oming 的帖子

大家搞忘了,中国的法律都是维护有钱人的,有钱就有权,没钱没权就该受欺负,兜兜里装着权力,口里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然后再来明目张胆的欺负人,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1-4-19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农村有句俗话:除非是死了人(其实这话对死者及家属不敬不当讲),不言而喻,道明了什么。
  不知道肇事方还在磨叽什么,还利用钱权谋公权减责、逃避,你可知道是夺去老父老母女儿的生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你可知他人失去妻子的悲痛;你可听到两个幼小孩子对妈妈的呼唤……..人都不在,生命都被你剥夺了,一点良知都没有,换位想想吧,也许你觉得赔100W都应该…………
  交警同志,受害家属没让你同情弱者而偏袒也罢了,实际也没经济能力来孝敬你们一边倒,凭着对人民养育的D国干-警的信任而力求中立平衡,可你们的处理结果是:死者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意思是死者全责啊!呵呵呵!中华文字博大精深,交警也玩文字了,一下子肇事方就没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了。
平昌县交警啊!你真是我的骄傲,1÷333.33%,小学生的外衣。1桩人命交通事故,涉及3方,公交车川Y07313、重型卡车渝BA8730、死者李蓉珍各负担33.33%的民事责任!
平昌县交警啊!我为你欢呼,新法规定酒后驾车和飙车都属于刑事犯罪(何况是肇事死人了)平昌县交警啊!我为你自豪,无师自通,学会了钱云会被碾死是正常的交通事故的定论,学会了官方给吉安市刑警法医陈斌汉醉驾肇事连撞数人数车而逃逸是操作不当肇事连撞数人数车遭路人指责殴打而逃逸(只字不提疑醉驾)的通报,学会了“专家”说西音大三学生药家鑫疑被撞倒的农村人记车牌难缠而刺杀8刀才弄死张妙是“激情杀人”…………………
   再说交警中队主办案件民警张孝和同志,肇事者他爸不是“李刚”,也不是军二代“药家鑫”,只是其中一车不过有县委家属的股份而已,你怕什么啊!弄出个小学数学来,1÷333.33%,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平昌交警别拿着公权在平昌这天高皇帝远的小县城张牙舞爪,耀武扬威,骑在弱式百姓头上“撒欢”。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一些警察遭灭—M,一些警察子女遭报复,原来事出有因………
   现在的社---会真黑---暗啊!中G的国J机器中貌似只有仅有中G--警可信任了。难怪W先生在 召开前七提政*-----。试想一个刚插校五峰小学三年级的小女生因我爸是刚调来的平昌的*长都在班撒野吓得连男生都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也不敢告老师,可见平昌官场黑暗
强烈谴责平昌交警不秉公办案,望各位鼎力相助,弱势群体联合起来自保!

发表于 2011-4-1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有些人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11-4-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这个地方在哪儿哟?平昌真是这样的黑么?好吓人哦!以后千万不要嫁到那个地方去!:@

发表于 2011-4-1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是一品 的帖子

不要再血口濆人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谁不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说这话太没良心了!会遭到报应的!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你去阎王爷那里去报到了!

发表于 2011-4-1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三大宝,泥巴、石头、草!我知道平昌这个地方,尽出一些咬卵犟!但是没有想到,平昌的社会是如此的黑,平昌的治安是如此的差!哎,这些事情再不出理好!那有人还去那个地方投资哦!
政府部门不要因小失大,还是多为后人积福吧!老百姓心中都有杆称,你对他好,百姓自然拥护你,你要压榨他,他肯定要推翻你!
个人意见:好好处理,认真处理!
要是社会了解到这个地方的现实,没有人会喜欢这个地方,更没有人愿意和这里的人打交道……
发表于 2011-4-1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天了吧,关注这贴子这么久,好像我们"可爱"的交警也没给受害方什么交代啊?什么意思啊,打太极么?我说路上的交警整游来游去的整啥呢,原来都在练太极啊,难怪那么多的交通事故了,交警都不做事了能不多事故么?嗯 ,不错,养身了,
KAO,要打就滚到坟墓去打,别站大街上碍眼了!一不小心伤着我们老百姓了!

发表于 2011-4-1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就不怕遭到报应吗?真想把他剁碎喂狗。
发表于 2011-4-19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咦////头先不是有个什么晶晶姑娘的在里面跟我们高调喧扬说平昌交警会秉公处理这事的么?呵呵,故娘怎么都没人鸟你啊?看错人了吧,还是要相信老百姓多点!相信政府,迟早你得光着屁股睡到天桥下面滴!

发表于 2011-4-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个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没有想过,我们多难啊!不收钱人家有权,我一样会下岗,我跟你们一样要工作养家糊口,不得罪权逼着拿钱,当事人李某骑自行车从两车之间行驶,由于李某才刚学骑自行车,操作不当致交通事故发生。这些的话我也不想写,但是不写没办法啊!可的确也不是我写的,我是照抄别人给我写好的......

发表于 2011-4-1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19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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